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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街口男子開車撞前妻,持刀砍殺前妻及路人案的背後,竟是一場長達18年的家暴!

2021-12-17由 吳律師談法 發表于 母嬰

江蘇南京,新街口一男子開車撞前妻,下車持刀砍殺前妻及路人案的背後,竟是一場長達18年的家暴,終究是解脫了!受害者家屬稱“18年了,這都是在他的威脅和恐嚇下生活的,從我妹妹開始跟他談戀愛,就一直在受他恐嚇。我妹妹跟他在一起,我們一家人就一直在受折磨,這次雖然付出了慘痛的代價,但終究是解脫了。”

事件詳情:5月30日當晚,犯罪嫌疑人吉某與前妻張某因感情糾紛等矛盾,駕駛轎車撞倒前妻、其朋友及路人,隨後下車持刀捅傷前妻朋友,並再次上車數次碾壓前妻後開車逃竄,該事件總共造成8人受傷。(來源 健康時報)

南京新街口男子開車撞前妻,持刀砍殺前妻及路人案的背後,竟是一場長達18年的家暴!

【吳律師談法】

前幾天南京發生的開車撞妻並持刀砍人事件,引起廣大網友關注。近日,受害人家屬稱其遭受丈夫吉某長達18年的家暴,真的是駭人聽聞!張某為了逃離家暴,背井離鄉,輾轉多個城市生活,沒想到離婚後,還是難逃丈夫毒手。目前張某還在醫院治療,筆者祈禱張某及其他受害群眾可以平安。

吉某將前妻撞倒後,沒有達到預想的效果後,繼續實施二次碾壓,下車後還持刀砍人。一般情況下,開車撞人碾壓他人及持刀砍人行為可以直接造成他人的重傷或者死亡,嚴重侵犯他人的生命安全。因此,這種情況下可以直接認定吉某主觀上具有殺人的故意,客觀上沒有造成吉某死亡,涉嫌故意殺人罪(未遂)。

按照法律規定,犯故意殺人罪的, 可處死刑、無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此次事件中,吉某駕車撞擊、持刀砍傷多人,犯罪情結非常惡劣,主管惡性很大,應當在未遂的基礎上從重處罰。

犯罪嫌疑人吉某在公共場所駕車亂撞,又持刀傷害無辜市民,這種行為嚴重危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安全,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吉某的行為已造成多人重傷,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張某曾遭受前夫長達18年的家暴,無法想象如此漫長的歲月張某是如何度過的,但一定活的很艱辛。對於家暴行為,受害人有什麼辦法保護好自己嗎?

南京新街口男子開車撞前妻,持刀砍殺前妻及路人案的背後,竟是一場長達18年的家暴!

那麼,受到家暴後,受害者應當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筆者整理了以下幾點供大家參考:

(1)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當受害人受到暴力時,應當儘快報案,警方出具的出警記錄,可以作為家暴的證據。同時,傷勢嚴重的,應當立即就醫、鑑定傷情,儲存好就診記錄,診斷證明,傷情照片、影片,鄰居的證人證言等相關證據。

(2)向有關機關尋求幫助。除了報警,受害人可以選擇較為緩和的方式,例如向自己所在地的居民委員會,婦女聯合組織、社群調解機構尋求幫助,請求調解或者法律諮詢。

(3)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保護範圍可以包括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人身安全保護令由人民法院執行,公安機關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應當協助執行。

(4)起訴離婚,要求損害賠償。家暴只有0次和無數次的區別,當發現夫妻一方有家暴傾向時,必須慎重考慮能否繼續生活下去。根據我國《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實施家庭暴力行為,調解無效後,應當准予離婚。此外法律還規定,因家庭暴力導致離婚案件,無過錯方可以要求有過錯一方進行離婚損害補償。

張某被家暴長達18年,選擇離婚是正確的,必須逃離魔抓,才能避免再次被傷害。吉某身犯多種罪名,量刑肯定非常嚴重,但他的違法行為只能由他自己買單。

對於這件事,你有什麼看法?歡迎評論下方留言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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