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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看得見的獲得感為垃圾分類加把勁

2021-04-16由 長安觀察 發表于 家居

以看得見的獲得感為垃圾分類加把勁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落地將滿一年。這一全國首部生活垃圾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執行效果如何,又給市民生活帶來哪些改變?社會各界都很關心。

從媒體調查來看,目前條例落實程度仍顯參差不齊。一些走在前列的小區和單位已因地制宜探索出了有效方案,比如實行小區垃圾刷卡稱重進樓全覆蓋,建立起了生活垃圾全流程精細化管理系統,比如打造微型垃圾迴圈系統,貫通廚餘垃圾分類、回收、再利用的各個環節。但也有一些小區單位還沒完全“踢開頭三腳”,有的只是在舊垃圾桶旁邊貼上了分類標語,有的分類指導員時常缺位,居民即便自行分類也白忙一場。而垃圾分類不暢導致居住環境“減分”,屢屢成為12345熱線的投訴重點。

實行垃圾分類,關係群眾生活環境,關係節約使用資源,是生活文明水平的重要體現。從本質上說,這是一種生活理念的變遷,而習慣的重塑不可能一蹴而就,對於這一過程,我們有一定的心理準備。有調查問卷顯示,本市願意和支援垃圾分類的居民超過8成,但全部垃圾分類投放比例不足4成。可見,在“要不要分”的問題上,全社會其實基本達成了共識,當前的梗阻主要存在於執行層面。根據條例,垃圾分類是廣大市民的法定義務。這意味著,垃圾分類並非“可為可不為”,而是必須為之,執行難的問題必須破解。動機心理學研究表明,在個體行為習慣的養成中,及時獲得正反饋非常重要。如果能建立順暢的正反饋迴圈機制,就能確保新的行為穩定、可持續。在垃圾分類上,我們不妨參考這一規律,進一步以看得見的獲得感調動起公眾參與垃圾分類的積極性。

一種生活習慣的養成,往往是人們出於某種便利性而進行選擇的結果。倡導新習慣,意味著倒逼人們走出“舒適區”,多少會“添麻煩”。那麼,從引導的角度來說,我們需要不斷完善管理細節,全力消釋人們的不適感。再看垃圾分類,從“囫圇一扔”到“兩桶一袋”,“多花力氣”是顯而易見的。讓操作儘可能簡單,才能避免大家畏難和懈怠。據媒體調查,不少“後進小區”的一大通病就是管理細節“拉胯”。比如,垃圾清運不及時,投放區域臭味熏天,讓人根本不想停留;垃圾桶設定比例和安放區域不合理,走十多分鐘才能扔垃圾太累人;定點投放時間過於僵化,著急打卡的上班族常常趕不上……管理環節掉鏈子,導致分類效果不彰;看不到成效,大家的分類熱情也就慢慢被消磨掉了。反觀那些走在前列的小區,無不是細節完備、分類方便,讓居民嚐到了家園變美的甜頭。正迴圈機制轉起來,垃圾分類也就順利落地跑起來。

在減少“麻煩感”的同時,也要增加大家的獲得感。綠色環保的道理人盡皆知,但抽象道理並不足以驅動每個普通市民。相較於“垃圾分類一小步 綠色文明一大步”的宣傳,具體可感的細節更能引發共鳴,精準講清垃圾分類的直接好處更能打動人心。比如,宣講中不妨告訴人們,垃圾分類可以降低蚊蟲孳生率、病毒傳播率乃至小區空氣質量。當每一個人真切感受到垃圾分類就是愛護自己,自然會有更主動的參與意願。一年來,許多社群在宣傳的基礎上,邀請居民參與守桶等志願活動,讓人切身體會了垃圾分揀的不易,認識到分出“湯湯水水”的必要性。這啟示我們,在口頭宣傳的同時,不能忽視各類體驗式宣傳。未來可以透過居民實地體驗垃圾處理流程等活動,讓每個人的環保貢獻度具象化。當“垃圾分類,就是為我的城市減負”的邏輯更加直觀可感,宏大命題與個體生活更有效對接,綠色環保理念能更充分地“內化於心、外化於行”。

“徒法不足以自行”,必要的懲治同樣是提升垃圾分類效果的重要一環。從社會心理來看,在權利與義務這兩端,人們往往願意享受文明的成果,卻不願承擔文明的成本。以強有力的外部約束抑制“理性經濟人”衝動十分必要。過去一年的督導執法中,我們看到相關部門已經對餐飲企業等單位主體開出罰單。接下來的程序中,不妨進一步擴大懲戒範圍、完善懲戒手段,對社群乃至居民個人都進行有效監管。當嚴管真罰落到每個小區、每家單位、每個人,才能倒逼那些“安居人後”的小區行動起來,真正打破“理念認同,行動滯後”的怪圈。

垃圾分類是好事也是難事,人人動手,養成習慣;人人受益,才能堅持。立足“滿歲”節點,總結成功經驗,梳理現實問題,以更強烈直觀的獲得感為垃圾分類加把勁。這將扮靚我們的家園,也將為城市精細化治理賦能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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