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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印章怎麼管?

2022-03-24由 琅琊藍風 發表于 歷史

印章對於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尤為重要,那麼怎麼管理好一個企業的印章呢?

本文涉及印章分為:公司印章(含鋼製印章)、專用印章、人名章。

企業印章怎麼管?

印章的管理

一般來說,企業綜合辦公室是企業系統內印章管理的主管部門,其職責:

1。公司公章、法人代表人名章、綜合辦公室部門章的使用管理;

2。各單位印章的備案管理;

3。對各單位印章使用負有監督責任;

4。舊章的回收及銷燬;

5。印章的綜合管理。

各單位印章管理應履行下列職責:

1。負責其管理範圍內各單位印章的頒發及啟用;

2。舊章的收回和銷燬;

3。本單位印章的綜合管理。

各單位應嚴格印章管理,設專人保管,確保各類印章的安全。各類專用印章由業務部門或專設機構負責管理,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權人保管。

印章管理人員要堅持原則、認真負責且嚴守紀律。印章管理人員調離時,應履行印章交接手續。

印章管理人員應按規定嚴格管理印章,經審批後用印,並進行用印登記,不得在空白紙及表格上用印。印章的保管處所及設施應安全可靠。

印章不得轉借使用,不得擅自攜帶印章外出用印。特殊情況確需外出用印的,經公司主要負責人批准後,綜合辦公室安排專人監印,並與印章使用人員、監印人員簽訂外出使用責任書。

聯合行文提供的印模應由專人全程監管,不得將印模留給對方。用印後作廢的材料應立即收回並及時監銷。

發生印章丟失、損壞、被盜等情況時,應立即向相關領導和單位報告,由印章管理部門負責處理。

企業印章怎麼管?

印章的使用和審批程式

印章使用應建立嚴格的審批程式。明確各種型別印章的審批許可權和審批流程。

公司下發的行政檔案按發文程式經公司領導籤批後,可直接用印。其他事項的用印,應履行用印審批程式。

用印審批單應填寫下列事項:

用印單位;用印日期;用印經辦人;用印去向;用印事由;用印份數。

經申請單位負責人稽核,公司分管領導審批。由被授權人代理稽核、審批的,被授權人簽字時應加註“代”字。

企業印章怎麼管?

印章管理人員應對實際用印內容和審批內容予以認真核對,經確認無誤方可用印。用印方法如下:

(一)蓋章時用力均勻,印章端正、清晰;

(二)凡在落款處加蓋的印章應齊年蓋月,必要時加蓋騎縫印;

(三)除特殊規定外,蓋章時一律使用硃紅印泥;

(四)數量較大的票證如需蓋章,經公司主要負責人批准可採取印刷方式。

企業印章怎麼管?

對重大事項內容的用印,在履行審批程式後,須報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籤批;使用公司印章須經法定代表人審批或其授權的有關負責人審批;法人授權委託書上用印須有書面審批手續,並由法定代表人審批方可用印。

有固定上報時間和固定內容的報表類用印,或因實際工作需求需連續用印的,可由申請用印的單位或部門,詳盡列出用印計劃並附在用印申請單後,辦理一次性審批手續,在限定的有效期和事由範圍內可不再重複審批;印章管理人員應按照用印審批的用印計劃用印。

未按審批程式辦理用印審批手續的,拒絕用印。

對涉及重大事項內容的用印,印章管理人員應同時保留一份用印後的複製件。

用印前,印章管理人員應稽核用印人員填寫的用印登記簿,並妥善保管用印登記簿。用印審批單及相關記錄資料由印章管理人員儲存,次年一季度前移交檔案室歸檔儲存。

企業印章怎麼管?

印章的規格和式樣

公司印章的直徑為4。2釐米;其他專業機構或專用印章按照相應的要求確定,一般在4。0~4。2釐米之間;鋼印直徑不得大於4。2釐米,不得小於3。5釐米。

公司及部門印章的形狀為圓形,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名稱,自左而右環形,或者名稱的前段自左而右環形、後段自左而右橫行。專業印章及人名章按照專業要求確定。

印章所刊名稱,應為法定名稱或單位全稱。印章所刊名稱字數過多不易刻制清晰時,可以適當採用規範的簡稱。

企業印章怎麼管?

印章的頒發、更換與銷燬

公司印章應由上級單位負責頒發,部門印章由所屬單位頒發。其他專業印章等可由印章管理機構依法刻制,並向公司綜合辦公室登記備案。

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公司印章的更換及備案登記。各 單位需要更換或新制印章,應向公司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自行刻制,刻制完成後向綜合辦公室備案。

按規定自行刻制印章的單位,應嚴格按照印章管理的有關規定,在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印機構刻制,確保刻制印章的合規和安全。

各單位印章管理部門負責各單位及部門印章的頒發、備案登記及啟用,並按本單位有關規定加強管理。

印章因損壞、丟失需重新刻制時應做好申請、稽核、登記備案、交舊領新或宣告作廢等工作。

單位撤併、名稱改變或換用新印章時,應及時將原印章交回頒發單位。由公司綜合辦公室刻制頒發的印章,一律將原頒發的印章上繳綜合辦公室,並辦理收繳印章手續。任何印章不得由個人自行存放,也不得新舊章並用。

印章管理部門負責辦理交回印章的接收、登記備案,並按有關規定做好收回印章的封存和銷燬工作。印章銷燬應按印章銷燬規定執行,不得與檔案資料混用銷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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