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賣的孩子,求親生父母原諒買家,是認賊作父嗎?
尋子14年的孫海洋,終於找到兒子了。
在認親現場,當孫海洋和妻子抱住比他們還高的兒子孫卓時,那痛苦的哭聲,讓聽到的人都破防了。
01
14年前,被糖果拐走的孩子!
14年前,孫海洋帶著妻子和當時3歲半的孫卓來到深圳白石洲,孫海洋在當地的城中村租了個店面做包子,孫卓在隔壁的幼兒園上學。
在10月9日的晚上,孫海洋在屋裡打了個盹,在門外玩耍的孫卓就不見了。
街邊的鄰居說,是孫家的親戚帶著孫卓出去玩了。孫海洋一聽就知道壞事了,他們來深圳只有幾天的時間,根本就沒有親戚。
透過看監控才發現,孫卓被一個約40歲的男子,用零食和玩具拐走了。
14年後,民警還原了孫卓被拐的詳細過程,人販子把糖果丟在地上,他丟一塊,孩子就揀一塊,就這樣一塊一塊把孩子拐走了。
在孩子被拐走的14年裡,孫海洋把包子鋪改成尋子店,懸賞20萬尋找兒子的下落。
孫海洋是電影《親愛的》裡張譯扮演的韓德忠的原型。孫海洋14年的尋子路有多艱難,影片裡只能表現出萬一,就足以讓人心痛到極致。
電影是好幾年前看的,關於韓德忠,我印象最深的一個鏡頭,是在黃渤找回兒子的宴席上,他舉起酒杯說,“
我老婆懷孕了,我對不起大家。”
現場一片寂靜,黃渤主動打破了僵局,說這是好事,應該鼓勵。
尋子團的成員們一起唱起了那首鼓勵之歌,“
每一次都在徘徊孤單中堅強,每一次就算很受傷也不閃淚光……”
張譯倒了一大杯白酒一飲而盡,抱著剛找回來的田鵬親個不停,離開熱鬧的宴席,在一個安靜的角落裡哭到不能自已……
此刻他的心裡,沒有迎接新生命的喜悅,只有對被拐兒子的愧疚和牽掛。
看著尋子團裡的人強裝歡笑,看著別人家被拐的孩子找回來,他們會替團友高興,但他們心裡更渴望的,是下一次找回來的,是自己的孩子。
一次次徘徊孤單,一次次滿懷希望,又一次次失望,放棄很容易,堅持太難了!
影片裡的韓德忠,是個大老闆,有錢人,可現實裡的孫海洋,卻沒有那麼富有。他的產業,只有那家曾經的包子鋪,現在的尋子店。
有錢人尋子之路都如此艱難,更何況一個沒那麼多錢的孫海洋。
02
14年漫漫尋子路,劃上句號
在尋找孫卓的這14年裡,孫海洋從來沒有換過電話。
在電影《親愛的》上映前,作為原型人物的孫海洋,提出了他唯一的要求,把他的電話號碼印在片尾。
導演提醒他說,這樣可能會被惡意騷擾。
孫海洋說了一句話,成了影片裡黃渤的臺詞,
就怕有一天,連騙子都不願意騙我了。
哪怕是騙子的電話,也讓他感覺跟孩子有點聯絡。
14年後,孫海洋終於找到了他日思夜想的孫卓。
當初拐走孫卓的人販子,在2個月之後,又拐走了另外一個孩子。民警在今年的9月份,透過人像對比找到了被拐走的另一個孩子,順藤摸瓜找到了人販子。
透過偵查破案和技術對比,這才順利找到了孫卓,透過DNA複核確認無誤,孫海洋終於夢想成真。
孫海洋腦海裡應該預演過無數次認親的場景吧?可當他真的看到14年不見的兒子,看到比他還要高的兒子,他還是無法抑制自己的情緒,失聲痛哭。
那哭聲,是14年的壓抑隱忍,是14年來一次次希望失望的失落,是14年朝思暮想的牽掛。
對孫卓來說,這是他過往十幾年人生經歷中的大事。教室裡的他,被老師叫走的時候,還以為自己犯事了,看到警察就更懵了。
他小時候姐姐會說,他是撿來的,他也就當玩笑聽了。他的記憶力基本沒有孫卓時候的影子。
他說,養父母和姐姐都對他很好。知道
親生父母找自己那麼辛苦,他很內疚,但養父母對他很好,他可能還會留在現在的家裡。
在跟孫卓會面的時間裡,孫海洋和妻子握著孩子的手,說孫卓的手跟姐姐一模一樣,試圖喚醒孩子記憶裡關於孫卓的一部分。
作為孫卓的親生父母,他們怎麼會不希望孩子回到自己身邊呢?對孫卓想留在山東繼續上學的決定,孫海洋說,他會尊重孩子的決定。
接下來,帶孫卓回湖北老家看望爺爺奶奶後,孫卓就會返回養父母身邊,繼續上學了。
03
找到的孩子,難找回歲月
孫海洋表現得很豁達,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他不想讓孫卓陷入兩難吧?知道孩子還好好活著,心裡也算有了安慰!
看著這場持續14年的尋子路,心裡挺不是滋味的。
因為罪惡的人販子,徹底改變了被拐孩子的人生軌跡。
孫卓很坦然地說出了自己的糾結,親生父母找了自己十幾年,這份深情他很感動。
可養父母也養了自己十幾年,這些年對他來說,是全部的感情。
他沒辦法在兩對父母中做出割捨,他就當是多了一個家。
(這是一篇12月8日的舊文,目前孫卓已經回家,全家團圓了)
從法律意義上說,買孩子的人跟人販子一樣,都是犯罪。很多網友也呼籲,應該嚴懲買孩子的人。
因為他們自私的需求,罪惡的人販子才一次次拐賣兒童,讓那麼多家庭承受痛苦的煎熬。
只是在現實中,很少對買家真正的嚴懲。像孫卓養父母,他們買孫卓,大機率是為了有個兒子傳宗接代。
他們在這個買來的兒子身上傾注了太多的情感,買來的兒子得到家裡最好的照顧。
甚至有人說,孫卓不該認賊作父之類的話,我是真的替這個孩子冤。
在《論語》裡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
葉公說,“我的家鄉有個正直的人,他的父親偷了人家的羊,他告發了父親。”
孔子說:“我家鄉的正直的人和你講的正直人不一樣:父親為兒子隱瞞,兒子為父親隱瞞,正直就在其中了。”
這就是孔子提倡的”父為子隱,子為父隱“。
“親親相隱”在漢代就正式入律了,唐宋元明清沿還有更細緻的規定,告發父祖罪行是十惡不赦的大罪。
法律也要講究人情。
準備法考時,我記得羅翔老師提供的一個做題思路,
當一道題的法律知識你不會時,你就用最樸素的人類情感來做題。
從法律上來說,買孩子的人是罪人,對買來的兒子來說,他們是父母。
人是複雜的感情動物,即使父母有千般錯萬般錯,對孩子付出的愛是真的,孩子對父母的愛也是真的。
這層情感聯絡,靠的不是原始的血緣,而是無數個朝夕相處的日子培養出來的。
電影《親愛的》裡,黃渤扮演的父親,在兒子找到兒子田鵬的時候,他哭得不能自已,田鵬卻對他拳打腳踢,他只記得跟他朝夕相處的養母了。
找到被拐賣的孩子,是尋子路成功的第一步,如何修復與孩子的關係,重新建立起情感聯絡,將是接下來的漫漫長路。
孩子是拐賣事件中的當事人,但
親生父母尋他14年所受的苦累和煎熬,拐賣兒童的人販子和買賣孩子的人所犯的罪,不應該全部讓孩子來承受。
他也是受害者,不能因為父母尋他辛苦,他就一定要“大義滅親”,把養他十幾年的人送進監獄。
法律如何嚴懲犯罪者,是司法機關的工作。作為旁觀者,我們能做的,尊重和祝福就夠了。
最後,願天下無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