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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凌遲"多殘忍?太監劉瑾被凌遲3357刀,袁崇煥只剩一副骨架

2021-08-19由 歷史述 發表于 歷史

我國古代封建王朝的君主集權制度持續了近五千年,上下經歷了十八個朝代。

君主集權的專治國家中,皇帝就是權利的中心,是最高權利的擁有者。而皇帝為了鞏固自己的權利會頒佈各種各樣的法律來約束朝臣和子民的行為,一旦他們有越過法律的行為,將受到嚴重的處罰。

古代

古代社會是一個沒有人權的社會,皇帝為了約束大家,會設立像錦衣衛這樣的部門,並且會用特別嚴厲的刑罰來處置違法的人。古代有很多殘酷的刑罰,

像五馬分屍、腰斬、剝皮、宮刑、凌遲等,這些懲罰都很殘酷,

今天要說的就是凌遲。

一、凌遲的起源

凌遲其實就是我們所說的“千刀萬剮”,就是在處罰的時候把用刀把人身上的肉一刀一刀給割去,甚至還包括肢解身體。

這個刑罰手段非常殘忍,被列入了古代十大酷刑之中。

凌遲最開始出現在南北朝時期,直到明朝才被正式列入刑罰之中,也是在明朝時期,凌遲達到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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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史料記載,凌遲由北齊的皇帝最先使用,但是當時凌遲並不是刑罰,而是被皇帝用來為自己的兄弟報仇。

北齊皇帝的哥哥在打仗的時候戰勝了蘭欽子京,他想盡辦法侮辱手下敗將蘭欽子京,沒想到的是蘭欽子京忍受不了屈辱,趁人不備把他給殺了。但是被俘的蘭欽子京沒有辦法逃出去,而且他還在人家的地盤上把皇帝的哥哥給殺了,肯定不會被輕易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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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懲罰蘭欽子京,就出現了凌遲這樣的做法,一刀一刀地殺死他,讓蘭欽子京在痛苦和絕望中死去,為哥哥報仇。最殘忍的是一刀一刀把肉都割掉後,蘭欽子京只剩下了一副頭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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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遲在明朝時期發展到了最高潮,南北朝時期一刀一刀地割肉直至死亡為止,最多也就能割一百多刀。但是到了明朝凌遲卻趨於恐怖狀態,不僅讓你在活著的時候體會痛苦,就算你死了也要把剩下的刀數給挖完。

能被處以凌遲的人都是罪大惡極之人,雖說殘忍也算是他們罪有應得罷了。

尤其是在明朝後期,宦官把握政權,做出了很多傷天害理之事,許多宦官就死於此刑罰。

二、劉瑾被凌遲3357刀

劉瑾是明朝時期有名的宦官,他在六歲的時候被一個太監收養,進宮當了太監。剛開始當太監的時候他就犯了罪,但是好在朱厚照登基之後赦免了他,劉瑾又用進獻飛禽獲得了皇上的寵愛,從此一路高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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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後期宦官的勢力很大,劉瑾是掌印太監,所以基本上可以一手遮天。

但是好景不長,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終於被皇上抓住了他的罪證,皇上一氣之下對劉瑾處以凌遲。為了達到懲罰劉瑾的目的,

皇帝不僅對他處以凌遲,還下令執行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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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三天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處理辦法,這也讓劊子手非常發愁。畢竟一刀一刀地在人身上割肉,還要保證他三天不死,這確實是一個技術活。讓劊子手割肉割上三天對他們的體力而言也是一個考驗,第一天的時候,三個劊子手輪番上陣,完成了第一天的任務。

到了晚上的時候,劊子手累得夠嗆,但是劉瑾卻沒啥事,還回到監牢裡吃了頓飯。

到了第二天劊子手有些體力不支了,與此同時,劉瑾也撐不住了,沒熬過多久就沒氣了。

因為劉瑾做過太多傷天害理的事情,許多老百姓看到劉瑾這麼快就死了,還挺不滿意。

雖然劉瑾嚥氣了,但是處罰還是要進行下去,就這樣行刑了三天,最終劉瑾的身上一共被割了3357刀,這三千多刀每一刀都真實地割在了劉瑾的身上,慘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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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袁崇煥只剩骨架

明朝後期,凌遲刑罰越來越殘忍,死於凌遲之下的不僅有像劉瑾這樣的太監,還有像袁崇煥這樣的將軍

。袁崇煥本來是明末時期的抗清將領,應該受到舉國的愛戴,但是沒想到他遭人陷害,也被明朝皇帝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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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煥被處死的時候,劊子手對於這個刑罰已經非常瞭解了,他們變得更加有經驗。劊子手會先斬斷人的肢體,然後再把肉一條條給割下來。為了能割更多刀,劊子手把袁崇煥放進漁網中,按照漁網的紋路來割肉,極其的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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劊子手一共割了袁崇煥3543刀,到最後袁崇煥的肉和身體已經完全分離,就只剩下骨頭了。

那個時候的民眾非常愚昧無知,甚至有的人在行刑的時候還主動花錢來買被割下來的肉,他們說這樣割下來的肉可以治病。

就是這樣的愚昧無知,才會讓中國這麼多年來都處在封建王朝的極權統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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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煥本來是抗擊清朝的大功臣,但是明朝末期的皇上疑心太重,害怕自己的權利旁落,所以才會受到奸人挑唆,冤枉袁崇煥,從而造成了這樁千古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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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總結

凌遲太過於殘忍,不僅對被處罰之人是一種懲罰,而且對旁觀的人來說也是一個視覺上的衝擊,甚至還有很多小孩會效仿,所以到清朝時期這個刑罰基本上就被廢除了。

光緒皇帝是廢除這個刑罰的皇帝,在廢除凌遲以後光緒就決定還是用殺頭來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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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的發展,凌遲這樣的刑罰逐漸被取締,群眾的自主權利在逐漸被喚醒,人們的思想也慢慢地有所轉變。

每個時代都有每個時代的產物,每個時代的刑罰都是不一樣的。

現在這個時代,死刑一般是指被執以槍決,這是比較尊重犯罪者權利的一種方式了。還有一種是透過藥物來執行死刑,在這個過程中人感受不到痛苦,具有人道主義精神。

無論在哪個時代,犯了罪都要受到處罰,但是處罰的方式需要反覆斟酌與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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