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歷史 > 正文

個稅改革,稅收負擔下降最明顯的是哪一類人?

2022-02-26由 有舟空間管理 發表于 歷史

6月19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財政部部長劉昆在會上作說明。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在中國人大網公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8年7月28日。

38年來,個稅法經過6次修正,而距離最近的一次修法已過7年。隨著國人經濟實力的普遍增強,工作生活選擇的多元多樣,單純提升“起徵點”已不足以滿足人們對個稅改革的全部期待。而根據目前已披露的內容,本次修法從納稅結構、稅收制度等層面綜合考量,出臺一攬子政策,力度超過以往,甚至被不少人認為是1994年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釋出以來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

哪一類人稅負下降最明顯?

毫無疑問,中低收入者稅收負擔下降最明顯。

從具體內容看,將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編者注:即起徵點、免徵額)提高至5000元,加上稅率級距(編者注:指累進稅率表中,每一等級的最低所得額與最高所得額之間的距離)調整,並新增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專項附加扣除,一攬子政策帶來的減稅力度超過以往。

“此次個稅法修改,個稅納稅人普遍減負,但是具體減多少還得看綜合因素,比如專項扣除多少、附加扣除多少,另外還有稅率級距調整多少。”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研所原所長劉佐對《中國經濟週刊》記者說。

若只考慮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稅率結構最佳化調整兩個因素,記者粗略測算髮現,不同收入水平的群體稅負變化不同。

以北京城鎮職工為例,在考慮“三險一金”扣除(編者注:因工傷保險與生育保險不需個人繳納,故只考慮“三險一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事業保險、住房公積金按月收入的22。2%計算,繳費基數上限為25401元)的基礎上,記者為不同收入水平的納稅人算了一筆賬(見表1)。

個稅改革,稅收負擔下降最明顯的是哪一類人?

總體而言,月收入5000元以下的納稅人將不需要繳納個稅,稅負降幅為100%,月收入為8萬元的納稅人,年納稅額的降幅超過10%。

如果再加上專項附加扣除,稅負還會繼續下降,如月入1萬元者有可能免繳或僅繳納少量個稅。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範子英評價說,這次稅改體現了地區差異,各地起徵點的標準一樣,但是專項附加扣除的標準卻可以因城而異。一線城市的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以及住房支出都相對更多。未來的專項附加扣除,只要不是全國統一額度標準,就會根據實際的支出標準有所差異。稅改也體現了個體差異,此前的個稅是按照11類收入來源,採取分類徵收的模式,不同收入來源之間的個稅是分割的,這意味著兩個總收入完全相同的個人,也會因為收入來源結構的不同而承擔不同的個稅負擔。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