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補稅1827萬!即日起,收到這10種發票一律退回
突發,剛剛有企業因為發票不合規,被稅局要求補稅1827萬!提醒大家:取得的發票一定要做合規性稽核,否則損失可能由會計承擔!
01
發票不合規被稅局稽查!
補稅1827萬!
某上市公司釋出公告,稱其控股子公司收到了《稅務處理決定書》,主要違法事實如下:
稅務稽查處理決定:追繳增值稅及其附加、企業所得稅及其滯納金共計18,269,285。94元!
看完這個案例,令人扼腕不已,如此巨大的稅額,僅僅是因為發票開具不合規就不能稅前扣除,實在是太可惜了!
02
注意!這10種發票不能報銷了!
會計收到一律退回!
實務中,由於發票不合規導致企業損失慘重的案例不在少數,提醒財務人員:在獲取發票的同時,應當對發票進行合規性審查,以避免不合規發票給企業帶來風險和經濟損失!
財務人員注意了,下面這10發類票都是不合規發票:
1、品名、金額等發票內容與實際交易不符的發票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及稅總公告2017年16號的規定:
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
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銷售方開具增值稅發票時,發票內容應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
不得根據購買方要求填開與實際交易不符的內容。
而且,這類情形也涉嫌虛開發票,情節嚴重的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如何防範虛開發票:
2、未按規定填寫購買方資訊的發票
開具增值稅發票時,購買方資訊應包括下列內容:
不符合填寫規範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3、原省級稅務機關印製的舊版發票
2018年6月,全國各省級國、地稅合併之後,啟用了新的稅收票證式樣和發票監製章。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2號規定,發票名稱、發票監製章包含“**國家稅務局”字樣的發票,自2019年1月1日起不能使用了。
4、專用發票壓線錯格,票面資訊專案不全或者不清晰
專用發票開具的基本要求:
對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專用發票,購買方有權拒收。
5、未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開具的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
自2018年4月1日起,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經銷企業、經紀機構和拍賣企業應當透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
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
“車價合計”欄次僅註明車輛價款。
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經銷企業、經紀機構和拍賣企業在辦理過戶手續過程中收取的其他費用,應當單獨開具增值稅發票。
6、未按規定要求開具的成品油發票
所有成品油發票均須透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成品油發票開具模組開具。
開具成品油發票時,應遵守以下規則:
7、不得開具專票的“差額徵稅”專案所開具的專票
增值稅差額徵稅的19種情形:
8、未按規定加蓋發票專用章的發票
發票蓋章要求:
9、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消費品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10、備註欄填列不合規的發票
03
2021年,稅務局將從這些方面嚴查!
趕緊對照自查!
自2021年1月起,國家在25個地區實行專票電子化,受票方更是普及全國!
也就是說,從2021年起,收到的電子發票會越來越多,電子發票又存在哪些涉稅風險呢?
小編為大家總結了一個導圖,趕緊學習起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