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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肝錄》——原來是虛構的

2021-10-25由 晃天下 發表于 歷史

《剖肝錄》,餘大成著,文中主要為餘大成和梁廷棟的對話,被袁粉奉為經典,袁粉為袁崇煥之忠而嘆息,為餘大成之義而頌揚,恨不得崇禎早日上吊,對梁廷棟之流咬牙切齒。而實際上《剖肝錄》的硬傷太大,和其他袁粉“經典”一樣漏洞百出!!!

一、《剖肝錄》原文

今上崇禎二年已巳冬十月,敵由大安被遵化。十一月,圍京城。先是,督師袁崇煥有疏謂:“臣在寧遠,敵必不得越關而西。薊門單弱,宜宿重兵。”不聽,至是果如其言。

煥自遼趨薊入援。朝議罪其逗留。十二月朔,詔入城,下之獄。輔臣溫體仁,毛文龍鄉人也,銜煥殺文龍,每思有以報之。適樞臣梁廷棟曾與煥共事於遼,亦有私隙。二人從中持其事,煥由是得罪。時有[中]官,在圍城之中,思旦夕解圍。咎煥不即戰。而中官勳戚有莊店邱墓在城外者,痛其**。鹹謂煥玩兵養敵。流言日布,加以叛逆。會總兵滿桂,初與煥共寧寧遠,丙寅之役,首主棄城,為煥所叱。至是入援,令其部曲大掠近郊,皆偽稱袁兵,以鼓眾怨。後因敗入甕城,浸潤中官,乘機僭之。上遂不能無疑焉。

然煥自薊趨京,兩日夜行三百里。所部馬兵才九千人。廣渠門一戰,挫之。意俟步兵至方合力逐北。而初一日之命下矣。諸廷臣持煥者十之三,而心憫其冤者十之七。時以所坐甚大,且憚於體仁與棟,未敢救。

石衲時任職方,獨發憤對眾日:“奈何使功高勞苦之臣,蒙不自之冤乎?”因往見廷棟日:“兵臨城下,而自壞萬里長城,豈計乎?”

棟曰:“此上意也。”

石衲曰:“煥非為無罪,實有大功。今日為城中,舍此難堪禦敵者?朝廷置兵部官何用?使功罪倒衡若此?公宜率合部爭之。”

棟曰:“人皆言煥畜逆。”

衲曰:“兵由薊入,煥自遼來。聞報入援,誓死力戰。不知所逆何事?所畜何謀也?”

棟曰:“煥殺文龍與王遵撫,非逆耶?”

衲曰:“煥斬文龍是已;王遵撫死於敵者,而謂煥殺之,何以掩天下人之口乎?”棟時聲色俱厲曰:“久知有書與煥,令殺御史中丞。煥常銘之座右。遵撫之死,煥特假手於敵耳。”

石衲曰:“書信有之,然在斬文龍之後。中引李臨淮斬崔眾事所云:‘今斬御史,若拜中丞,即斬中丞;拜宰相,即斬宰相。’蓋《唐書》中語,特藉以稱煥耳。若遵撫為煥所假手,則宰相一言又何所指?且此言何可為煥罪?叛逆當坐於某。”

棟不懌而退。次日初二。石衲又往見棟,曰:“敵勢甚熾,遼兵無主,不敗即潰耳。今日之策,莫若出崇煥以系軍心,責之驅逐出境自贖。既可以奪深入者之魄;又可以存遼左之兵。公為國大臣,當從國家起見,萬無嫌隙起見也。”

棟曰:“遼兵有祖大壽在,豈遂潰哉?”

石衲曰:“烏有巢傾鳥覆,而雛能獨存者乎?大壽武人,決不從廷尉望山頭矣。”

棟時以其語聞之朝房,輔臣周延儒問曰;“公慮祖大壽反耶?”

石衲曰:“然。”

儒曰:“遲速?”

石衲曰:“不出三日。”

儒曰:“何也?”

石衲曰:“煥始就獄,壽初意其必釋。今日則庶幾有申救而出之者,至三日則知上意真不可回,而廷議果欲殺煥矣。壽與煥,功罪惟均者也。煥執而壽能已耶?不反何待?”

儒點頭曰:“奈何?”

體仁曰:“不然,壽若與煥謀,即合敵耳。否則必殺敵,反將安之。”

次日,棟見石衲於朝房,曰:“壽幸未反。”

石衲曰:“言而不中,國家之福也。”

是日,壽果率所部逃出關外。報入,棟懼甚。至石衲私寓,曰:“壽反矣!如之何?公能先事逆料,真神人也!”

棟去,客曰:“大司馬心折公矣。”

石衲曰:“是欲貽構我耳。”

初四日早,棟以壽反奏,且言“臣司官餘大成能先見,乞詔問之”。

蒙上詔對,因奏曰:“壽非敢背反朝廷也。特因崇煥而懼罪耳。欲召壽還,非得崇煥手書不可。”

上因讓棟曰:“爾部運籌何事?動輒張皇。事有可行,宜急圖無緩。”

棟就出煥,石衲曰:“不可,旨意未明。獄中何地?而冒昧行之也。”

延儒日:“若何?”

石衲:“須再請明旨,方可。”乃復入奏。

上遣中官出諭曰:“事急矣。當行即行,尚待什麼旨?”

石衲曰:“此即明旨矣。公等見督師,善言之。”

時閣部九卿皆往獄所道意,煥曰:“壽所以聽煥者,督師也。今罪人耳,豈尚能得之於壽哉?”眾人開譬百端,終不可,且言:“未奉明詔,不敢以縲臣與國事”。

石衲因大言,謂崇煥曰:“公孤忠請組,隻手擎遼,生死惟命,捐之久矣。天下之人,莫不服公之義,而諒公之心。臣子之義,生殺惟君。苟利於國,不惜髮膚。且死於敵,與死於法,孰得耶?明旨雖未及公,業已示意,公其圖焉!”

煥曰:“公言是也。”因手草蠟書,語極誠懇。

至則壽去錦州一日矣。馳騎追及,即遙道來意。軍有教放箭者,騎雲:“奉督師命來,非追兵也。”壽命立馬待之,騎出書,壽下馬捧泣,一軍盡哭。然殊未有還意。壽母在軍中,時年八十餘矣,問眾何為,壽告以故。

母曰:“所以至此,為失督師耳。今未死,爾河不立功為贖後,從主上乞督師命耶?”軍中皆踴躍。即日回兵入關,收復永平、遵化一帶地方。

上初甚疑煥,及聞所復地方皆遼兵之力,復欲用煥於遼。又有“守遼非蠻子不可”之語頗聞外庭。仁與棟大懼,遂借殺毛文龍、市米二事,為煥資效私通反跡。復援遼將謝尚政.餌以節鉞,令揭證煥。棟即疏之,體仁前後五疏,力請殺煥。凡諸為煥者,皆罪斥。創御史羅萬爵官,以其為煥申辯,不徵叛逆也。下輔臣錢龍錫、布衣程更生於獄,論死。龍錫曾與煥議殺毛文龍;更生則疏救煥者。御史毛羽健,曾有疏難煥五年方略,謂與款敵謀,亦謫戍。去舊額東江歲餉百萬,大半不出都門,皆人權宦囊中。自煥斬文龍,盡失其賂,僉與體仁、棟合謀傾煥,交致其罪,坐以大逆,夷三族。輔臣周延儒、成基命,冢宰王永光各疏救,不報。總兵祖大壽以官階、贈蔭請贖,亦不允。會審之日,風霾晝閉,白日無光。聞者莫不傷之。棟等復造為飛語,流佈內外,傳入禁中,達之天聽,以甚其罪。在廷多心知其冤,然見龍錫等相繼罪譴,無敢言者。

石衲往見廷棟,曰:“公作此已甚。獨不為身後計耶?某一任司官,凡六易尚書矣。前此者,非戍則斥,無有能免,公善為之。且今之所執為崇煥罪者,叛道也,擅主和議也。而所執以名叛者,曰殺文龍以去敵之所忌也。夫文龍有應得之罪,明旨業已言之,是煥殺文龍未嘗不是。使煥當日能斬〔文)龍,又能使薊門無警,豈尚有題目也哉?惟其不然,以至有此。公今日斬煥,而不能禁疆場之無事,吾恐異日將又將以煥為題目也。”

棟色動,言諸體仁,得未減。以庚午年八月十六日棄市。家口在遼者,徒流浙,復改黔;在籍者流閩。罪止妻子女及同生兄弟,餘俱免。

自煥下獄,關外將吏士民,曰詣督輔孫承宗號哭代雪。孫知內旨已定,不敢上請。後棟以貪敗,上震怒,下所司勘議,辭連遼將謝尚政。仁一力調護,止奪職回籍。中有“罪督一事,能破情面”等語,但所票擬也。先是,督師部下遼將鄉人謝尚政,誣揭主將督師,又饋銀二千於廷棟,謀升閩鎮,後為水道長參論事敗。仁蓋知公議難掩,而卸之於棟。

石衲後任山東巡撫,會餉乏兵變,不過罰俸。仁憾其為煥不平,恐後雪煥事,遂謫戍電白。乙亥春,至戍所,晤煥弟崇煜,將所匯煥前後章疏十本,付煜藏之。蓋自為督師至下獄時,所上職方副本也,中俱有督師鈴印關防。石衲既還其疏,併為識其指罪本末於疏後。昔宋嶽武穆以忠蒙罪,至今冤之。督師力捍危疆,而身死門滅,其得罪大略相似。但武穆有子霖、孫珂,能白其冤。而督師竟允絕,聖世誰復為《金陀粹編》者?可嘆也!異日者,使餘言而有徵也,其在煜之於也夫。

二、搞笑的BUG

原文中為“十二月朔”,“朔”即初一袁下獄,然後從十二月一日(與梁廷棟開始)到十二月四日共四天的對話,其中人物有“石衲”即餘大成本人、輔臣溫體仁、樞臣梁廷棟以及輔臣周延儒。

文中餘大成極言袁崇煥之忠,把與袁有矛盾都變成壞人:

1、滿桂。“初與煥共寧寧遠,丙寅之役,首主棄城,為煥所叱”,在寧遠之戰時要棄城逃跑被袁呵止;“至是入援,令其部曲大掠近郊,皆偽稱袁兵,以鼓眾怨”,入衛後又四處冒充袁兵劫掠,而實際上在《崇禎長編》二年十二月記載中的是“總兵侯世祿兵潰肆掠帝以兩戰被傷令戴罪圖功 ”、“命魏雲中回鎮侯世祿戴罪圖功以奔潰出関也”,把帽子卻扣給了滿桂;“後因敗入甕城,浸潤中官,乘機僭之”,這是因為其後由滿桂接替了袁崇煥,“督師袁崇煥、總兵滿桂、黑雲龍等,錦衣衛堂官召對逮督師尚書袁崇煥於獄。令總兵滿桂總理関寧兵馬,與祖大壽、黑雲龍,會同馬世龍、施洪謨等立功”,誣陷滿桂是行賄接機上位。

2、輔臣溫體仁,“毛文龍鄉人也”。其實溫體仁是“浙江烏程(今湖州)南潯輯裡村人”,而毛文龍是“浙江杭州府錢塘縣(今杭州市上城區)人”,只能是半個同鄉(都是浙江人)。

3、樞臣梁廷棟,“曾與煥共事於遼,亦有私隙”。先是據說(因為個人未查到原始記錄,但看見網文有寫)梁曾經揭發過袁在高臺堡給後金的皇協軍朵顏人賣糧一事(袁罪名“賣糧資盜”的由來);其後梁廷棟根據江西道御史袁弘勳的題前事,故而於崇禎三年九月“兵部尚書梁廷棟請斬袁崇煥、徐敷奏、張斌良”(見《明本兵梁廷棟疏請斬袁崇煥原疏附跋》,孟森整理)。

將袁崇煥洗白為奸臣搞事,“二人從中持其事,煥由是得罪”——是梁廷棟和溫體仁暗中操作陷害袁崇煥。

大神“Capo”在某乎上指出:

第一、時任職兵部的餘大成上司是申用懋,並非梁廷棟!原兵部尚書王洽被下獄,由兵部侍郎(副部長)申用懋接替其工作。

第二、按Capo的說法,梁廷棟此時並不在京城,也並非是兵部尚書。其中第三日的對話中,“棟去,客曰:‘大司馬心折公矣。’”,這客也是個半仙人物——居然知道二十多天後梁廷棟為稱為兵部尚書(大司馬,兵部尚書的別稱)!!!

第三、溫體仁當時尚未入閣,並不是“輔臣”。溫體仁在崇禎三年才“以禮部尚書 兼 東閣大學士,入閣輔政”。

其中最大的硬傷還是在“梁廷棟”,如果梁廷棟不在京城,那麼這幾段對話就全是虛構的!!!

三、梁廷棟的履歷

《明史》中記載:

崇禎元年起故官,分巡口北道。明年加右參政。十一月,大清兵克遵化,巡撫王元雅自縊,即擢廷棟右僉都御史代之。廷棟請賜對,面陳方略,報可。未幾,督師袁崇煥下獄,復擢廷棟兵部右侍郎兼故官,總督薊、遼、保定軍務及四方援軍。廷棟有才知兵,奏對明爽,帝心異之。

如果按《明史》記載,梁廷棟崇禎年就是口北道,哪何來《剖肝錄》中的,“曾與煥共事於遼”?其實是《明史》記載錯誤,而且錯誤不止這麼一點!

在《崇禎長編》的元年七月記載,“原任參政梁廷棟,補山東布政司參政。吏部主事楊廷詔,升驗封司員外”,山東布政司參政如果不在山東任職,一般是委到與遼事相關的地區任分守道臣管理錢糧,那麼這樣就可以解釋梁廷棟為何與袁崇煥共事。

接著在《長編》的二年正月中,“補梁廷棟為山東參政”。

《長編》二年五月,“督師尚書袁崇煥疏言:臣於本月十二日登舟出海文龍數年欲試之奇與東江將吏投距之氣臣將一往收之臣初以扁舟水上不必劍印隨行而臣門下士周錫圭謂皇上聲靈赫濯正當令東江將吏重睹威儀於是奉劍印以行若地方戰守機宜悉委之趙率教祖大壽梁廷楝孫元化何可綱矣疏入報聞”,袁崇煥準備出發會見毛文龍,地方事務委託給手下,梁也是被委託人之一。

《長編》二年八月,“陞山東副使梁廷棟為山西參政”,此時梁廷棟升職並轉到山西一帶也就是口北道任分守道。

其後十一月遵化失陷順天巡撫王元雅上吊自殺,大概此時梁廷棟按Capo的說法隨魏雲中入衛,後被提升為順天巡撫。在《長編》中的十二月記載,“壬戌順天廵撫梁廷棟請面對平定方畧許之”,其後“乙亥兵部尚書申用懋致仕以梁廷棟為兵部尚書”。但在文震孟的《文文肅公日記》十二月二十七日中記載“梁廷棟超拜大司馬為督師”,超拜——破格越級提拔,大司馬——兵部尚書別稱,也就是說在十二月底時梁廷棟被破格提拔為“領兵部尚書銜”的督師,此後梁一直在京城外和馬世龍等領兵。三年正月致仕但未離京的原兵部尚書申用懋,因事(涉及到其父申時行,申用懋賄賂意圖掩蓋)被斥責,從而召回梁廷棟為正式兵部尚書。

對比後,《明史》的時間線和邏輯很混亂:

首先,梁廷棟以山東參政在遼東軍區的相關地區任職,而後在崇禎二年才調任口北道。

其次,“廷棟請賜對,面陳方略,報可”,是在袁已經下獄並且是在十二月中旬,此時梁廷棟為順天巡撫。

再三,“復擢廷棟兵部右侍郎兼故官,總督薊、遼、保定軍務及四方援軍”,其實與袁下獄無關,梁被提拔為兵部尚書銜總督援軍的時間是在申用懋致仕、滿桂已陣亡後的十二月下旬。

四、明代京畿北直隸巡撫和順天巡撫官制

按照《剖肝錄》的記載,如果梁廷棟真和餘大成發生對話,那麼此時梁廷棟還是順天巡撫。

北直隸巡撫,始置於宣德五年,轄北直隸地區,尋罷。後在原轄區內小巡撫析置、歸併不常見。《國朝典匯》記“宣德五年九月升吏部郎中趙新為吏部,兵部郎中趙倫為戶部,禮部員外吳政為禮部,御史于謙為兵部,刑部員外曹弘為刑部,越府長史周忱為工部。各右侍郎巡撫各省兩畿,總督稅糧。新江西,倫浙江,政湖廣,謙河南、山西,弘北直隸及山東,忱南直隸”,忱指周忱,當時為南直隸之江南部分地區巡撫。曹弘此時究竟任何地巡撫,有“北直隸山東”和“山東淮揚”兩種記載。簡言之,曹弘受命巡撫北直隸及山東之後,或根本未到任,或僅就任極短時間,旋改巡撫山東淮揚。

正統四年十二月置兩巡撫,一轄順天、保定、河間、永平4府,一轄真定、順德、廣平、大名4府。《英宗實錄》正統四年十二月戊寅記為“敕諭巡撫南(南為衍文)北直隸行在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張純、大理寺右少卿李軫曰:‘今命爾純於順天、保定、河間、永平四府,爾軫於真定、順德、廣平、大名四府所屬州縣往來巡視民瘼。’”

六年當罷。《國朝獻徵錄》卷42《大司馬張純傳》載此事稱:“特拜(純)行在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奉敕巡撫畿內諸郡,考察群吏,凡兩至。……越二年,敕調南京都察院如舊官。”據此推測兩巡撫當於正統六年罷。

七年正月為防蝗災再發而復置4巡撫。《英宗實錄》當月癸未記“命吏部左侍郎魏驥往順天、永平二府……大理寺右少卿賀祖嗣往真定、保定二府,光祿寺寺丞張如宗往河間、順德二府,大理寺左寺丞仰瞻往廣平、大名二府。賜敕諭之曰:‘朕念南北直隸府州縣去歲蝗蟲遺下種子今春恐復為患,特簡命爾等分巡其處,遇有種子,提督軍衛有司及早掘取,毋令生髮。’”此4撫府設定時間當不長。

十年五月復置,轄真定、保定、河間、大名、順德、廣平6府。《英宗實錄》當月己亥條載薛希璉受命分別巡撫南北直隸:“特命爾希璉巡撫直隸真定、保定、河間、大名、順德、廣平及南直隸鳳陽、淮安、揚州、廬州、滁州、徐州地方。”這種任職形式並不是將南北直隸劃歸一區,而是分別輪流巡撫南北兩直隸,實際相當於一人兼任兩地巡撫,參見下文“山東淮揚巡撫”一節。

十三年四月罷。《英宗實錄》當年四月庚辰記“命刑部右侍郎薛希璉、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張楷分詣南北直隸鳳陽、保定等府捕蝗”,可見自正統十年薛希璉輪流巡撫南北直隸,至此始二人分別巡撫。此後北直隸保定等府巡撫不見記載,當罷。

十四年因蒙古進攻京師,復置,轄順天、永平2府。《通議大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鄒公來學墓誌銘》載為:“正統己巳(即十四年),虜酋犯順,京師戒嚴,特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提督永平山海總兵、鎮守等官軍務,及順天、永平二郡兵民悉兼撫之。”

景泰元年(1450)五月又置巡撫,轄真定、廣平、大名、順德4府,尋罷。《英宗實錄》景泰元年五月丁卯載“命大理寺右少卿陳詢往北直隸巡撫。時巡撫右少卿李奎以疾在告,故命詢代之”,天順四年二月辛未又在敘陳詢所任之官職時稱“正統己巳,召為大理寺少卿,巡撫大名諸府”,兩條史料在時間上有出入,以景泰元年五月為是,正統十四年實為召陳詢為大理寺少卿,爾後才出任巡撫。李奎時任河南巡撫,但當時河南巡撫轄北直隸真定等4府之地,詳見“河南巡撫”。陳所轄之地當即為李奎任河南巡撫時轄區內的真定、大名、廣平、順德4府。後不見記載,當罷。

三年十月真定等地巡撫復置,轄保定、真定、河間、廣平、順德、大名6府。弘治《保定郡志》卷8載陳泰於景泰間“以都察院左僉都御史巡撫真、保定等四府”,而《英宗實錄》景泰三年十月丁未記為“命參贊易州等處軍務右僉都御史陳泰兼巡撫保定等六府地方及提督各衛所屯種,俱賜敕諭之”。《明史》卷159《陳泰傳》亦作巡撫6府,4府說當誤。6府為真定、保定、河間、廣平、順德、大名無疑。

五年,轄保定等處巡撫罷。《副都御史陳公墓碑銘》載有陳泰自真定、保定等處巡撫任去職時間:“甲戌(指景泰五年)升右僉都御史,疏理徐州、呂梁二洪及臨清、濟寧諸處河道。”

六年,轄順天、永平之巡撫罷。正統十四年,鄒來學為順天、永平巡撫,但景泰六年初鄒已改為巡撫南直隸之蘇州、松江、常州、鎮江4府之地,順天、永平等地並未另派巡撫官,該巡撫當罷。

七年十二月復置2巡撫,一轄永平府,一轄順天、河間2府。《英宗實錄》景泰七年十二月戊午記為“敕諭巡撫順天、河間二府刑部右侍郎周瑄……巡撫永平等處右副都御史李賓……俾速行焉”,《少保諡莊懿周公行狀》亦載周瑄“丙子(指景泰七年)順天、河間二府民飢,敕公往賑之……事竣乃還,時天順丁丑(指天順元年)也”。

五年七月,復置巡撫。《英宗實錄》天順五年七月丙寅載“命工部右侍郎吳復往直隸保定等府撫民”,弘治《保定郡志》卷8也記吳復“天順間受敕巡撫保定等處”。疑所轄為保定、真定、河間、大名、順德、廣平6府。後不見記載,該巡撫當尋罷。

成化二年八月復置,轄順天、永平2府。《憲宗實錄》成化二年八月戊申記“戶部郎中閻本為右僉都御史巡撫地方”,《整飭薊州邊備兼巡撫順天等府左右副僉都御史年表》(下簡稱《年表》)則記閻本“成化二年,以右僉都御史贊理軍務巡撫順、永”。

五年四月復增轄保定、真定、河間、順德、廣平、大名6府。尋罷。《憲宗實錄》成化五年四月甲寅載“敕巡撫永平等處贊理軍務右僉都御史閻本兼巡真定、保定等府”,《年表》又記閻本“復右副都御史兼撫河、順、真、保、廣、大六府”。後不見該巡撫記載,當罷。

六年復置2巡撫。其一轄廣平、大名、順德3府。《憲宗實錄》成化六年二月辛未條載刑部左侍郎曾翬巡行天下考察官吏後的回京奏報中提及“直隸大名等府無巡撫官”,明廷遂遣宋旻“往大名”任巡撫。《憲宗實錄》成化六年八月壬戌記“巡視北直隸大理寺左少卿宋旻奏罷廣平、順德二府老疾、罷軟、貪酷官通判柴讓等四十三員”,據此,宋旻時轄地似應含大名、廣平、順德3府,後該巡撫不見記載,當尋罷。其二轄真定、河間、保定3府。《明史》卷177《葉盛傳》載其“成化三年秋,入為禮部右侍郎,偕給事毛弘按事南京。還改吏部。出振真定、保定飢,議清莊田,分養民間種馬,置倉涿州、天津,積粟備荒,皆切時計”。《憲宗實錄》成化六年八月己未又載工部移文巡視侍郎葉盛修理定州等地衛所城垣。由此可知,葉盛任巡視應始於成化六年八月,從記載中涉及的地名推測,當轄真定、河間、保定3府。後該巡視不見記載,當尋罷。

七年復置。《憲宗實錄》成化七年閏九月癸亥載“巡視北直隸右副都御史楊璿奏:順天等八府連年凶荒,倉稟空虛”,此8府當指順天、永平、河間、真定、保定、大名、廣平、順德府。

八年九月,因轄地太廣,又因兼理邊備不便,遂析為順天、保定2巡撫,此後定設。《明會典》記順天巡撫“(成化)八年,以畿輔地廣,從居庸關中分為二巡撫,其東為整飭薊州邊備巡撫順、永二府都御史,以居庸等關隸之,駐遵化,遂定設”,又記保定巡撫“成化八年,始從居庸關中分為二巡撫,遂專設都御史巡撫保定、真定、河間、順德、大名、廣平六府,提督倒馬、紫荊、龍泉等關,駐真定”。《明史》卷185《梁璟傳》亦載:“畿輔八府舊止設巡撫一人駐薊州以御邊,不能兼顧。璟請順天、永平二府分設一巡撫,以薊州邊務屬之。令巡撫陳濂專撫保定六府兼督紫荊諸關。朝議從之,遂為定製。”

《剖肝錄》——原來是虛構的

崇禎二年,又於永平分設巡撫兼提督山海軍務,其舊者止轄順天。

順天巡撫,最初並不是常設職務,設定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御邊”(重點強調)而常駐遵化城,是中央派遣(明朝的總督、經略、督師、巡撫都是中央名義派遣)的常駐地方封疆大員。現遵化仍有“遵化都察院公署”,即為順天巡撫的公署,因明代巡撫一般是掛銜“都察院御史”。前任巡撫王元雅“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廵撫順天”(《崇禎長編》二年四月記載),寧遠之戰後的遼東巡撫袁崇煥“以右僉都御史巡撫遼東山海等處”(《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六十九》,天啟六年三月)。

因此自然就可以理解,為什麼王元雅會在遵化城。作為王的上級薊遼總督劉策,在得知袁吹的“汰兵減餉”裁減薊鎮新兵後,反抗上訴要求在自己的駐地轄區西協密雲加編新兵七千(最後只加派六千),相比之下王元雅就不夠堅持原則比較失職。真是為劉策感到悲哀,遇上了一群坑貨,督師袁大吹、下級巡撫王元雅還有兵部嘴炮尚書王洽,最後自己還要背鍋掉頭。

故因遵化城已失,順天巡撫量梁廷棟只得到通州臨時辦公,同行的還有巡關御史方大任。明代的巡關御史主要巡視山海關至龍泉關一帶,目的在於加強宣府至大同以及北京一帶的防備力量。然邊防事務各有所司,巡關御史在巡視關隘時仍然是重在監督。

古代官場限制也極其嚴格:外省官員不得擅自進京,京官不得擅自離京,外派辦事京官不得擅自回京。擅自離京至少是擅離職守,而擅自進京則會被認為是私下結黨甚至謀反,所以都是極其重罪。所以在古代除了科舉考試,一般官員進京要麼是獲得嘉獎,要麼是獲罪,要麼是任命官職。本身京城內就有府尹(負責民政,品級也比一般府尹高多了)、五城兵馬司(負責治安),此外還有錦衣衛和京營,加上京城的特殊性,所以就算你梁廷棟駐守在離京城幾十裡的通州,也不得無故非傳召進京,因此才會有“壬戌順天廵撫梁廷棟請面對平定方畧許之”的記錄,京城大門不是你順天巡撫梁廷棟想進就能進的,更何況現在還是在打仗——誰知道你會搞什麼飛機。

因此除特殊情況下,京官餘大成是不可能和順天巡撫梁廷棟碰面的!

五、梁廷棟在通州當“半仙”

在《明史》中記載瞭如下一段:

給事中陳良訓首刺廷棟,同官陶崇道復言:“廷棟數月前一監司耳,倏而為巡撫、總督、本兵,國士之遇宜何如報。乃在通州時,言遵、永易復,良、固難破,自以為神算。今何以難者易,易者難?且嘗請躬履行間,隨敵追擊,以為此報主熱血。今偃然中樞,熱血何銷亡也?謂制敵不專在戰,似矣,而伐謀用間,其計安在?”帝不聽崇道言。

其中在《崇禎長編》三年三月的記載中也有,“兵科給事中陶崇道上言梁廷棟在數月前一道臣耳忽而廵撫忽而督師忽而本兵此非皇上破格之恩哉……”,該為陶崇道諷刺梁廷棟在通州時預言“遵永易復”和“良固難破”。

“遵永易復”,遵永四城是在崇禎三年元月初被攻破的,此時梁廷棟已“超拜大司馬為督師”。

“良固難破”,是指良鄉和固安。周文鬱的《遼西入衛紀》記載,十一月二十七日後金攻打左安門,二十八日休兵,二十九日神奇的“夜襲南海子”,十二月一日後金往南出發;《滿文老檔》中記載,十二月一日後金起行往良鄉,十二月二日攻破良鄉。“良固難破”,自然是在得知後金大軍起行往南後,梁廷棟作出的判斷,更別提梁得到後金的行蹤時是什麼時候了。而此時作為順天巡撫的梁廷棟,只能在通州透過奏摺方式上疏而非直接面聖陳述,可見梁廷棟根本不在京城,自然更不可能和餘大成有機會碰頭(十二月初一到初四整整四天的對話)。

除《剖肝錄》荒謬外,“一對痴心人,兩條潑膽漢”程本直的《白冤疏》也是錯誤百出,比如:程本直聲稱自己三次求見袁崇煥而不得——“予三見袁而弗予見也”,然後又是“臣從崇煥,展轉行間,情形悉備”;還居然能知道皇太極說“謂十五年來未有此勁敵也”,不知道程本直什麼身份——能如此貼近聽到皇太極這麼說。自然難怪崇禎把程本直砍了,胡言亂語更說不定袁崇煥派出與皇太極勾結通訊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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