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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內部審計與風險管理、內部控制、法務開展融合的思考

2022-02-26由 漫談風險管理 發表于 歷史

每當一件新事物來的時候,知網總是能給予最大的幫助,集思廣益,思維的碰撞最是令人歡喜。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雖有萬法,本性如一。這是融合的思想基礎。

前言:只要一家企業存在,別管你承不承認,他總有自己的內部管理方法,當然也有自己的內控策略,儘管在學院派或實操派來說可能漏洞百出,但存在即合理。

內部審計的操作套路,透過一套科學的評價方法來發現一些問題、風險點,並從內部控制制度的角度提出相應的操作建議,從而實現對未來的風險的管理。

這本身就是三者在實際業務上的融合。風險點積累多了,自然會成為風險手冊,內控手冊,透過不斷執行內部審計的基本程式來實現風險點的積累、促進內部控制的不斷完善。

這樣說來,法律工作也是如此,透過不斷的開展法務審查,發現一些問題,從法律角度提出相應的風險管理建議,透過不斷的執行法務審查的程式,實現風險點的積累,當積累到一定程度後,採取修改內控制度、或者其他形式的方式來防範風險。

這樣說來,每一項工作其實都是在做風險管理,每項工作的對應的內部管理制度都是風險管理的模板,在實際操作中可能會隨著業務、環境的不斷變化,產生新的風險點,不斷的調整、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即內部控制。這是業務部門自發產生的風險管理;而法務和內部審計都是從服務、監督的角度開展實施的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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