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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男孩懼懲罰而殺6歲女孩滅口,我們離養出這樣的孩子遠嗎?

2022-05-18由 藍橡樹 發表于 母嬰

12歲男孩懼懲罰而殺6歲女孩滅口,我們離養出這樣的孩子遠嗎?

打罵並不會讓孩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只會讓孩子不擇手段地掩蓋錯誤。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犯錯誤不可怕,關鍵是如何從中改正錯誤吸取教訓。

比起學科的學習,社交的培養,把孩子教育成一個有擔當,德行好的人,可能是我們一直在忽視卻又再重要不過的事。

作者:常爸;本文來源:公眾號“常青藤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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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已經開始了,孩子跑出去和別的小孩玩兒的情景大概是再常見不過的吧!可還在上幼兒園、年僅6歲半的女孩彤彤,自從被玩伴叫出去後就再也沒有回來。

7月13日,彤彤的爺爺在地裡打完藥後,聽說孫女是被二爺爺家的孫子叫走了,就啥也沒想地開始做飯:

“因為兩個孩子經常在一起玩耍,便沒多問。

二爺爺的家和自己家相隔不到100米,兩家孩子的關係也一直都不錯。做好飯後,他跑到二爺爺家叫孫女吃飯,得到的回覆卻是:“孩子來了十幾分鍾就回去了。”

可孩子一直都沒有回過家,家裡人意識到孩子可能丟了,就到處發尋人啟事,還報了警。

12歲男孩懼懲罰而殺6歲女孩滅口,我們離養出這樣的孩子遠嗎?

焦急地等來等去,他們卻只等到了女孩的屍體。

7月14日,也就是事發第二天的下午,警方在村子已經被廢棄的土方里發現了女孩的屍體。兇手也隨之浮出水面,正是二爺爺12歲的孫子。

真相讓人不寒而慄,根據@平安永寧的警方通報顯示,當時彤彤和兩個男孩一起玩耍,一不小心,彤彤從木架子上掉了下來,頭部著地陷入昏迷。

然後,這個12歲的男孩竟然因為“害怕家長責罰”,而選擇用木板一次次擊打女孩,最終導致其死亡。

12歲男孩懼懲罰而殺6歲女孩滅口,我們離養出這樣的孩子遠嗎?

12歲的孩子殺死了6歲的孩子,而且這個孩子還是自己從小玩到大的夥伴、血脈相連的親戚,兩人一秒鐘前本來還在一起玩耍……想到這一點,我不禁後背發涼。

微博裡有不少人說他是“惡魔”,是天生的犯罪人格。

我的第一反應也是:“這孩子是不是有先天性反社會人格障礙啊!”因為按照正常孩子的邏輯,這時候應該去尋求大人的幫助,畢竟再小的孩子也應該知道“人命關天”,有基本的同理心。

可是顯然,這個男孩並沒有,他的行徑超出了常人的道德底線,況且他才12歲啊!

但案件具體資訊還沒有出來,常爸也並不能輕易做出判斷。思索再三後,我更同意一個網友的意見:

“天性惡是一方面,更多是父母教育嚴重失誤。

回溯警方通報,這一句話分外刺眼:

12歲男孩懼懲罰而殺6歲女孩滅口,我們離養出這樣的孩子遠嗎?

因為害怕妹妹告訴大人,因為害怕受到責罰,12歲的男孩竟然可以不管死亡是比受傷更嚴重的後果,更無視了對方是自己曾經親密無間的妹妹。

這不禁讓我想起了只是撞傷人,卻因為害怕被糾纏而下車直接一刀刀把張妙捅死的藥家鑫。

“殺人滅口”是他們下意識的做法,而這種下意識背後掩藏的是什麼?

是恐懼!

對犯錯誤被責罰的恐懼!

想要逃避後續一系列麻煩事的恐懼!

沒有一種情感能像恐懼那樣有效地使精神喪失一切行動與推理的能力。

——伯克(英國作家)

在恐懼的支配下,“藥家鑫們”喪失了理智和判斷力,伸出了罪惡之手,毀滅了別人也毀滅了自己。

12歲男孩在成長中經歷了什麼,我們尚不清楚,但我們可以透過藥家鑫的成長看出一絲端倪。

為何嚴厲管教沒有養出“知錯能改”的好孩子?

提及父母,藥家鑫一臉痛苦。

12歲男孩懼懲罰而殺6歲女孩滅口,我們離養出這樣的孩子遠嗎?

首先是母親的“皮帶管教”:為了練琴,媽媽會打我,或者拿皮帶抽我……媽媽要求我彈完琴才能寫作業,我害怕作業寫不完,小學課間除了上廁所都不會離開座位,就一直在趕著寫家庭作業……

如果說媽媽是典型的“虎媽”作派,和我們這輩人的父母那種“粗暴的愛”沒什麼兩樣,那父親的“地下室管教”則有點接近虐童了:有一段時間,爸爸看我的成績不好,沒有努力學,就把我關在地下室裡面,除了吃飯能上樓以外,其他時間都得在地下室裡待著……

我們常說“愛之深,責之切”,越愛孩子我們就越關注孩子,越要求孩子。可是,在這種“責之切”下,孩子是怎樣的感受?

藥家鑫是這麼說的:

我覺得看不到希望,天天壓力特別大,經常想自殺……

12歲男孩懼懲罰而殺6歲女孩滅口,我們離養出這樣的孩子遠嗎?

不是在為殺人犯開脫,但一個孩子天天生活在“害怕彈不好琴捱打”、“害怕做不完作業被責罵”、“害怕考不好試被關地下室”的這種恐懼中,心理上難免有所扭曲,才會在撞人以後在恐懼的支配下做出超過常人所能理解的殘忍的行為。

我們無法去清晰界定這種兇殘的行為,有多少是天生的,多少是社會影響的,多少是父母教育失當的結果,但如果當初他的父母採取另一種教育方式的話,或許結果會大不相同。

在兒子被判處死刑後,藥家鑫的父親在微博裡說:

“我平時管教孩子過於嚴厲,令孩子在犯錯之後害怕面對,不懂處理,最終釀成大罪。

我覺得這句話說對了一半。管教孩子“嚴厲”並不是問題——放縱孩子的後果一樣糟糕,看看李天一的例子就知道了,但管教的方式是個大問題。

這句話的後半句是對的,拿皮帶抽,關地下室,這些懲罰方式,的的確確會讓孩子在“犯錯之後害怕面對,不懂處理,最終釀成大罪”。我們現在回看藥家鑫案時,會覺得離自己很遙遠,覺得自己不可能養出這種孩子。

可是,真的離我們很遙遠嗎?有多少父母,在孩子犯錯之後,還是選擇“胖揍一頓”,“狠狠地揍,讓TA長記性”——你想過嗎,孩子被“狠狠地揍”之後長的是什麼記性嗎?是記住了這個錯誤不能犯,還是記住了以後犯錯不要讓家長知道?

這次的12歲男孩因畏懼懲罰而殺6歲女孩滅口的事,也是因為孩子在“犯錯之後害怕面對,不懂處理”,與藥家鑫案何其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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