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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磊委員 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 引導民營企業在共同富裕中發揮積極作用

2022-03-17由 草原全媒體 發表于 歷史

石磊委員 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 引導民營企業在共同富裕中發揮積極作用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營商環境建設成效顯著,展現了中國不斷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堅定決心。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是經濟穩定保增長的堅實基礎,也是實現共同富裕目標的有力保障。

全國政協委員、內蒙古多蒙德實業集團董事長石磊在本屆兩會上建議,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打造市場化、法制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也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石磊表示。

石磊建議加大政策落實落地力度,期待政府能下大力氣狠抓政策落實,既要“說了算”還要“說了辦”,真正讓國家的好政策惠及所有企業和老百姓。最佳化營商環境也需要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石磊表示,要透過立法來保護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的合法權益,提供一個良好的法治環境。

民營企業作為中國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主體。“對於民營企業應給與充分的尊重和公平,應該建立一套科學的評價體系,努力創造一個敢投、想投、追著投、搶著投的良好營商環境,讓他們專心發展、努力創新。”石磊表示。另外,要推進地方政府清理拖欠民企賬款,建議組織實施民營企業清欠專項行動,並儘快推動解決。

石磊表示,要正確理解民營企業發展與推動共同富裕的關係,有效發揮民營企業在助力鄉村振興、促進共同富裕中發揮作用。民營企業既要富而思源,又要富而思進、富而思善,把積極創新、創造財富、依法納稅、增加就業作為助力共同富裕的最基本方式,實現先富帶後富、幫後富,在共同富裕道路上承擔更多社會責任。他表示,要結合實際發揮有效作用,更多的透過產業興村、就業振興等手段來促進發展。在產業興村方面,根據所在地及振興物件的實際情況,由政府主導對接雙方產業意願,按照企業經營特點確定產業專案,也可以透過建立經濟合作組織等形式幫助發展經濟產業,以產業發展來帶動村集體致富。在就業振興方面,在企業開闢綠色通道,根據低收入者的技能狀況,專門提供一些工作崗位,幫助他們實現就業,提高收入水平。

另外,還可以透過教育振興,對農村子女上學、就業和結對企業簽訂一攬子解決方案,結對企業點對點進行資助,被資助物件完成學業後可直接到結對企業就業,這樣既可以解決就業,也可以解決民營企業人才匱乏問題。並對老弱病殘等特殊群體,根據各自需求等實際情況給與救助幫扶,在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等方面出資設立專項基金進行幫扶,對生活特困戶根據政府兜底情況給與資金和物品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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