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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防止盜墓,19世紀的歐美人在棺材裡埋地雷!能把盜屍賊炸碎

2021-07-16由 夏蟲欲飲冰 發表于 歷史

為了防止盜墓,19世紀的歐美人在棺材裡埋地雷!能把盜屍賊炸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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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年,一個夜深人靜的晚上,美國俄亥俄州某處,三個鬼鬼祟祟的盜屍賊來到了一處偏遠墓地,見四周沒人,他們就鑽入了墓園裡,找到白天看中的一處墓地,那裡剛剛埋下了一具還算新鮮的屍體,而只要把屍體挖出來,之後不管是賣給醫學院還是賣給醫生都能賺一大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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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三個倒黴的盜屍賊把泥土刨開,剛剛開啟棺材蓋,只聽轟隆一聲巨響,棺材炸了!

火藥產生的爆炸和濃煙過後,只見距離棺材最近的一個盜屍賊已經被當場炸死,另一個盜屍賊則被炸斷了一條腿,這個三人團伙中,只有一個在遠處放風的盜屍賊逃過一劫,但也嚇得夠嗆,只能趕忙把受傷還活著的同伴抱上雪橇,然後一溜煙地逃跑了,留下了兩具碎屍(一具是墓主人的,另一具則是那個倒黴的盜屍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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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屍

這起事故並不是個例,在19世紀的歐美各國,許多墳墓都暗藏著這樣的炸彈機關。在那個時代,盜屍者與墓穴防盜者之間燃起了一場此消彼長的硝煙戰火。屍體被盜的事件不斷髮生,許多墓地和亡人都受到了襲擾,而因為盜屍而被炸死、炸傷的盜賊也不在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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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

而說起歐美地區18、19世紀的盜屍行為,就不得不提到解剖學的發展了。不同於中國盜墓賊主要盜取墓中寶藏的行徑,歐洲地區盜墓賊盜取的並不是金銀珠寶,而是墓主人的屍體,然後賣給醫學院學生、大夫等研究醫學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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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屍賊

原來在當時,伴隨著歐美的科技發展,醫學和解剖學的教學以及研究需要大量的新鮮人類屍體來維持,通常情況下解剖所用的屍體來自於沒有人認領的死刑犯遺體,另外還有極少量的屍體來自正常死者親屬的捐獻,但是這些用於解剖的屍體都存在一個問題,那就是根本不夠使用,數量太少了,歐美各國醫學院的學生許多都沒有親手嘗試解剖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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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剖

在美國南北戰爭結束後,全美國的醫學院校增加了100%以上,學生的增多,導致了屍體更加供不應求,許多醫學生根本無法進行醫學上的常規解剖學學習,而解剖學又是一個強調實踐的學科,不親手操作很難學會。

沒辦法,醫學院的學生們只能自己另想辦法,從私下渠道獲取新鮮屍體進行解剖研究,這隨即導致了盜屍賊的誕生,他們專門盜取屍體賣給醫學生或是大夫,甚至一些盜屍賊本身就是醫學生,畢竟一具屍體的價格太貴了,要知道在1811年時,一具成年人的屍體在倫敦就能賣到440英鎊的高價了,普通人可買不起。

屍體販賣的高額利潤刺激了許多人加入盜屍賊的行列,盜屍現象愈發猖獗,只美國1878年就至少有 12 起屍體被竊的醜聞曝光出來,其中包括俄亥俄州議員約翰 · 斯科特 · 哈里森(John Scott Harrison),美國第九任總統威廉 · 亨利 · 哈里森(William Henry Harrison)的兒子(哈里森之子的屍體最後在辛辛那提大學裡找到了,最終得以歸葬家族墓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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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歐美各國的警察們卻對層出不窮的盜屍問題束手無策,甚至是熟視無睹,畢竟警察也沒有那麼多人手大晚上去墳地裡巡邏,並且嚴格意義上來講,一個人的屍體在法律上並不構成什麼財產,因此即使抓到了盜屍賊,也很難給他們定一個重罪。

正常情況下,即使盜屍是一件道德敗壞的事情,但是法庭也只能給盜屍賊定一個輕罪,例如在1832年兩個醫學學生去愛丁堡的一個村莊偷屍體被抓了,最後也只不過被關了一天就被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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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管警察和法律如何,死者的親屬都不想讓自己親人的屍體被盜屍賊侵擾,然後成為某位醫學生解剖臺上的醫學素材,因此當時的許多死者家屬為了防止自己親人的屍體被盜,不得不採取一些極端手段。

比如在墓地裡設定陷阱、墓地槍,甚至是在棺材裡藏地雷,製作出一個“炸彈墳墓”,上文提到的那三個倒黴盜屍賊,那天碰到的就是這樣一戶敢於棺材藏雷的狠人,寧願親人的屍體被炸碎,也要把盜墓賊一起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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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槍

早先,死者的家屬會在墓地周圍或是棺材裡設定“墓地槍”,只要盜墓賊觸發機關,墓地槍就會射擊,但是後來墓地槍因為有意外走火和傷及無辜的危險,被禁止使用了,人們不得不開動腦筋想其他辦法,於是“墳墓地雷”就出現了。

1878年,美國俄亥俄州的藝術家菲利普·K·克洛弗(Philip·K·Clover),為了防止未經許可的偷盜屍體行為,發明出了一種可以藏在棺材裡的地雷,這便是早期墳墓地雷了,又稱“棺材魚雷”(Coffin Torpedos)。

該裝置外形像一把小型獵槍,裝有火藥和許多枚鉛彈,在使用時會被安裝在棺材裡,與亡者處於同一空間,而一旦有人膽敢開啟棺材蓋,那麼墳墓地雷就會爆炸,向四周飛射金屬碎片和鉛彈,文章開頭那三個盜屍賊所受到爆炸襲擊,就是該墳墓地雷的初代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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棺材魚雷

而之後不久的1881年,美國設計師托馬斯·N·豪威爾(Thomas·N·Howell)抱著寧可不留死者全屍,也要炸死盜屍賊的決心,發明出了一種墳墓地雷,並且比克洛弗所發明的墳墓地雷更像地雷,威力也更大,於1881 年12 月20日取得了發明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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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墳墓地雷

豪威爾所發明的墳墓地雷重8磅,內含0。75磅黑火藥,而與克洛弗發明的墳墓地雷不同的是,豪威爾發明的地雷埋在棺木上方,與棺材相連,引爆裝置則延伸到棺材外殼,但其外觀看起來和普通墳墓並無兩樣,很難看出安裝了置人於死地的陷阱,但只要盜屍賊觸動了地雷的佈線區域,可能都還沒能開啟棺材一睹亡者的真容,就已經觸發爆炸了。

一聲巨響過後,盜屍者很難活著離開,就連棺材中的屍體也會被炸得粉碎,徹底告別被盜墓的風險。

墳墓炸彈一經問世,就在當時歐美各國的殯葬業界受到了歡迎,一份美國雜誌《託皮卡州立雜誌》在1899年的一篇報道中說道,已經過世的W·C·惠特尼夫人的墓室“佈滿了強力的棺材魚雷……

棺木魚雷已經不是什麼秘密了,全村兒都在聊這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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墳墓地雷

“甜睡的天使,不要害怕有任何盜墓者擾你清淨,你的棺木上躺著一顆魚雷(地雷),可以把任何想把你搬去溶液桶裡的人都炸成肉醬”,這是當時一則豪威爾牌墳墓地雷的廣告詞。

而事實證明,該發明確實有效,豪威爾的墳墓地雷最輝煌的一次戰績發生在俄亥俄州諾斯克縣的一個墳場裡,一次炸死了三個偷取屍體的倒黴盜屍賊,巨響和死亡證明了豪威爾所發明的墳墓地雷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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