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4項補貼,只有獨生子女的父母才有資格領取
2022-07-31由 林若9194 發表于 歷史
一直以來計劃生育都是我國的基本國策,那時都是嚴厲要求所有人晚婚晚育。
有沒有想過,當初第一批執行這個政策的夫妻現在已經慢慢步入老年了,那麼作為只有一個子女的老人來說他們的養老問題該如何解決呢。
對此,政府就頒佈了很多法律法規來解決這個問題。
我們拿山東舉例說明,計劃生育時期,夫妻兩人自願,終身就只生一個兒女的,就符合獎勵扶助物件還有領過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夫妻,可以每年領取下面的集中補貼!
一、農村獨生子女父母的補貼
農村戶口的父母,若年滿60週歲,那可以每月領取補貼,每個地方的規定的金額不同,由當地政府給予這些老年人補貼。
二、城鎮獨生子女父母補貼
如果是城鎮戶口並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那麼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政府會參考周邊農村戶口的補償制度、比如60歲年齡,也是根據當地的人均收入平均值,也會給予一定的獎勵補貼。
三、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不需要年滿60歲、從夫妻兩人第一次領到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開始算起,到孩子長到18歲成年,都可以在工作的單位領取獨生子女的獎勵金。
按照當時的規定夫妻兩人每人每個月都可以分別領到5元收入,一直累計的話最終能拿到2160元獎勵。
而且,這一項不是一次性獲得的,每個單位可能發放制度不同,具體怎麼發放要問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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