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倭寇入侵使明朝認識到閉關的錯誤,並促成了隆慶開關

2022-02-19由 論史春秋 發表于 歷史

明朝初期與日本之間雖有通商貿易和文化交往,但當時採取的基本是閉關政策,除官方進行的“朝貢貿易”外,不許民間岀海貿易。到了明中葉嘉靖時,因倭寇猖獗,明朝政府更推行嚴厲的海禁政策。 嘉靖二年(1523年)發生“爭貢之役”,明朝政府便加強海禁。

嘉靖三年(1524年)四月嚴定律例,凡“番夷貢舡官未報視,而先迎販私貨者”,或“私代番夷收買禁物者”,或“攬造違式海舡,私鬻番夷者”,都要從重論罪。嘉靖四年八月,又下令“海舡,但雙桅者,即捕之,所載即非番物,以番物論,俱發戍邊衛”。

嘉靖八年十二月,又“出給榜文,禁沿海居民毋得私充牙行,居積番貨,以為窩主,勢豪違禁大船,悉報官拆毀,以杜後患,違者一體重治”。嘉靖十二年(1533年)九月,又下令“一切違禁大船,盡數毀之,自後沿海軍民私與賊市,其鄰舍不舉者連坐”。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朱紈任浙江巡撫兼提督浙閩海防軍務。他為了清海道防倭寇,“於是革渡船,嚴保甲,搜捕奸民”,不但禁止民間出海貿易,連下海捕魚等活動和沿海之間的交通也都被阻斷。

倭寇入侵使明朝認識到閉關的錯誤,並促成了隆慶開關

明朝政府原想用這種嚴厲的“海禁”政策來防止倭寇的侵擾,但推行的結果卻適得其反。因“商道不通,商人失其生理,於是轉而為寇”。而東南沿海的農民、漁民“資衣食於海”,因“海禁太嚴,漁樵不通”,生活艱難,有的也就投向倭寇。所以,嘉靖二十年(1541年)後“海禁愈嚴,賊夥愈盛”。這樣,就造成“江南海驚,倭居十三,而中國叛逆居十七”的情形。 嘉靖時期的倭寇事件使明朝政府的一些官員認識到,“海禁”既不能限制私人海上貿易,也不能防止倭寇。“片板不許下海,艨艟鉅艦反蔽江而來;貨不許入番,子女玉帛恆滿載而去”。

因此,明朝政府中比較有遠見的人士主張開放海禁,發展海上貿易。認為“華夷同體,有無相通,實理勢之所必然。中國與夷各擅土產,故貿易難絕,利之所在,人必趨之”。 所以到明穆宗隆慶時,明朝政府就開始取消“海禁”,這就促進了海上貿易的繁榮和東南沿海商品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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