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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媽媽打贏了官司,我卻不希望孩子成為江歌那樣的人

2022-01-14由 陳妍 發表于 母嬰

江歌媽媽江秋蓮打贏官司的訊息,算得上是這個冬天裡的一件好事。

江歌媽媽打贏了官司,我卻不希望孩子成為江歌那樣的人

江歌事件的經過應該沒有多少人會不知道。

用四個字概括,就是一個現代版“農夫與蛇”的故事。

女孩江歌留學日本,與同是老鄉的另一個女孩劉鑫一見如故。劉鑫交了一個心理扭曲的男友,相處之後發現他的極端性格想要分手,因為害怕被男友傷害,劉鑫躲到了江歌家中。江歌本來是好心收留朋友,卻不幸被捲進一場致命的關係,白白犧牲了自己年輕的生命。

具體的過程,網上其他的號主已經寫得非常詳細,這裡我不再累述。我是因為看到一句話深受觸動,所以也想拿來討論。

那位朋友說——

“如果這場官司(江秋蓮訴劉鑫現改名劉某曦,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的官司)打贏了,我會教育孩子們不要做劉鑫那樣的人。如果輸了,我就教育他們不要做江歌那樣的人。”

那位朋友所說 ,官司打贏了,會告訴孩子做人要像江歌,我理解的意思是說,教育孩子,對待朋友還是要該出手時就出手,如果受了委屈,正義會雖遲但是必到,滿滿正能量。

在我們的文化裡,把對朋友忠義的關二爺奉為天神,把助人為樂的雷鋒當作學習的榜樣,即便是在私人情感中,“為朋友兩肋插刀”也是一個更趨近於褒義的詞。所以可想而知,江秋蓮肯定也是從小這樣教導江歌,但是她怎麼也不會想到,正是這一份對於朋友的擔當,有一天會讓女兒失去生命,客死他鄉。

當然,人生在世幾十年,不可能一個朋友都不交,交朋友圖的就是守望相助。而且多數情況下,朋友之間相處也不太可能遭遇江歌這樣的悲劇,就連江歌自己肯定也沒想過,有一天會因為收留朋友而送命。

如果沒有陳世峰,又或者劉鑫能夠處理好她的感情問題,江歌可能還活著,可能還跟劉鑫是好朋友,可能兩人還會繼續一塊兒工作、學習、生活。

我不想把孩子培養成江歌這樣的人,並不是否認江歌的善良,也不認為江歌幫朋友有錯,而是在痛心惋惜江歌的同時,覺得劉鑫這樣的朋友不值得她的善良。

在這整個事件中,江歌的初衷是像所有人一樣的“幫朋友一把”,而劉鑫表現出的則是極端利己的一面。利己並不是不可以,人類的天性本就是要不停地在利己和利他之間尋求平衡。但朋友之間,再自私的人也應該有來有往,事事利己的人,還是趁早敬而遠之為好。

所以我寧願江秋蓮沒有把江歌培養得那麼好,寧願江歌在面對朋友的要求時選擇自私一點。所謂“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發現情況不對就應該及時報警。只要能好好活著,哪怕被說成自私也沒關係。至少不必讓含辛茹苦的老媽媽,今後只能靠聞著女兒舊衣的氣味活下去。

江歌媽媽打贏了官司,我卻不希望孩子成為江歌那樣的人

但真實的世界是,江歌在日本遇害已經過去了5年之久。5年,1800多個日日夜夜,江秋蓮一路輾轉在中國和日本之間,一天天數著日子過來,肯定有過無數次想放棄的瞬間,肯定也有無數人勸過她要懂得放下。但也只有靠著這份“要為女兒討公道”的信念,才能支撐起她這5年的日日夜夜。因為

哪怕正義到不了的地方,媽媽也一定會到

對於江秋蓮來說,這5年多來最大的困難,並不是一次次跨國取證的艱辛,也不是50歲的人還要逐字逐句學習中日法律條文的疲累。而是黑粉說她打官司是為了博眼球、賺流量,是在吃女兒的人血饅頭。

江歌媽媽打贏了官司,我卻不希望孩子成為江歌那樣的人

這樣的流量這樣的眼球沒有一個媽媽想要,而且就算贏了這場官司並不是江歌故事的結束,江秋蓮說,等陳世峰從日本出獄回國後,她還要繼續告下去。

我敬佩江秋蓮的執著與堅韌,我知道為了孩子媽媽什麼都可以豁得出去,但鞭子沒有抽到自己身上,還是想象不出來會有多疼。

如果時光可以倒流,如果一切可以回頭,江秋蓮還會教女兒助人為快樂之本嗎?我不知道。

江歌媽媽打贏了官司,我卻不希望孩子成為江歌那樣的人

如果事到臨頭,我自己是否有那份勇氣和魄力,與害死自己孩子的兇手一一死磕到底。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不但我自己不想知道,我也寧願所有的媽媽永遠都不用知道這個答案。

江秋蓮對劉鑫的這場官司肯定會打贏,因為這關係到我們由來已久的民族文化傳承,關係到我們整個社會的公序良俗,所以她必須贏。但如果要問我,想不想把孩子培養成江歌那樣的人,說“想”是漂亮話,說“不想”才是真心話。

我想我會提醒孩子,知人知面不知心;會告誡孩子,任何時候生命安全才是第一位;會勸慰孩子,不是所有的朋友都值得以命相拼……

因贏了官司如何,守住了人心又如何,江歌永遠都不會回來了啊~

媽媽最大的心願,不過是想女兒活著

江歌媽媽打贏了官司,我卻不希望孩子成為江歌那樣的人

作者介紹:陳妍,愛八卦、愛電影、愛孩子、更愛自己。新書《真正的教育在家庭》全網同步上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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