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案】玉溪中華大重九…母子兩人嵩明賣假煙被判刑,罰金4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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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愛是一座高高的山
無論你遇到多大的困難
她總會勇敢地擋在你的身前
用她那並不雄壯的臂膀
為你遮蔽四面八方的狂風驟雨
但是
卻有這樣一位母親
將自己和孩子推向犯罪的深淵
受貪慾驅使
她竟想透過販賣假煙來發橫財
不僅自己販賣假煙不說
還將自己的親生兒子拉上
他們共被查獲假煙
700
多條
價值近
48
萬元
近日,嵩明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張某某、黃某均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分別判處1年零6個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各處罰金24萬元。
案情簡介
2017年5月,沒有工作的張某某在昆明擺地攤,專門販賣假煙。同年6月5日被公安機關查獲,並被行政拘留5日。
從拘留所出來後,張某某每天以打麻將度日。在打麻將的過程中,張某某見到有人在購買假煙抽,並且結識了幾個專門販賣假煙的人。
於是,張某某開始幹起了“老本行”,在麻將桌上將假煙出售給和她一起打麻將的人。
時間一長,越來越多的人知道張某某有假煙出售,經過相互介紹,有些人甚至直接打電話給張某某購買大量假煙,而張某某則將假煙送到購買人手中。
2018年4月,張某某的兒子黃某剛拿到駕照,本來準備去找工作。當媽的卻給孩子出“餿主意”,拉兒子下水一起賣假煙。
“賣假煙比工作賺錢,來錢還快!”隨後她還買了一輛二手車給兒子,用來運假煙。
於是,自4月開始,母子二人協同銷售假煙。張某某並不滿足其他人找自己購買的現狀,決定擴大“經營”,便與黃某夥同他人多次將假煙出售給經營菸捲生意的溫某某等商家。在此期間,溫某某商店被查,公安機關從溫某某處查獲假冒“中華”牌註冊商標的偽劣捲菸3條。
2018年11月12日,張某某、黃某駕駛購買的二手汽車前往曲靖欲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偽劣捲菸。在嵩明牛欄江鎮被公安機關抓獲,並從車上查獲假冒
“大重九”、“中華”、“玉溪”、“雲煙”
等品牌捲菸
14
條。
11月13日,公安機關在張某某承租的兩間出租房內查獲假冒“大重九”、“中華”、“玉溪”、“雲煙”等品牌捲菸
697
條。經鑑定,假冒註冊商標的偽劣捲菸價值人民幣
479400
元。
法院判決
嵩明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張某某、黃某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仍進行銷售,未銷售貨物金額達47萬餘元,數額巨大,二人均已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黃某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仍參與銷售,與張某某系共同犯罪;鑑於本案查獲的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因意志以外的因素沒有得以銷售,系犯罪未遂,可從輕或減輕處罰。
據此,嵩明法院一審判決,張某某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24萬元;黃某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24萬元;查獲的假冒註冊商標的偽劣捲菸予以沒收。
注:該案被告人是否上訴,小編將持續關注。
編輯:飛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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