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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願景下的零碳園區建設

2021-11-21由 中智科博產業研究院 發表于 歷史

“碳中和”願景下的零碳園區建設

2020年9月22日,在第75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中國向全世界宣佈將提高國家自主貢獻力度,採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CO2排放力爭於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碳達峰碳中和是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和高質量發展的必然選擇,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經濟社會系統性變革。園區作為工業化和城市化發展的重要載體,其綠色低碳轉型是實現美麗中國和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內在要求和重要途徑。建立零碳園區,是國家從宏觀層面到微觀層面的戰略落地,持續驅動園區產業綠色、創新和高質量發展,將極大提升其綜合競爭力。

長期以來,我國產業園區建設一直堅持“生態建園”的理念,如建設專案不能在主導生態功能區範圍內,且不在當地飲用水水源區、風景區、自然保護區等生態保護區內,符合生態保護紅線要求;專案建設區域環境質量不低於專案所在地環境功能區劃要求,有一定的環境容量,符合環境質量底線要求;專案營運過程消耗一定的電能、水,資源消耗量相對於區域資源利用總量較少,符合資源利用要求;專案所在地無環境准入負面清單,專案採取環境保護措施後,廢氣、廢水、噪聲均可達標排放,固體廢物能夠得到合理處置,不會產生二次汙染等,為推進園區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同時,園區生態化發展取得明顯成效。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建設前後其COD、SO2排放強度、能耗強度分別下降52%、69%、22%,以較小的環境負荷產生了顯著的經濟貢獻,這也為碳達峰、碳中和提供了經驗借鑑。

與此同時,我們也應當看到,雖然我國在低碳園區、生態園區、綠色園區建設方面已經形成一定基礎、積累了一定經驗,但“碳中和”園區作為產業園區開發建設和轉型升級的新概念、新形態,整體上仍處於探索階段,有四方面問題亟待進一步深化研究和加以解決。

首先,碳中和園區的整體戰略框架尚不清晰。

在現階段,各地對“碳中和”園區的認識仍大多停留在概念層面,對於整體框架、工作重點、實施步驟等把握並不清晰,難以真正從系統性、整體性考慮推動園區的轉型升級,同時不可避免還將造成園區的重複建設和低效建設。

其次,碳中和園區的建設標準規範相對滯後。

標準規範的制定不僅是中國推動“碳中和”的重要抓手,同時也有可能成為未來國際能源變革和技術創新話語權的爭奪焦點。雖然,已經陸續出臺《行業類生態產業園區標準(試行)》《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標準》《園區低碳工業園試點工作方案》,但一方面,標準的強制性仍然不強。不同政策側重點有所不同,如工信部制定的《國家低碳工業園區試點工作方案》側重於工業發展,環保部牽頭制定的《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管理辦法》側重於環境治理與保護,由於現有分類管理體制的因素,政出多門現象明顯,園區落實標準規範也缺少強制性的監測和考評手段。另一方面,圍繞“碳中和”的相關技術標準、應用規範等仍處於理論研究階段,從制定標準到推廣應用還需要一個較長的階段。

再次,“碳排放”核算交易等相關法律法規缺失。

碳排放的確權和核算直接關係到“碳中和”園區的建設效果評價。目前中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尚未對碳排放權利進行明確界定,使得地方碳排放交易缺乏法律依據。同時,雖然中國已經根據國際ISO標準建立24個行業企業碳排放核算方法體系,但園區在國家統計體系中不是獨立統計個體,因此導致以園區為主體的碳排放核算範圍不一致、核算結果沒有可比性。此外,在企業“碳排放”過程中,對於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的核算也存在難點,能否利用穿透式、可追溯技術手段,實現企業能源使用和碳排放的應統盡統也是未來需要關注的方向。

最後,低碳技術研發和應用的整體水平有待提升。

基於“碳中和”問題的複雜性和緊迫性,迫切需要以低碳技術創新突破作為引領,加快形成全面支撐我國實現碳達峰及碳中和目標的技術體系。從目前情況來看,一方面,中國低碳技術水平與“碳中和”園區高標準建設的需求還不匹配。針對脫碳、零碳、負排放技術供給不足的現狀,仍需要在國家層面設立跨領域綜合交叉的碳中和重大科技專項,提前做好技術研發供給側結構調整,進一步明確碳中和技術需求,最佳化應對氣候變化技術研發佈局。另一方面,新技術的推廣和應用往往需要巨大的前提投入,特別是對於“碳中和”而言,從企業角度看,低碳技術應用的成本與企業生產效益的提升可能並不成正比,僅從環境保護和社會責任角度去推動該項工作難度又相對較大,如何建立產學研一體化的成果轉化機制、建立約束與激勵相結合的應用推廣機制,都需要進一步統籌謀劃。

“碳中和”願景下的零碳園區建設

在未來的發展過程中,“碳中和”園區的開發建設一定要擯棄先粗放發展再騰籠換鳥、先汙染再治理的傳統路徑,把綠色發展理念貫穿於園區發展全過程。要以“園區碳排放與吸收總量最大平衡”這一根本目標,探索碳中和產業園區轉型的戰略路徑。園區規劃應當是兼顧綠色與發展、兼顧生產和生態的全面規劃,要從規劃階段就為園區實現“碳中和”做好整體設計。隨著“碳中和”逐漸成為約束性目標,園區的考核評價指標體系也必須相應重構,園區生產生活的直接或間接碳排放都將被納入考核和評估範疇。園區在建設初期應當充分考慮產業結構比例和產業上下游關係,發展以新一代資訊科技為代表的新興產業,實行綠色招商和產業鏈招商。對於園區已有重化工業企業要加快調整產業發展方式,大力推廣無碳、減碳、去碳等低碳技術,從生產源頭減少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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