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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代媽,供卵到底幫助了誰?

2022-03-27由 DxmLtt 發表于 歷史

不孕不育已成為世界三大疾病之一,所以說生育要趁早了。不管是自然受孕還是人工受孕輔助受孕都是越早越好。

代孕,代媽,供卵到底幫助了誰?

所以現在市場上就出現了代孕,代媽,供卵的行業。

代孕,代媽,供卵到底幫助了誰?

到底是為了金錢還是助人為樂雪中送炭?

代孕,代媽,供卵到底幫助了誰?

到底是道德的淪喪還是市場的需求。

而對於代孕技術將何去何從,醫學界及社會倫理和法學界都一直在討論。之所以討論,是因為該技術從某些角度講,是有一定的社會和醫學需求的。還有很多女性因為子宮因素無法生育,這些人可能只能透過代孕技術完成心願。

據媒體報道,近日,針對部分高齡夫婦孕育困難的問題,有專家建議適當放開代孕准入,將人們的目光再次帶入代孕這個敏感話題。

代孕之所以引人關注,在很大程度上是源於其隱藏的巨大需求。這一方面源於二孩政策釋放了很多家庭的生育需求;另一方面就是不孕不育的家庭近些年呈不斷上升趨勢,他們有著非常強烈的孕育下一代的渴求。

但在我們國家,代孕雖然沒有在法律上被禁止,但早在2001年,原衛生部頒佈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第三條就明確規定“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這個對廣大醫務人員具有完全約束效力的規定,事實上禁止了我國代孕工作的展開。

目前禁止代孕的國家不在少數,特別是歐洲的主要國家,如法國、德國、義大利、瑞士等國都立法禁止代孕行為。但允許代孕的國家也為數不少,如美國、俄羅斯、澳大利亞等國都允許代孕。當然,與之對應的是這些國家對代孕都有非常明確的限定,例如在代孕最為寬鬆的俄羅斯,雖然允許大量的代孕中介公司存在,但《俄聯邦公民健康保護基本法》和《俄聯邦家庭法》等法律中明確規定:代孕需要女方擁有確認自身無法生育的醫療證明,而代孕嬰兒的父母如果希望將新生兒註冊為自己孩子時,需要得到代孕者的許可。

俄羅斯的做法或許值得借鑑,因為我國當前與其一樣都面臨生育不足和人口老齡化的問題,鼓勵生育本身也符合國家發展的需要。而且與可能的倫理衝突相比,保證符合生育政策的人群擁有做母親(包括父親)的權利,應當被優先考慮:繁衍後代是每個生物種群最為本能的要求。所以,對於合理的生育要求不應輕易為一些不確定的因素止步。只要在醫療安全和生育質量上有足夠保障,並在法律上明確主體間的權責,代孕未嘗不是解決生育難題的一條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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