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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這類電動車不得上路行駛

2022-03-20由 電動車掌中寶 發表于 歷史

衢江:5月1日起,備案非標電動腳踏車將不得上路行駛。

3月2日,衢江區召開備案非標電動腳踏車淘汰工作部署推進會。

據瞭解,2月21日,衢江區正式啟動了備案非標電動腳踏車淘汰置換工作,計劃4月底全面完成。5月1日起,備案非標電動腳踏車將不得上路行駛。

衢江區作為全省電動腳踏車綜合治理整合改革試點地區之一,將結合數字化改革,積極探索電動腳踏車銷售、登記、充停、回收等全生命週期數字化管理,穩妥有序推進電動腳踏車淘汰置換工作。

注意了!這類電動車不得上路行駛

蕪湖:3月1日起,正式實施電動車管理辦法

3月1日記者從蕪湖市交警部門獲悉,《蕪湖市電動車安全管理辦法》已於當天正式實施。

根據《辦法》,電動車依法實行登記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在電動車上加裝座位(安全座椅除外)、傘具、車篷(廂)等裝置,不得拆除或改動電動車的車速提示音、限速裝置。駕駛電動腳踏車、殘疾人電動輪椅車,應當年滿十六週歲,駕駛電動摩托車,應當取得相應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倡導電動腳踏車駕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電動摩托車駕乘人員應當按照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駕駛電動車上道路行駛,轉彎時讓直行車輛和行人優先通行,並提前示意;行經人行橫道時減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透過人行橫道的,停車讓行;電動腳踏車從人行橫道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在夜間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開啟照明裝置。

駕駛電動車不得逆向行駛;不得醉酒駕駛電動腳踏車、殘疾人電動輪椅車,酒後駕駛其他電動車;不得實施以手持方式撥打接聽電話、瀏覽電子裝置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不得超過規定或者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行駛。

駕駛電動腳踏車可以搭載一名十二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載學齡前兒童的,應當使用安全座椅;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腳踏車,不得搭載人員。

電動車不得在民用建築的公共門廳、疏散通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停放或者充電;不得違反用電安全要求私拉電線和插座充電;應當避免在室內停放、充電。

禁止電動車進入載人電梯,鼓勵住宅小區推廣應用物聯網和智慧化技術手段對電動車進入電梯進行監控和預警。

《辦法》規定,駕駛人駕駛未經登記電動車上路及其他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交通管理部門將按照相關管理規定予以處罰。

旅順:5月1日起,電動腳踏車無牌將禁止上路行駛

2022年5月1日起,旅順口區將禁止無號牌及懸掛其他地區號牌的電動腳踏車通行。

不符合標準設過渡期至年底 《通告》釋出之日起,對旅順口區行政區域內符合《電動腳踏車安全技術規範》的電動腳踏車進行登記上牌。對新標準實施前在用的不符合標準的電動腳踏車設定過渡期,登記併發放過渡期標識,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登記車輛性質與司法鑑定意見不一致的,以司法鑑定意見為準。

登記上牌申請人不受戶籍限制 電動腳踏車登記上牌實行“總量控制”,分批上牌,優先限量辦理旅順口區行政區域內民生服務行業使用的電動腳踏車。

登記後以非機動車區域內行駛 電動腳踏車登記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行駛證上籤注准許行駛的區域,並透過牌照樣式號段加以區分。電動腳踏車登記後納入非機動車管理。旅順口區行政區域內只允許本地登記電動腳踏車行駛,本地登記電動腳踏車不得跨行政區域使用。電動腳踏車登記達到總量控制數後,制定限行方案,另行公告。

電動腳踏車號牌有效期為4年,自注冊登記之日起計算。車輛所有人可以在有效期滿前90日內申請延長有效期,每次延長時間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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