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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單計算總漏項,那是沒有掌握這四步!收藏

2022-01-01由 地產成本庫 發表于 歷史

工程量清單計算總漏項,那是沒有掌握這四步!收藏

1。 漏項問題產生的原因 1。1漏項問題產生的根本原因 按照土木工程合同型別分類中,常用的合同型別包括固定單價合同和固定總價合同。 《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財建【2004】369號)第八條對固定總價適用範圍做出更為詳細的規定:“固定總價。合同工期較短且工程總價較低的工程,可以採用固定總價合同方式”。

1. 漏項問題產生的原因

1.1漏項問題產生的根本原因

按照土木工程合同型別分類中,常用的合同型別包括固定單價合同和固定總價合同。

《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財建【2004】369號)第八條對固定總價適用範圍做出更為詳細的規定:"固定總價。合同工期較短且工程總價較低的工程,可以採用固定總價合同方式"。

工程量清單計算總漏項,那是沒有掌握這四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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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中承發包雙方選擇簽訂固定總價合同往往不只是基於工程實際特點,更多時候由於一方面承發包雙方認為固定總價合同易於工程價款的最終結算,若在施工中發包方不改變合同約定的施工內容,合同約定的固定價款就是承發包雙方最終的結算價款,結算簡便且節省了計量核價工作;另一方面發包方也想透過簽訂固定總價合同將合同履行過程的大部分風險轉移給承包方承擔,從根本上控制工程造價不突破預算。

因此基於合同中建設方的優勢地位和對於竣工結算的考慮,簽訂固定總價合同對承包方來說,所要承擔的風險比建設方更多。

當採取固定總價招標的時候,工程量清單漏項主要是指招標方在招標檔案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沒有很好地反映工作內容,與圖紙相脫節,造成的招投標過程中補遺工作量的增加。由此導致的問題還延伸到施工過程中和工程竣工決算全過程。

如果此類問題未在招投標階段得到解決,並被招投標雙方忽略,或者是投標方有意隱瞞,施工過程無可避免要牽涉到專案費用增加,還可能由於二次訂貨耽誤工程工期。

1.2漏項問題產生的具體原因

圖紙不熟悉

編寫清單的人員畢竟精力和經驗有限,不可能對大量的圖紙事無鉅細的一一把握,

造成圖紙上有的單項工程在清單中遺漏。

例如對某整個裝飾物品的漏項或者數間教室的石膏板吊頂的數量只算了其中一間。

對招標檔案及法律、法規條款不熟悉

招標檔案並不是一張紙,包括招標圖紙、清單、補遺等各種材料。

許多甲方要求的措施費或獨立費就隱藏在其中,例如甲方要求由乙方完成樁基的監測費用或由乙方在工程結束後完成消防驗收工作或由乙方承擔當地政府加收稅收費用等等。這些不小的費用往往不顯示於圖紙,也容易被清單遺漏。

對施工工藝、施工流程或施工規範不熟悉

在一項清單組項中,要完成多個定額內容或一個施工流程包括多個施工步驟。

編制清單中往往注意工程量大的工作內容,而遺漏了數量相對小的工作內容。例如打預製工程樁遺漏引樁,而地質條件又很不好;例如設計圖紙規範用PE給水管,按規範PE給水管不能暴曬,但並未說明屋面部分要採用的保護措施。另外定額和規範不符時,應以規範為準,因為驗收時以規範為準。

圖紙模糊或不完善造成報價偏差

招標的施工圖紙可能由於設計深度問題,部分內容未達到施工圖紙的要求,編制清單人員往往直接遺漏了該項工作內容。例如在平面示意圖上有一個化糞池,而並無具體做法和大樣圖;例如在廁所隔斷上畫有扶手的示意圖,卻無文字說明,亦無材質尺寸等介紹等等。

從以上這些原因分析來看,投標方所處的位置相對比招標方有利,亦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因為施工企業長期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有經驗的承包商理所應當發現招標檔案及清單中的問題和漏洞。

2. 漏項問題在招標階段的初步預防

2.1 招投標過程中預防

針對工程量清單編制時漏項的問題,

招標檔案經常會有幾種要求投標人處理的辦法:

(1)在清單後附表直接增加專案;

(2)在主要材料價格表中列明可能要採用的材料單價,

作為評分時專家打分的一個依據:

①招標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價格表應包括詳細的材料編碼、材料名稱、規格型號和計量單位等。

②所填寫的單價必須與工程量清單計價中採用的相應材料的單價一致。

投標方進行補充是應該被絕大部分招標檔案允許的。投標人這樣做對業主至少有兩點好處:一是今後若發生了類似專案的變更,就有了套價的依據,而且這個價由於競爭的原因不會高;二是總價包死報價,如果投標人在清單後面增加了一些專案,而總價又具有競爭力,那說明其他清單的綜合單價也不高。

如果招標檔案規定投標人應該補充而投標人考慮競爭的原因沒有做補充項,絕大部分招標檔案會認為該漏項費用已計入其他專案。

2.2 招標檔案中預防

合同價款支付方式是合同中核心的條款,《建設工程施工合同》99示範文字通用條款第23條“合同價款及調整”中在選用“固定價格合同”時就明確提示雙方在專用條款中要對固定總價下的風險範圍、風險費用的調整和計算等做出明確的約定,以避免日後引發糾紛。在乙方容易以清單無列項的理由向甲方進行索賠,從而使甲方承擔其提供清單漏項的風險的基礎上,

甲方為了規避這種風險,達到在一次投標報價中完成其提供圖紙:

①招標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價格表應包括詳細的材料編碼、材料名稱、規格型號和計量單位等。

②所填寫的單價必須與工程量清單計價中採用的相應材料的單價一致。

投標方進行補充是應該被絕大部分招標檔案允許的。投標人這樣做對業主至少有兩點好處:一是今後若發生了類似專案的變更,就有了套價的依據,而且這個價由於競爭的原因不會高;二是總價包死報價,如果投標人在清單後面增加了一些專案,而總價又具有競爭力,那說明其他清單的綜合單價也不高。

如果招標檔案規定投標人應該補充而投標人考慮競爭的原因沒有做補充項,絕大部分招標檔案會認為該漏項費用已計入其他專案。

3. 施工過程中漏項問題解決措施

在施工過程中承包商要及時與業主溝通,圖紙上不明確的地方主動提出要求設計確認,以免耽誤採購時間,延誤工期。這裡牽涉到一個承包商內部部門協調的問題。因為作為投標單位的時候由投標人員和預算人員與招標單位接洽,而進入施工階段時則由承包專案組接手。人員換了,資料交接是不是完整,造價人員如果也更換的話那麼對工程的瞭解也要重新開始,招標階段發現的問題可能被施工人員忽略。

因此承包商不應該有中標就萬事大吉的觀念,因為承接工程的最終目的是盈利,只有施工階段按時保質地完成工作,才能保證企業的持續成長。

具體講就是,承包商在按照圖紙施工時應不時查閱當時的報價表,當發現清單的漏項及時向建設方及設計方確認。若確屬於圖紙不明確的地方,應儘快明確詳細的做法、材質等等。

除了及早安排此專案施工的同時,保留建設方的確認依據,為申報款項做準備。

清單計價規範中說明:合同中綜合單價因工程量變更需調整時,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應按照下列辦法確定:

①工程量清單漏項或設計變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單專案,其相應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經發包人確認後作為結算的依據;

②由於工程量清單的工程數量有誤或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增減,屬合同約定幅度以內的,應執行原有的綜合單價;屬合同約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 部分的工程量或減少後剩餘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經發包人確認後,作為結算的依據。

4. 竣工結算中對漏項問題導致的造價問題進行復核

這裡應該明確幾點內容。

首先,總價合同的情況下,招標時的工程量清單僅供參考,按清單所報的綜合單價僅僅是為了發生變更時計算變更造價

,施工單位履行合同的具體內容就是按照招標時的圖紙和投標的施工組織設計在約定工期內完成符合國家驗收標準的工程。圖紙上有的都應當完成,而不是隻看清單。

第二,按照合同法有關規定,施工合同檔案的各組成部分之間有嚴格的解釋順序,其中圖紙解釋工程量清單。

報價時以圖紙為準。圖紙有圖例,也有相應的畫圖規則和規範,應當以正常的方式理解圖紙。對讀圖導致的失誤不是變更合同價格的理由,不明白的地方就應該提出疑問,否則只能自己承擔後果。

第三,設計變更和設計深化的概念是不同的。

設計變更是把已經有的變成另外的,增加或取消;設計深化是在原來的基礎上細化而不是引起新的變化。

4.1 對清單漏項專案的造價結算處理

透過上面討論的清單漏項原因,其中前三項原因造成的漏項,在採用固定總價合同的模式下,按照上述的合同條件,很清楚承包商是不能以清單漏項向業主索賠的。而針對第四種情況,由於圖紙模糊或不完善引起的清單漏項,這在一定範圍內屬於設計變更,承包商是有權利進行相應的提出費用要求或索賠的。

對於圖紙模糊或不完善的情況,建設方通常採取原圖紙完善、變更或乾脆取消這幾種處理方法,於是對於價款結算也產生了不同的結果。

4.1.1 漏項專案原圖紙完善的結算

對於建設單位及設計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對原招標圖紙的完善內容,原則上採用補差價的方式,即在此單項工程實際價格基礎上扣除理應含在原投標價中的價格。一般在圖紙不完善的時候,採用扣除整個工程同檔次品牌的價格。

例如某工程廁所隔斷應附加安裝殘疾人扶手,可是圖紙未明確此為扶手及扶手的材質尺寸等等。只是在施工平面圖上有一個扶手標誌,同時清單沒有此扶手內容。業主工程師指定了品牌及樣式,指定由承包商完成。那麼在結算時,業主根據招標檔案要求,表明圖紙上有,隔斷上有扶手的平面圖,應該按圖紙驗收,屬於清單漏項,不增加費用;承包商認為這圖紙不明確,屬於設計變更,應該費用增加。建設單位在給承包商扶手的實際價格的同時,應怎麼扣除清單組價的價格呢。因為清單上沒有明確,那麼是按照普通扶手價格扣,還是按照整個工程同檔次的品牌價格扣,或是按照我業主指定的品牌價格扣?

按照工程量變更的調整規則,清單上有類似的扶手的相應報價,所以扣除時參照了此單價。

4.1.2 對漏項專案變更的結算

原圖紙的施工做法很清楚,但清單該項中遺漏。

在實際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又對此項內容進行變更。

例如某裝修工程,圖紙標有6扇木門,清單未提供此專案,招投標時承包商也未提出疑問。在實際施工中,結合以後消防驗收考慮,更改為防火門。那麼類似此類的變更結算應在實際發生的費用中扣除原招標圖紙的工程量費用。

4.1.3 漏項專案取消時的追減

原圖紙做法可能模糊也可能清晰,但在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表示,此項工程內容不必做了或另請施工單位完成。

那麼在結算時,就應該按照上述原則追減相關部分費用。

4.2關於清單計價風險責任承擔的討論

施工單位有可能很怨,為什麼同樣屬於清單漏項,叫我做吧,不給錢;不叫我做吧,倒扣錢,好像風險都在 施工單位。其實這正是固定總價合同的精神所在,即施工單位只要理解,工程是按照圖紙及規範來驗收的,而不是按照業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單。

舉個對承包商有利的例子,某建築構件廠因上海某專案的鋼結構工程與上海某超市有限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約定為固定總價合同,總價款800萬元。工程按期完成,質量合格。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較工程量價格清單少用鋼材40噸(價值人民幣約80萬),在結算時業主以承包商少用鋼材為由拒付該部分工程款,遂釀成糾紛。

最後處理結果:按合同結算。因此可以看出,工程量清單計價對業主來說,同樣也有一定的風險。

作為施工單位能否獲得盈利規避風險,關鍵在於提高自身的素質,在招投標相對短的時間內完善工程量清單,規避自身的風險;

在施工過程中,充分發揮自身優勢,節約成本,才能創造出可觀的利潤。

5. 結論

工程量清單模式的實行已經被大家漸漸認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當遇到漏項問題造成的矛盾時,只有深刻理解工程量清單計價和固定總價合同的這些意義和原理,才能比較清楚地劃分責任,避免糾紛。

任何一種制度和模式都不可避免存在瑕疵,正如清單漏項問題,也由於我國建築行業企業水平參差不齊,普遍不重視風險防範,抗風險能力差,同時建設方沒有足夠的經驗,不規範操作等國情,不可能把這一風險簡單地歸於承包商,而應該分析其中原因,分別地加以處理。

無論是編制清單人員還是承包商應該在這過程中吸取教訓,提高自身水平走上專業化、精細化的道路。

建設單位則應該往長遠著眼,重在提高建設效率,這樣才能夠將清單計價的優勢真正發揮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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