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墜湖事件,法律視角解讀:由誰承擔賠償責任?丨河西老楊頭
應對建議乘客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遭受人身、健康等損害,或消費者在購買產品卻造成了額外的損失,在追究賠償責任主體時,應當注意以下幾個方面:1、兩種救濟途徑可供選擇我們以此次的公交墜湖事件為例,在不考慮刑事責任的前提下考慮索賠問題...數千公交駕駛員如廁難?解決辦法來了
記者從公交公司獲悉,從啟動環境衛生整治行動以來,公交公司透過調整車輛終點站到有衛生間的公交首末站11處,協調終點站周邊公廁、周邊商家、其他單位衛生間57處,新設立移動衛生間1處,郊區線路借用當地居民旱廁6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