“一戴兩不”是什麼?做不到會怎麼罰?
快節奏的生活中
電動腳踏車成為我們大多數人
短途出行的首選
關於這位“好幫手”
大家又有許多疑問
蜀黍這就來一一解答!
問
常聽到“一戴兩不”這個詞,具體指什麼?做不到會如何處罰?
答:這個詞要分開兩部分解答,“一戴”指電動腳踏車騎行者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兩不”指電動腳踏車騎行者不闖燈、不逆行。具體要求及對應的處罰標準如下:
對於所有電動腳踏車騎乘者來說
頭盔是遇到危險的最後一道防線
需要重點注意的是
頭盔戴而不扣
對於保護頭部沒有任何作用
因此戴頭盔時要將綁帶調整到合適位置
並繫好搭扣
處罰標準
不戴頭盔怎麼處罰?
2022年5月1日起,騎行電動車腳踏車未佩戴安全頭盔的將根據《山東省電動腳踏車管理辦法》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給予口頭警告,責令整改,並登記相關資訊;再次違反且經責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危害後果的,處20元罰款。
不闖紅燈
在有交通訊號燈的路口要按照訊號燈指示,下車推行、走斑馬線,儘量減少在馬路上的逗留時間;在沒有訊號燈的路口,要注意觀察,確保安全後再通行。
不逆行
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處罰標準
不按規行駛怎麼罰?
► 駕駛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八十九條之規定,對駕駛人處20元罰款。
► 駕駛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訊號規定通行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第八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之規定,對駕駛人處20元罰款。
人生只有一次
生命不可逆行
日照公安交警提醒
時刻謹記“一戴兩不”
文明出行,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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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來源 | 深圳交警權威釋出
編輯 | 賈曉曉
【來源:日照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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