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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中的小知識你知道嗎?

2021-12-26由 卡神小組 發表于 歷史

民間借貸中的小知識你知道嗎?

近年來,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個體和私營經濟的發展,民間借貸活動日趨活躍,根據卡神小組瞭解,民間借貸產生糾紛的主要原因有缺乏合理的監管、債權人缺少風險及法律意識、債務人惡意舉債不還等因素。那麼今天卡神小組就來和朋友們講一講民間借貸中的小知識你知道嗎?朋友們一起來看看詳細內容吧。

聊聊有關民間借貸那些事,提問Qustions&解答Answers。

Q1:民間借貸一般都有哪些特點

我們現在說的民間借貸,一般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如果是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有專門的法律進行調整,不屬於我們平常所說的民間借貸。

民間借貸,一般發生在親戚、朋友、同事之間,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有償,就是要支付利息;無償,就是不用支付利息。手續一般都比較簡單,速度也比較快,因為借貸雙方都比較熟悉,只需要一張借條就可以了。借款的用途、期限、利息等等比較靈活。沒有這麼多的要求,只要不是從事違法活動,用途可以說是包含了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Q2:規範的借條應該怎麼寫

從法律角度來講,一份借條至少應當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出借人以及借款人的姓名等資訊;

2。借款的金額;

3。借款人的簽名以及簽署日期。還可以在借條中約定借款利息的計算標準、借款期限、借款用途、逾期還款的利息標準、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等內容,但這些內容有沒有都不會影響借條的效力,其中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最好要寫進去,或者借款時要讓借款人提供身份證影印件。

另外要注意的是:對於自然人之間的民間借貸,並不是說寫了借條,借款合同就生效了。根據法律規定,民間借貸屬於實踐性合同,也就是說簽了借條或者借款協議,合同是成立了,但合同生效還需要款項的交付,只有把借款交給了借款人,合同才生效。

Q3:民間借貸無效的情形

根據2020年8月20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四條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NO。1、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只要是套取金融機構的貸款用於轉貸的,都會被認定為無效。)

NO。2、以向其他營利法人借貸、向本單位職工集資,或者以向公眾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資金轉貸的;

NO。3、未依法取得放貸資格的出借人,以營利為目的向社會不特定物件提供借款的;(就是我們說的職業放貸人)

NO。4、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NO。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NO。6、違背公序良俗的。

Q4:民間借貸被確認為無效後,法院一般會怎麼處理呢?

民間借貸因為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被認定為無效後,一般情況下本金還是要返還的,但借條或者借款協議中約定的高額利息就得不到支援了,最多會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來支付利息。如果構成犯罪的話,可能還能面臨刑事處罰。

Q5:如何認定是夫妻共同債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4條的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民法典關於夫妻共同債務的這條規定,簡單來說就是“共債共籤”。就是說如果夫妻兩人均在借條或者借款合同中籤名或者只有一方簽名但另一方對債務表示認可的情況下,該債務就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依法應由夫妻兩人承擔共同的還款責任。

Q6: 針對“校園貸”有什麼好的建議給在校大學生?

所謂的“校園貸”,就是指在校學生向各類借貸平臺借錢的行為。對於大學生來講,不建議從網路上貸款進行消費,如果真的需要貸款,一定要在正規的網路平臺上貸款;貸款的時候一定要提高風險意識,避免落入“校園貸”和“套路貸”的騙局,如果發現上當受騙,一定要保留好證據,積極主動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

卡神小組總結:民間借貸很多,其實在卡神小組看來,並不是所有的民間借貸都是惡性的,其實很多還是良性的借貸關係。不過卡神小組建議朋友們,應該學會用正確的方式來應對民間借貸,不過隨著市場整體經濟的變化,朋友們不妨學會把錢捂在口袋裡,朋友們說是不是?希望這個資料對朋友們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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