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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史記》:緹縈救父不只是孝行,更使中華文明前進了一大步

2022-01-07由 半支蓮6 發表于 歷史

《扁鵲倉公列傳》中的倉公,是齊國都糧倉的管理員,臨淄人,名淳于意。之所以與扁鵲合傳,是因為司馬遷認為,扁鵲為醫祖,而倉公與他最為接近,傳襲了他的醫術。但淳于意的名望遠不及扁鵲,甚至還不如他的女兒。他的女兒就是《新三字經》中“緹縈女,救父親”的孝女緹縈(tí yíng),。但她救父的壯舉,僅僅宣揚為孝行,也未免太狹隘了。

讀《史記》:緹縈救父不只是孝行,更使中華文明前進了一大步

淳于意年輕時喜好醫術,拜公乘陽慶為師。陽慶七十多歲,沒有兒子,就把淳于意選為繼承人,將《黃帝內經》、扁鵲《脈書》等醫書贈送給他,並把觀色診病的絕學傳授給了他。這套醫術能預知病人的生死,決斷疑難病症,判斷能否治療。

淳于意學習三年後,就能夠為人治病,預斷死生,多能應驗。名氣大了後,淳于意就不安心給人看病,而是舍家撇業,到處交遊諸侯,引起病患家人的不滿。漢文帝四年(前176),有人上書朝廷控告他,根據刑律罪狀,要押往長安去受肉刑。

淳于意有五個女兒,囚車啟動時,女兒們跟在後面哭哭啼啼,很是不捨,又無能為力。

淳于意很生氣,罵道:

“生子不生男,緩急無可使者!”

子,是指“孩子”;緩急,偏義詞,指緊急情況。

淳于意惱恨自己生了五個女兒,沒有男孩,關鍵的時候都不能幫忙。也惱恨五個女兒只會哭哭啼啼煩死人。

最小的女兒緹縈聽了父親的話很感傷,就跟隨父親的囚車,西行到了長安。

讀《史記》:緹縈救父不只是孝行,更使中華文明前進了一大步

緹,本義:紅黃色,丹黃色;引申義:橘紅色的絲織物 ;縈,本義:迴旋纏繞。

緹縈的寓意是女子無才便是德,做好女子居家需要的針線活就行了。但緹縈並沒有這麼想,在父親不在家的時候,偷偷與姐姐們讀書習文,寫得一手好文章。

緹縈跟著父親的囚車,一路照顧父親,與解押的官差也熟悉了,從他們那裡知道了漢朝有關刑罰的知識。到達長安後,她為父親求情的上書也醞釀好了。她在上書中寫道:

“妾父為吏,齊中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

妾切痛死者不可復生而刑者不可復續,雖欲改過自新,其道莫由,終不可得。

妾原入身為官婢,以贖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

作為五個女兒中的小女,年齡不會太大,也就十多歲吧。但她寫的求請書,讓多少大丈夫自愧不如?

第一句,我父親是朝廷的官吏,齊國人都稱讚他的廉潔公正,現在犯法被判刑。

對父親的“本質”進行界定,本質不壞。雖犯法是被判刑,是有可能“改過自新”的。

在這裡,緹縈的聰明在於,沒有對父親作無罪辯護。因為在前面的敘述中,司馬遷並沒有說淳于意無罪,而且對他的行為頗有微詞。再者,平民向朝廷辯解無罪,那就是指責朝廷有罪。所以,作無罪辯護是行不通的,緹縈避開了這一點。。

第二句:切,真切,確實;痛,痛惜。這句話是請求的理由:

我真切痛惜處死的人不能再生,而受刑致殘的人也不能再復原。即使想改過自新,也無路可行,最終不能如願。

這一句,對當時的刑罰提出質疑:刑罰的目的應該使犯罪者改過自新,但砍了他們的頭,搞殘廢他們的身體,改過自新的路都堵死了。

最後一句:我情願自己沒入官府做奴婢,來贖父親的罪,使父親能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父親的罪女兒來還。她沒有說父親年老體弱,沒有為父親開脫,唯求父親能有改過的機會。

短短的求請書,情真意切而又有理性,說理清楚,言簡意賅。漢文帝看了緹縈的上書,悲憫她的心意赦免了淳于意。

讀《史記》:緹縈救父不只是孝行,更使中華文明前進了一大步

書聞,上悲其意,此歲中亦除肉刑法。

漢文帝也讀懂了緹縈對刑罰的質疑,在這一年廢除了肉刑。

肉刑又稱身體刑。對犯罪人殘廢肢體或殘害肌膚、器官機能的刑罰。種類有刖刑(斷足)、劓刑(割鼻)、墨刑(黥刑,臉上刺字,染以黑色)、宮刑(閹割男生殖器官,破壞女生殖機能)等。受刑者不但要承受行刑時的極痛,而且要承受一生的恥辱。因其具有很強的威嚇力,被統治者廣泛使用。

肉刑起源於氏族社會,夏商周都有記載。春秋戰國時期廣泛使用,秦代刑名增多。

肉刑曾使多少英雄以淚洗面:孫臏因受龐涓迫害遭受臏刑,真名都沒留下。漢初名將英布因受秦律被黥,又稱黥布。他們在受刑時恨透了肉刑,但都無能為力。

讀《史記》:緹縈救父不只是孝行,更使中華文明前進了一大步

漢文帝能廢除上千年來沿襲的野蠻的肉刑,不能不說使文明前進了一大步。而這一進步的推動者居然是一個小女孩緹縈。

司馬遷在撰寫這段歷史的時候一定是心有慼慼然的,漢武帝時又恢復了部分肉刑,宮刑就是其中之一,司馬遷正是其受害者。司馬遷稱讚“緹縈通尺牘,父得以後寧。”但對自己不能免於刀鋸之刑而陷入長長的憂憤與悲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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