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傷病人的護理(上)
一、定義
創傷是指機械性致傷因素作用於人體所造成的組織結構完整性的破壞或功能障礙,是臨床最常見的一種損傷。
二、分類
1、按傷後面板完整性分類
(1)、面板完整無破損為閉合傷:如挫傷、扭傷、擠壓傷、震盪傷、關節脫位和半脫位、閉合性骨折及閉合性內臟傷等;
(2)、有面板破損者為開放傷:如擦傷、刺傷、切割傷及撕裂傷等。
2、按受傷部位分類
可分為顱腦、頜面部、頸部、胸(背)部、腹(腰)部、骨盆、脊柱
脊髓和四肢傷等。
3、按傷情輕重分類
一般分為輕、中度、重度3度。
(1)、輕度:主要傷及區域性軟組織,無生命危險,只需區域性處理或小手術治療;
(2)、中度:主要是廣泛軟組織損傷、四肢長骨骨折、肢體擠壓傷及一般腹腔臟器損傷等,需手術治療,但一般無生命危險;
(3)、重度:主要指危及生命或治癒後留有嚴重殘疾者。
三、病理生理
(一)區域性反應
1、主要表現為創傷性炎症反應,與一般急性炎症反應基本相同;
2、創傷後組織破壞釋放各種炎性介質,引起毛細血管壁通透性增高,血漿成分外滲;白細胞等趨化因子迅速聚集於傷處吞噬和清除病原微生物或異物,並出現疼痛、發熱等炎症表現;
3、一般3~ 5 日後趨於消退;
4、區域性反應的輕重與致傷因素的種類、作用時間、組織損害程度/性質、汙染程度以及是否有異物存留等有關。
(二)、全身反應
全身反應即全身應激反應,是致傷因素作用於機體後引起的一系列神經內分泌活動增強並引發各種功能和代謝改變的過程,是一種非特異性應激反應。
1、神經﹣內分泌系統反應
(1)、在疼痛、精神緊張、有效血容量不足等因素綜合作用下,
下腦﹣垂體﹣腎上腺皮質軸
和
交感神經﹣腎上腺髓質軸
分泌大量兒茶酚胺、腎上腺皮質激素利尿激素、生長激素和胰高血糖素;
(2)、
腎素---血管緊張素---醛固酮系統
也被啟用;
(3)、3個系統相互協調,共同調節全身各器官功能和代謝,動員機體的代償能力,對抗致傷因素的損害作用,保證重要臟器的灌注。
2、體溫變化
創傷後大量釋放的
炎症介質
如腫瘤壞死因子、白細胞介素等作用於下丘腦任溫調節中樞引起機體發熱。
3、代謝變化
主要表現為:
(1)、基代謝率增高;
(2)、能量消耗增加;
(3)、糖、蛋白質、脂肪分解加速,糖異生增加;
(4)、水電解質代謝紊亂。
4、免疫反應
(1)、中性粒細胞、單核﹣巨噬細胞吞噬和殺菌能力減弱;
(2)、淋巴細胞數量減少、功能下降;
(3)、免疫球蛋白含量降低;
(4)、補體系統過度耗竭等因素綜合作用導致機體免疫防禦能力下降,對感染的易感性增加。
(三)、組織修復和創傷癒合
1、組織修復的方式
(1)、基本方式:傷後增生的細胞和細胞間質再生增殖、充填、連線或代替缺損組織;
(2)、理想的修復:完全由原來性質的組織細胞修復缺損組織,恢復其原有的結構和功能,稱為完全修復;
(3)、由於人體各種組織細胞固有的再生增殖能力不同,大多陣列織傷後不能由原來性質的細胞修復而是由其他性質的細胞(多為成纖維細胞)增生替代完成。
2、創傷的修復過程 一般分為3個既相互區分又相互聯絡的階段。
(1)、炎症反應階段:
①、傷後立即發生,常持續3~ 5 日;
②、主要是血管和細胞反應、免疫應答、血液凝固和纖維蛋白的溶解;
③、目的:清除壞死組織,為組織再生和修復奠定基礎。
(2)、組織增生和肉芽形成階段:
①、區域性炎症開始不久,即可有新生細胞出現;
②、成纖維細胞、內皮細胞等增殖、分化、遷移,分別合成、分泌膠原等組織基質和逐漸形成新生毛細血管,並共同構成肉芽組織,充填傷口,形成癜痕癒合。
(3)、組織塑形階段:
①、主要是膠原纖維交聯增加、強度增加;
②、多餘的膠原纖維被膠原蛋白酶降解;
③、過度豐富的毛細血管網消退,傷口黏蛋白和水分減少,最終達到受傷部位外觀和功能的改善。
3、創傷癒合的型別
(1)、一期癒合:
①、組織修復以原來細胞為主,僅含少量維組織,區域性無感染、血腫及壞死組織,傷口邊緣整齊、嚴密、呈線狀,組織結構和功能修復良好;
②、多見於創傷程度輕、範圍小、無感染的傷口和創面。
(2)、二期癒合:
①、以纖維組織修復為主,修復較慢,瘢痕明顯,癒合後對區域性結構和功能有不同程度的影響;
②、多見於損傷程度重、範圍大、壞死組織多及伴有感染的傷口。
4、影響創傷癒合的因素
(1)、區域性因素:
①、傷口感染是最常見的影響因素;
②、其他:創傷範圍大、壞死組織多、異物存留,區域性血液迴圈障礙、傷口引流不暢、傷口位於關節處、區域性制動不足、包紮或縫合過緊等凹不利於傷口癒合。
(2)、全身因素:
主要有高齡、營養不良、大量使用細胞增生抑制劑(如皮質激素等),合併有糖尿病、結核、腫瘤等慢性疾病及出現全身嚴重併發症(如多器官功能不全)等也常影響傷口愈。
四、臨床表現
1、區域性表現
(1)、疼痛:
①、疼痛的程度與創傷程度、部位、性質、範圍、炎症反應強弱及個人耐受力等有關;
②、疼痛於活動時加劇,制動後減輕,常在受傷2~3日後逐漸緩解。
(2)、腫脹:
①、由區域性出血及液體滲出所致,常伴有面板青紫、瘀斑、血腫,傷後2~3日達到高峰;
②、嚴重腫脹可致區域性或遠端肢體血供障礙。
(3)、功能障礙:由區域性組織結構破壞、疼痛、腫脹或神經系統損傷等原因所致。
(4)、傷口和出血:
①、開放性創傷多有傷口和出血;
②、因創傷原因不同,其傷口特點不同,如擦傷的傷口多較淺;刺傷的傷口小而深;切割傷的傷ロ較整齊;撕裂傷的傷口多不規則;
③、受傷程度和部位不同,其出血量不同。若有小動脈破裂,可出現噴射性出血。
2、全身表現
(1)、體溫增高:中、重度創傷病人常有發熱,體溫一般不超過38。5℃,併發感染時可有高熱,顱腦損傷致中樞性高熱體溫可高達40℃。
(2)、全身炎症反應綜合徵:
①、創傷後釋放的炎性介質、疼痛、精神緊張和血容量減少等因素引起體溫、心血管、呼吸和血細胞等方面的異常;
②、主要表現:體溫增高或過低,意識障礙,呼吸急促或困難,脈搏微弱,脈率過快或心律不齊,收縮壓或脈壓過低,面色蒼白或口唇、肢端發紺。
五、輔助檢查
1、實驗室檢査
(1)、血常規可判斷失血、血液濃縮或感染等情況;
(2)、尿常規有助於判斷有無泌尿系統損傷和糖尿病;
(3)、血清電解質和血氣分析有助於瞭解有無水、電解質、酸鹼平衡失調;
(4)、對疑有腎損傷者,可進行腎功能檢査;
(5)、血、尿澱粉酶有助於判斷是否有胰腺損傷等。
2、影像學檢查
(1)、 X 線檢査可瞭解有無骨折、脫位、胸腹腔有無積液積氣、傷處異物情況等;
(2)、超聲、 CT 和 MRI 有助於實質性器官損傷及脊髓、顱底、骨盆底部等處損傷的診斷。
3、診斷性穿刺和導管檢查
(1)、胸腔穿刺可明確血胸或氣胸;腹腔穿刺或灌洗可明確內臟破裂、出血;心包穿刺可證實心包積液或積血;
(2)、放置導尿管或膀胱灌洗可診斷尿道或膀胱的損傷,留置中心靜脈導管可監測中心靜脈壓,輔助判斷血容量和心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