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歷史 > 正文

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審批

2021-08-03由 波菲特諮詢 發表于 歷史

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審批標準:

1、申請《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前先到工商行政部門辦理《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包括“境內旅遊業務和入境旅行社業務”,不得包含“出境旅遊業務”。

2、企業名稱中包含旅遊或旅行社,等經營特點。

3、旅行社註冊資本應在30萬元以上。

4、設立旅行社必要的管理人員以及導遊。導遊數量不低於旅行社在職員工數量的20%,最少為3名,並持有導遊證。

5、至少包含的設施有2部以上固線電話,傳真機,影印機,具備與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旅遊經營者聯網條件的計算機。

經營場所的要求為如果是租用的,租期最少為1年以上,且有產權證明或租賃證明。並且經營地址與註冊地址要相同。

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審批

申請旅行社經營許可證的材料:

1、設立旅行社的營業執照;

2、經營場地產權證明或者租賃證明材料;

3、法人履歷;

4、公司章程;

5、辦公裝置照片(最少擁有的裝置:2部以上的直線固定電話;傳真機、影印機;具備與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旅遊經營者聯網條件的計算機。);

6、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承諾書;

7、聘用導遊員承諾書,註冊資本承諾書,經營管理人員工作經歷承諾書;

8、法人身份證,總經理身份證,經營管理人員身份證;

9、導遊人員勞動合同;

10、導遊證;

11、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和經營管理人員照片。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