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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國家農民合作社示範社申報進行中!需滿足這些條件

2021-12-28由 一條農資新媒體 發表于 歷史

2020年國家農民合作社示範社申報進行中!需滿足這些條件

2020年10月16日,農業農村部發布關於開展

2020年國家農民合作社示範社申報工作

的通知,通知對申報條件、申報程式、申報時間、申報材料等做了詳細說明。

申報條件和名額分配

申報國家示範社的農民合作社原則上應是省級示範社,符合《評定監測辦法》及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有關規定。

本次擬評定

國家示範社2065家、全國農民用水合作示範組織178家,

綜合考慮各省份農民合作社發展情況和2019年國家示範社監測情況進行名額分配(詳見見原文連結)。各省份申報國家示範社要兼顧產業分佈,在符合申報條件、不降低評定標準的前提下,

突出規範辦社、綠色發展、品牌建設、產業扶貧,對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內生產經營糧棉油、菜籃子產品等重要農產品和特色農產品,

提供有關服務的農民合作社,以及貧困地區扶貧成效顯著的農民合作社予以適當傾斜和優先考慮。

申報程式

國家示範社的申報程式嚴格按照《評定監測辦法》執行。

(一)符合條件的申報主體

向所在地的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及其他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自願申報,

縣級農業農村部門組織申報主體透過國家農民合作社示範社管理系統(www。zgnmhzs。cn)填報申報材料並提交(樣式見原文連結)。

(二)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會同水利、林草、供銷等部門和單位,負責對申報材料進行真實性審查,徵求發改、財政、稅務、市場監管、銀行保險監管、地方金融監管等部門意見,經地(市)級農業農村部門會同其他業務主管部門和單位複核,報省級農業農村部門。

(三)省級農業農村部門商發改、財政、稅務、市場監管、水利、銀行保險監管、地方金融監管、林草、供銷等部門和單位,嚴格按照《評定監測辦法》規定,透過“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核對申報主體的名稱、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法定代表人以及行政處罰、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等資訊,在省級有關主要媒體公示無異議的基礎上,以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檔案向全國聯席會議辦公室等額推薦,不得超額報送。

申報時間及材料

請於

2020年11月15日前

,透過國家農民合作社示範社管理系統(www。zgnmhzs。cn)完成申報單位基本情況填報並在線提交。將以下材料紙質版(1份)報送至全國聯席會議辦公室(農業農村部農村合作經濟指導司)。

(一)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正式推薦檔案。

(二)已徵求部門意見的相關材料(會議紀要、會籤檔案等)。

(三)《國家農民合作社示範社申報名單彙總表》(見原文連結),《全國農民用水合作示範組織申報名單彙總表》(見原文連結),《**省(區、市)申報國家農民合作社示範社總體情況說明》(見原文連結),國家農民合作社示範社申報書(見原文連結)。紙質版材料要求透過國家農民合作社示範社管理系統生成並列印,電子版透過系統同步提交。

有關要求

(一)申報主體要如實提供有關材料,不得弄虛作假。如存在舞弊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其申報資格。

(二)系統資料需要區縣、地市、省級使用者在系統中進行逐級稽核。

(三)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加強溝通協調,建立會商機制,廣泛徵求意見,認真做好申報材料審查、複核、推薦等工作,避免出現重複申報。

(四)要嚴格工作程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黨的紀律,認真執行評定工作紀律。在申報和評定期間,全國聯席會議辦公室不受理有關國家示範社評定工作的來人來訪。

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南里11號

農業農村部農村合作經濟指導司

郵政編碼:100125

聯 系 人:李政良

電話:010-59193128

國家農民合作社示範社管理系統聯絡人:劉敏

電話:010-59197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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