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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母親(13)

2021-12-22由 花之雲影 發表于 歷史

我父親因為有五年的櫃檯學徒的經歷,又懂財務知識,1952年被政府安排在洋坪鎮食品所工作,我母親1953年初正式成為脫產幹部。我母親1953年2月去洋坪鎮政府開結婚證明,開證明的領導百般阻攔,憤憤不平地說:黨組織培養你多年,這麼多南下的領導幹部你不找,你非要找一個落後分子結婚。我母親據理力爭,說我父親是新中國的青年,也在為黨工作,怎麼是落後分子呢。

原來是這麼回事,我父親之前寫了入黨申請,黨支部討論透過的時候,有人說我祖父祖母如果不抽鴉片敗掉田地的話,劃成分應該是地主,說我父親解放前就是地主家的小少爺,上學是長工揹著去的。所以,我父親的入黨問題就擱淺了。事實上,我祖父祖母因為治病抽上了鴉片,在1943年就已經賣完了所有的田地和山林,劃成份的時候被劃為小商,不屬於剝削階級。

我母親覺得自己是從宣傳婚姻法和土改法走上革命道路的,堅信開證明的這個領導的做法是錯誤的,她直接去找區委書記,說明情況之後,區委書記親自帶我母親去開的結婚證明。我父親和母親拿了結婚證後,來到我外公家,告訴我外公外婆8月份辦婚事,然後,我父親和母親就回到了各自的工作崗位。

外公外婆知道我父母的婚事定在八月初,進入七月底後,就掐著日子,著手挖花生、曬花生。其實,花生還沒有完全成熟,還要等十天半月才完全成熟,但是,因為我父母工作太忙了,工作和農時無法兩全。外公邊挖花生邊抱怨,說花生太嫩,挖早了可惜。在我父母定的正期前兩天,外公外婆把花生瓜子糖都準備好了,我母親也回家了,可是,她跟我外公外婆說,婚禮不能按期舉行了,明天要去舊縣(地名)參加脫產幹部掃盲班學習三個月,結束後馬上去宜昌團校學習三個月。

外公一算時間,要推遲至少半年,花生瓜子都炒好了,外公外婆好鬱悶。好事多磨,1954年3月10日,我母親和父親在我父親的老祖宅,由我的二爹二媽主持,請送親和接親的親戚吃了一頓飯,就算是給他們辦了婚禮,新房在老祖宅的正屋,這間正屋是這棟老祖宅最好的一間房,冬暖夏涼。因為我的祖父祖母早就去世了,三爹三媽和四爹四媽結婚後都是自立門戶單過,我的父親母親當然也是單過。二媽給我母親端了一瓢麥米到他們的新房,我母親知道下一頓該自己煮飯吃了。

結婚三天後,我父親被組織安排去山東、江蘇、浙江、安徽等地參加“政治審查”工作。“政審”是對黨政機關、人民團體、財經和文教等部門全體幹部的政治審查,對幹部的政治歷史情況作出結論。父親參與的是審查他們財貿系統來自外地的工作人員,審查他們在原籍的政治歷史情況。一個曾經被冠以“落後分子”的人,被委以重任,參加了政審工作,是因為組織已經給他下了結論:一是沒有歷史問題,二是年輕,三是有文化。我父親他們結束政審工作以後,路過南京,給我母親買了一條絲質的手絹作為禮物,上面繡有一枝紅梅花。

我母親從宜昌團校學習回來後,被分配到雙路管理區從事民政工作。民政是一項為國分憂、為民解愁的工作,有對軍烈屬和公殘人員的優撫工作,也有婚姻登記、收容遣送、減災救災、社會救助等民生工作。(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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