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女子因付不起嫁妝在夫家上吊,已經給了一輛車100金幣和塊地
印度這個陰間新聞不斷的國家,最近又發生了一件奇葩事兒。
一個女子出嫁後,丈夫不斷索取更多嫁妝,未果,就不斷各種精神虐待+肉體暴力她,無可奈何之下,女子在丈夫家電風扇上上吊自殺。
1
過程是這樣的,女方家庭解釋:
作為孃家,已經先後給出了一筆不菲的嫁妝,
其中包括一輛汽車,一塊土地(1.2英畝)和大筆現金(100枚黃金所鑄的金幣)。
估計中國讀者(不分男女)都已經看懵逼了。
就這樣?女方家庭給了地、給了金子(肯定超過中國結婚所謂的三金)還給了汽車……
男方還是不滿。
最不滿的一個點是,男方覺得那個車太便宜了!才價值110萬盧比,摺合人民幣9。6萬元。他覺得那輛車不符合自己的身份,想把車賣了,直接給錢他。
可是,車子是女方爸爸貸款買的陪嫁,每個月還在還貸款,所以不可能變現10萬塊錢給他,
男方因此很不滿,就經常為這事毒打妻子。就算妻子後來生了個兒子,也沒能緩和夫妻關係。
老丈人拿不出錢?就打你的女兒。
生完孩子後,男方的逼索更加急切,除了毒打,最狠的一招是把乍為人母的妻子趕走,不允許她再見自己的親生兒子。
女方也有回孃家求過自己父母,但父母那一邊確實拿不出更多的錢了。
今年的3月11日,是女方兒子的生日,女方苦苦哀求能夠回去看兒子一眼,依然被拒絕。
說起來,當初結婚,也是恩愛美滿的。
短短一年,生完孩子,就翻臉了。
她,變成了夫家的人質,一次次向她的父母勒索更多的錢。
徘徊了幾天後,女子潛入丈夫家,在電風扇上上吊自殺。
看到這個新聞很多網友都炸裂了。
這個印度人,是什麼鬼?
就不能不結婚嗎?就不能帶走自己的孩子嗎?
2
我很早就解釋清楚這個問題了:
“為什麼印度女性家庭貼錢貼嫁妝把女兒嫁給男方,還要受折磨?這導致了女兒成了一個累贅,生出來養大了,有感情了,到了婆家怕她受虐待,父母親不得不一次性給足豐厚嫁妝,甚至後面也像怕綁匪撕票一樣,忍氣吞聲上供給婆家呢?
難道不能不結婚嗎?
難道不能招女婿,建立一個以女兒原生家族為核心生活關係的家庭嗎?
難。”
因為印度是一個非常父權的國家。
幾乎沒有經歷現代文明的洗禮。
而
父權制,核心就是性專屬權和姓氏販賣權。
必須由一個男人冠姓的孩子,才是順應社會秩序的
合法孩子
。
印度女性,要想有自己的生活、孩子,必須得嫁入一個合適、體面的印度家庭——還得是高種姓的家庭,不能低嫁。
印度會預設,男人能給到女人名分的婚姻,是金貴的,值錢的。
女方必須為自己的女兒能嫁入體面家庭,付出相當多的金錢,才能配得上結婚。
沒有嫁妝的女人,要麼嫁不出去,要麼婚後備受虐待。
倒貼嫁妝的女人能得到啥呢?
得到一張合法生育的許可證。
有人會說了:
她就不能自己生一個,在自己家養嗎?
跟自己家姓,將來就孝順自己親媽,
不行嗎?
女人自己選個合適的男人,自己生孩子自己養,不行嗎?
尤其是像新聞裡這個家庭,都能拿出那麼多嫁妝,女兒還非要嫁人幹嘛?又不是養不活。
不行。
父權制社會,把這樣的生育行為,打入非法、無德的序列。
3
這,就像官鹽和私鹽之分。
海邊就是鹽塊,過去,普通人為何不能過去撿鹽塊為生,並自己做販賣牟利?
不能
。
這麼做就是私鹽販子,與國爭利,要殺頭。
父權制從社會、文化、風俗、法律方面都建立了一個系統:
只有男性才能為女性發放合法生育的執照。
一個孩子必須有父親的冠姓,才是合法生子。
必須由男性為核心宗族同意後,讓其中一個男性娶了另一個宗族的女性,這個女性所生育的後代才是能夠正常繼承財產、社會交往、參與祭祀、參與科考——能成為社會人的【人】。
沒有官方貼牌就生育出來的孩子,被社會性的、系統的打入“非人”,“半人。”
這個是從根子上一舉
摧毀了女性性、財產、情感的自由
的一種制度。
而確保了男性宗族的男成員有最大的機率取得交配生育的權力。
越是有勢力的宗族,其成員越是可以不透過個人努力去贏得女性芳心。
就好比說,一個大宗族的兒子,哪怕醜且蠢,也比鄉野的小宗族的兒子更有機會求娶到美麗的新娘。
男性宗族會不惜一切力量發展和加固自己的勢力。
女性自行選擇的物件叫“淫奔”“野合”。
生下的孩子沒有官方授牌就叫私生子。
什麼社會權利都沒有。
孩子能不能有口口糧活下去都不一定。
截圖來自美劇《權利的遊戲》
因為過去婦女沒有工作權,也沒有財產。
如果孃家不庇護,她和孩子必死無疑,印度至今大多數婦女也是沒有工作權和財產的。
這樣的文化慣性,全球都有。即使在大多數國家,法制層面已經被立法廢除,至今依然在影響著人們的行為模式。
雖然女性已經廣泛獲得了法律授權的獨立工作權,人身自由權,但就像被拴在柱子上長大的小象,即使鏈條已經撤去,她們和她們的原生家庭,還愣愣的不知道自己能做什麼呢……
不知道自己擁有多麼大的力量和資源。
4
十多年前,我周圍也有過一個類似的例子。
一個女生本來也是要過普通嫁娶的人生的。
白富美一枚,那是奔著真愛去戀愛結婚的,既然是白富美,就叫白小美吧。
男方家庭條件差,男生條件也一般。
只是白小美比較單純,大學還沒畢業就被男生半哄半騙地弄上了床。那時候還不像今天社會這麼開明,女生也比較傻,二乎乎地相信:
“我已經是他的人了。”
(這觀點就跟當下好多女孩,看個言情小說都還要迷信男女主角
雙潔雙處
身份一樣)
白小美先是被哄上床了,就從了,和那男生算是正式戀愛。
男方催著要結婚,白小美家裡不同意,就提了一些條件,比如男方家庭應該在城裡買個房什麼的。
房沒買。
男方把白小美給搞懷孕了。
白小美本身就沒多少經驗,後來才知道,男方是故意的。
白小美一懷孕,男方各種噓寒問暖,也催著談婚論嫁,白小美一開始還挺感動,覺得男方這是對自己負責。
但是就是沒去買房。
結果,一晃胎兒4個月了。
白小美家開始著急了,就找媒人來談。說算了算了,男方沒錢買房就算了,住在白小美家買的一套120平就得了。讓男方湊合著出點錢把婚禮辦了吧。
按說,女方父母已經退讓了一大步了,
男方卻開始傲嬌了。
跟媒人說:
“我男方住這女方家的房子,說起來也不好聽啊,再等等,等我們湊到錢買了房子再結婚吧。”
媒人也愣住了,醒了半天味兒:
“你們直接說是啥意思吧?”
男方家長繞了好大一個圈子,才吞吞吐吐提出來:
“房子是不是該加個我們兒子的名字?這樣他結婚了心理上也舒坦。”
女方父母想了想,她們家也不差錢,同意了這個要求。
這房子名兒還沒加,男方父母就以幫忙收拾婚房為由,搬進了那房子
。男方父母搬進去了,還把沒結婚的小姑子也搬進去了,
白小美為沒出世的寶寶準備的嬰兒房,都給佔了。
白小美找男朋友抗議,男朋友說:
“他們搬進來不是準備照顧你和孩子嗎?一家人有必要分那麼清楚嗎?!”
這也就算了,臨近婚禮,白小美已經懷孕5個月了。
男方忽然臨時加碼。
跟媒人說,
聽說白小美家有好幾套門面房,是不是應該拿一套出來,當作給沒出世的外孫的禮物。
媒人也急了:
“這孩子還沒出世啊,怎麼給?她們家就這一個女兒,最後還不都是你們的,你們急啥啊?”
男方就訕笑著說:
“可不是嗎,就這個一個女兒,最後還不都是小倆口的,早給晚給有什麼區別呢?”
媒人撇撇嘴。
男方就把話捅明白了。
讀者可能認為他們傻,其實他們真的不傻。
他們認為自己要的不多,是拿捏在骨子眼兒上了,過了這個村兒,沒這個店。
就該趁這個節點,把能撈到的撈到手,其他的以後婚後再說。
男方就赤裸裸地跟媒人說:
“
誰讓咱現在關鍵位置有人呢?
我兒子現在要是不負責任,甩手不結婚了,女方就得去引產。想生?那就是笑話了,大姑娘生了個沒爹的私生子。我們雖然窮,可是能給她家姑娘名份啊,這不僅是給她家姑娘名分,也顧全了她家的體面,不然的話,
走出去得被人戳一輩子脊樑骨。沒結婚就生了野種!”
5
“他們想姑娘肚子裡的種變成野種,孩子生出來就是私生子嗎?”
男方這麼對媒人說的。
媒人勸不下來男方,沒辦法,回去跟女方一五一十說了。也沒好話,這沒法轉圜啊!索性全部是直說。
女方家庭確實有錢,但也有腦子。
聽完,沒惱,倒笑了。
女方父母都挺厲害。當即就說:
“那婚先別結了。”
男方家裡沒品出味兒來,看女方不給門面房,就按住兒子不去領證。
白小美一看,也急了。
她父母說:
“這個姑爺人品差,全家都差,還蠢,絕對不能嫁。”
白小美其實也後悔了,可是,孩子咋辦呢?
月份太大,是不能打胎了,女方家信佛又心疼女兒。
於是,
白小美爸果斷做出決定,不婚不嫁也把孩子生了,自己家養著。
當年所有人都被這個決定驚呆了。
要知道,不結婚就生孩子,在十七八年前,那是啥概念?
而且還是一個體面的人家的閨女!
但是白小美的爸爸媽媽就是硬剛了。
生了孩子,還請了滿月酒,大宴大請。酒店門口的銘牌上寫的娃,就是跟自己家姓。
白小美運氣真的也是爆棚,直接生了一對龍鳳胎。
白小美父母親不到50歲,就抱上了一對龍鳳胎孫輩,天天帶著一對粉裝玉琢的娃四處遛彎遛娃,兩個保姆也跟著,前呼後擁。
白小美受了這一回磨折,忽然長進了——大概是治癒了戀愛腦,精明勁兒出來了,到家裡企業上班,接手自己家家業,企業搞得很好。
雖然說是有十幾年前了,社會還沒今天這麼開明,看白小美一家把日子過得這麼好,又看著一雙漂亮娃,周圍的人還都說他們聰明,人生贏家。
沒結婚的時候,男方家庭還強裝鎮定。估摸女方也就是能剛幾個月,男方說:
“她能讓孩子沒爹?”
沒想到,白小美一家真的不管不顧把孩子生了。
接著自己帶。
聽人說兩個龍鳳胎娃多麼肥白可愛,聰明可喜,那男方家庭羨慕得口水直流,沒出月子就拎了禮物,登門哭著喊著鬧著要看孩子,被女方家庭罵回去了:
“我們這是私生子,跟你們有什麼關係!”
都到了門口了,硬是沒給看一眼。
再找人來說和,女方冷冷地說:
“我們是野種。”
這一晃,十多年了,最後倆孩子就是一直跟著女方姓氏,女方家的娃。管女方父母叫爺爺奶奶。只認女方家族。
聽說兩個孩子還很聰明,讀書一直名列前茅,估摸著,今年該考大學了吧。
這就是破了男權姓氏官賣設局以後的開掛人生。
和最後把自己吊死在電風扇上相比,你們更喜歡哪一種結局?
想開了,一念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