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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母為何要把女兒嫁給林如海?與巡鹽御史一職有莫大幹系

2022-01-18由 紫菱君 發表于 歷史

在《紅樓夢》第二回中,曹雪芹曾寫到林黛玉的父親林如海所擔任的官職是蘭臺寺大夫以及巡鹽御史。根據脂硯齋的批語以及史料的查閱,我們發現所謂的蘭臺寺大夫一職歷史上並不存在,系曹雪芹杜撰,而這巡鹽御史一職則確確實實存在於明清兩朝。史書上記載,隋文帝時期開始設定監察御史,到了明代發展為十三道監察御史,而巡鹽御史就位列其中:

十三道監察御史一百十人,正七品。浙江、江西、河南、山東各十人,福建、廣東、廣西、四川、貴州各七人,陝西、湖廣、山西各八人,雲南十一人。巡鹽,兩淮一人,兩浙一人,長蘆一人,河東一人。

那麼,這林如海算來只是一個七品小官,賈府的史老太君又是怎麼看上他的呢?

要知道,榮國府的賈赦世襲一等將軍,賈政再不濟也是一個工部員外郎,五品官。而且寧榮二府找的親家通常都是有權有錢的世家子女,比如賈璉的妻子王熙鳳,賈珠的妻子李紈等。可是賈敏作為史老太君最疼愛的小女兒,為何獨獨嫁給了林如海這一區區七品小官為妻呢?

由此可見,巡鹽御史一職必然十分不簡單。

賈母為何要把女兒嫁給林如海?與巡鹽御史一職有莫大幹系

巡鹽御史的設立

在我國古代,鹽作為一樣生活必需品,始終被朝廷牢牢的管控。

《新唐書·食貨志》中說:

“天下之賦,鹽利居半,宮闈服御、軍餉、百官俸祿,皆仰給焉。”

因此,歷朝歷代對鹽政的管理都十分嚴格,鹽官制度從漢代就開始設立,一直延續到了清朝,其作用便是保證官鹽的正常運作。由此可見,鹽與全天下百姓都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絡,這當中所存在的巨大利益也被不少人覬覦著。有的人鋌而走險販賣私鹽,有的人官商勾結,從中牟利,

所以,巡鹽御史的出現便是加強這一方面的監管。

賈母為何要把女兒嫁給林如海?與巡鹽御史一職有莫大幹系

巡鹽御史雖然是專管鹽政的,但它依然屬於監察御史的範疇。監察御史最早出現在隋朝,唐朝開始設立御史臺,監察御史隸屬御史臺。到了明朝,御史臺被改為都察院,下設都御史、副都御史、監察御史。根據監察種類的不同,監察御史一共分為巡鹽御史,巡漕御史,巡農御史,巡關御史,巡茶御史,巡城御史,巡江御史,巡田御史以及尋倉御史,它們統稱十三道監察御史。

巡鹽御史的任命

關於巡鹽御史的任命主要有兩個要求,進士出身或監生出身。

《明會要·職官五》中記載:

永樂七年,召御史張循理等二十八人至,問其出身,皆由進士及監生,惟洪秉等四人由吏。帝曰:“用人雖不專一途,然御史為朝廷耳目之寄,宜用有學識通達治體者。”

進士自不必多說,就是透過科舉進入到最後一關的殿試環節,最終賜及第出身的皆為進士。

自隋朝首創科舉制度後,進士始終是中國官場的主角,無數的寒門學子苦讀數十年,只為一朝及第,魚躍龍門。而殿試的創立則要追溯到武則天時期,後來該慣例也一直延續到了清朝。

由此可見,進士及第的難度是非常大的。明清兩朝通常會在會試結束後選出二百到三百名中選者,是為貢士。然後這些貢士進入最後一關殿試環節,殿試結束後揭曉最終排名,共分為三甲,皆為進士出身。因此,光進士出身這一個要求就已經難倒了一大批人了。但是,巡鹽御史是一個十分重要的職位,若是不能挑選出“有學識通達治體者”,於百姓於國家都是百害而無一利的。

不過,凡是都有例外。

沒有進士出身也沒關係,監生出身也是可以擔任巡鹽御史的。

所謂監生其實就是在國子監讀過書的人,這個國子監是明清兩朝的稱呼,通常被認為是封建時代的國家最高學府。也就是說,只要你能夠進入國子監,也就相當於有了一張為官通行證了。監生資格的獲取相較於進士而言容易很多,主要分為四種方式,據《清史稿·選舉志一》中記載:

“監生凡四,曰:恩監、廕監、優監、例監。”

“恩監”指的是皇帝特別准許進入國子監的人,“廕監”指的是依靠父、祖官位入國子監的人,“優監”指的是科舉落榜者中的優等生,“例監”則是指的用錢買入國子監的人。從中我們不難看出,監生制度對於那些才學一般但家底豐厚或者祖父為官的人有著巨大的優勢,不過對於普通百姓而言,仍然是難如登天。

賈母為何要把女兒嫁給林如海?與巡鹽御史一職有莫大幹系

根據《紅樓夢》原文中的描寫:

“起初只襲三世,因當今隆恩盛德,額外加恩,至如海之父又襲了一代,到了如海便從科第出身。”

我們可以很明確的知道,林如海實則是透過前者也就是科舉及第賜進士出身才得以被皇帝欽點為巡鹽御史的,因此他的學識和能力必然是非常高的。

巡鹽御史的職權

首先,巡鹽御史本身就是監察御史的一種,所以它享有監察御史本身的職權

,根據《明史》記載:

“主察糾內外百司之官邪,或露章面劾,或封章奏劾……師行則監軍紀功,各以其事專監察。而巡按則代天子巡狩,所按藩服大臣、府州縣官諸考察,舉劾尤專,大事奏裁,小事立斷。按臨所至必先審錄罪囚,吊刷案卷,有故出入者理辯之。”

由此可見,

監察御史享有察糾百司官邪,監督風氣之職責

,無論為官者是何職位,只要發現有瀆職的行為,就要立即彈劾並上奏都察院。

而巡鹽御史在本身具備以上職權的情況下,

外加一項監察鹽政

。上文已經提到,鹽在中國古代屬於國營,只有官府才可以經營鹽業,因此這中間產生的巨大利益導致很多人鋌而走險,甚至官商勾結。《清史稿》中就曾記載:

時天下鹽課兩淮最多,困亦最甚,賴巡鹽御史劉錫、魏雙鳳多方撫卹,輸納忘疲。至是海內殷富,淮南寧國、太平、池州等府,及兩浙、山東、廣東、福建,先後增引,利獲三倍。

所以,巡鹽御史對於這樣的行為必須起到監督和巡捕的職責。但是,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很多的巡鹽御史是經不住誘惑的,

“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事件在古人眼裡實在太過平常。

結語

透過對巡鹽御史的設立,任命以及職權的分析,我們不難看出林如海所擔任的這一職務遠非七品小官那樣簡單。

他所擁有的權利其實與本身的官階是不匹配的,甚至遠高於七品。

無論是京官還是地方官,只要犯錯都將面臨御史的監督和彈劾。並且巡鹽御史還兼有對地方鹽政的監察和管理之職,鹽作為一樣生活必需品,販賣私鹽所帶來的巨大利益也預示著這區區七品小官實則是一個肥差。

賈母為何要把女兒嫁給林如海?與巡鹽御史一職有莫大幹系

所以,賈府的史老太君願意把賈敏嫁給林如海,

想必與巡鹽御史這一官職本身具有的權利,以及它所能帶來的巨大利益有著莫大的關聯。

當然,林如海家族三代世襲爵位,再加上他自身的進士出身也為這段婚姻增加了不少籌碼。

參考資料:

《脂硯齋重評石頭記》

《新唐書》

《明史》

《明會要》

《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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