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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被你吐槽過的時尚,回過頭來卻總覺得“真香”

2022-02-15由 VOGUE 發表于 女人

今年卡戴珊算是走向了她人生的又一個小巔峰。

那些被你吐槽過的時尚,回過頭來卻總覺得“真香”

這一次不是IG爆照,不是美妝新產品,也不是八卦緋聞。而是一本正經地穿著西裝進白宮演講。而且演講的主題也很……不卡戴珊,是關於改進囚犯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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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有媒體吐槽這一次她的演講“像rap一樣不停地嗯嗯嗯”、“詞彙量太少”,但她的這一身造型卻是異常的優雅得體。

從早年希爾頓的“小跟班”,到今天站上白宮跟美國總統握手的金·卡戴珊,不得不說,一路走來,她的風格著實進步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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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05年的《Kelly & Michael訪談秀》中,卡戴珊就曾袒露自己風格變化的關鍵秘密,而這個秘密,其實也是每個時髦女孩必經的時尚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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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戴珊聊到,自己風格轉變最重要的一個節點是多年以前侃爺對自己衣櫥的“大清洗活動”。兩人當時曾立下一個半開玩笑性質的約定——“他說如果他把這些衣服全扔了,他會給我買來新的填滿我的衣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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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侃爺還真的帶著他的造型師,把她花重金購買的狗狗包、驢蹄鞋、粉色連衣裙和鉚釘靴子等整整一屋子的單品全部捐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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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換上了她從沒聽過的新銳設計師的“極簡風”作品。

雖然一開始很難受,但出於侃爺的鼓勵,也出於自己真的想要嘗試去改變,她最終接受了這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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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時間慢慢過去,她逐漸變成我們今天所看到的金·卡戴珊。不管你喜不喜歡她,你都會記得她的一些標誌性穿搭,但要知道很多“卡戴珊式”穿搭,其實一開始也是蠻少人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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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騎行褲。當她穿著這件單品最早出街的時候,網路上不少人覺得這種古早味十足的搭配真的很好笑,像媽媽輩的健美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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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現在這件單品已經成為各大時尚博主和潮流icon的寵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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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戴珊曾說過:“我有一個毛病,我可能現在不開心,但當我真的擁抱了新事物,我就會回頭嘲笑現在的這個我。”

誰不是呢?尤其是對於很多潮流單品來說,一開始,我們真的會打從心底裡覺得——“咦?這是什麼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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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Burberry最早在14年出手機殼的時候,很多人都覺得:誰會花幾千塊買一個手機殼?現在,Gucci、LV、Fendi、Moschino……無數大牌把自家標誌性設計挪用在手機殼上,成為博主出街必備寵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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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這種幾乎裝不了任何東西的迷你款包包,一開始很多人都不看好。現在呢——“真香”。Jacquemus官網上這種mini size的手袋,早在夏季到來之前就已經是斷貨狀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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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種一開始吐槽不斷,回過頭來又覺得“真香”的時髦單品,簡直多得枚不勝舉,手機袋、串珠包、大面積的logo印花……

這簡直就是時尚界的“真香定律”:很多時髦元素,並不是一開始就能被我們所接受的,可不知怎麼的,過了一段時間,我們就會覺得它真的很好看,又過了一段時間,我們不僅會覺得它好看,還會基於它創造出許多更加有趣且時髦的搭配來。

當然,VOGUE從來就不倡導無腦跟風。

我們不妨仔細分析一下,為什麼時尚界會出現這種“真香定律”?

01

時髦的不是單品,

而是它身上的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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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元素本身其實並沒有什麼時髦感,它們火起來純粹是因為設計師和造型師的二次創作。拿草編包來舉例吧,一開始很多人也會覺得,這不是出街提個菜籃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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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最早使用草編包的,其實是Jane Birkin,上世紀80年代的法國女明星,也是愛馬仕Birkin包名字的來源。她才是草編包最早的“造型師”。無論日常還是紅毯,她都帶著這麼個菜籃子。

但在她之前,誰會想到菜籃子不僅僅能被用來裝花或者果子,還能裝化妝品、香水和絲巾,並用來搭配禮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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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單純沒有任何設計的草編包,在法式搭配下當然很妙。但脫離了法式,這個東西其實日常的搭配率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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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設計師們為草編包設計了多樣化的材質,加入了印花、搭扣或者絲巾來做裝飾,使用場景和搭配率一下子就提升了很多。

草編包的流行才有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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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腰包來說,這個東西最早其實是滑雪隊員用來裝應急物品的,可以說是一件實用功能滿分的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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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把腰包脫離出“功能界”的,要看Chanel。上圖這張是1992年Chanel的廣告片,Chanel把腰包的材質、鏈條都做了重新的造型,變成經典的Chanel格菱紋。

這是腰包的第一個“輪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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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包的第二個“輪迴”發生在Hermès身上。2011年春季的成衣系列,Jean-Paul Gaultier的謝幕之作把腰包又重新帶回了時尚圈。

不過,為什麼那個時候腰包並沒有今天那麼火?從上面這張造型也能看出來,這個時候,腰包幾乎是完全作為一種裝飾品出現,與實用度極高的黑色尼龍腰包, 差距還是比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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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開始蔓延的90年代回潮,再一次將腰包推上了第三個輪迴。而這一次,腰包的設計更加多樣化,實用性與裝飾性終於都有了——起碼出門我們可以放下手機、口紅、鑰匙甚至一小包紙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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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ander Wang、Gucci、Prada……通通推出了自家風格的腰包,各種款式、各種材質、各種風格,滿足了我們不同的搭配需要。這個時候,腰包才終於成為一件“真香”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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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大部分時髦元素都經歷了這麼一個流程:

特別實用但就是醜——特別好看但就是不實用——實用與好看兼具——被各大品牌的設計師重新構思設計——被各個icon開發出不同風格——“真香”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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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對很多流行元素一開始的排斥,基本是由於它實用階段給我們留下的刻板印象罷了。

所以說,時髦的並不是那件單品本身。時髦這件事從來都不是本來就存在的,而是被設計師和造型師賦予的。就像一幅白布上被畫家塗抹上了美麗的色彩一樣,畫布本身只不過是他們創意的一個承載物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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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他們之前,誰會想到,咦?這個東西還可以這樣?

我們總說,時尚是一個輪迴。

其實馬克思在《資本論》裡對這樣的輪迴解釋得已經非常徹底:事物的辯證發展就是一個“肯定-否定-否定的否定”的週期。而這樣一個過程,從內容上看,就是事物自己發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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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大白話一點,時尚這個輪迴,其實本身就是一個不斷“覺得很醜”,又“覺得真香”的過程。而整個時尚史,正是一些元素不斷地翻新,又再次被創作的歷史。

但每一次的再創作,一些單品又一次時髦起來,並且絕不會跟之前的樣式完全一致,它們總會給我們帶來別樣的驚喜——這,就是時尚本身的一種進步。

02

“真香”,也是一種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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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上面這個反反覆覆的否定過程,見證的也是我們自身的一種成長。審美能力並不是一出生就有的,而是需要被後天薰陶和培養的。它裡面藏著我們看過的書,見過的世界,愛過的人,喜歡過的藝術作品。

每個人一出生都是一張白紙,但怎麼為這張白紙塗上不同的色彩,則取決於我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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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大部分人的初高中校園時光,很多時間都會被學習所佔據,所以審美能力其實非常單薄。那個時候,我們更加容易跟風,喜歡用一些潮流且俗套的東西去表達我們自身的反叛。

而當我們成長了,回過頭來,再去看當初那個時候的自己,雖然很純粹,但土是真的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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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在審美能力單薄的時候,我們可能也很難去欣賞很多經典的東西。Chanel的斜紋軟呢套裝,Hermès萬年不變的Kelly包,Louboutin的紅底尖頭高跟鞋,那個時候我們真的搞不懂,為什麼這些經典款卻是門店裡賣得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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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閱歷的增加,審美能力和經濟實力的提升,回過頭,我們可能才會忽然發現,這些曾經根本不會想要去買的東西,如今已經佔據了我們的日常。

而也只有當一切都到達一定的高度,我們的品味和氣質,才能真正地駕馭這些單品,把它們穿戴出它們該有的味道來。

03

追逐時髦就是在擁抱新事物

我們追逐時尚的過程,其實也是一個我們擁抱新事物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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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卡戴珊在回顧自己的造型變化史的時候,曾說:“侃爺真的激發了我想要展現自我的一面,我覺得我的風格一直在改變,我覺得該這樣,因為生活就是這樣的。”

“生活就是這樣的。”有一句話怎麼說,生活中唯一不變的東西,就是改變。

社會學家西美爾曾經在《時尚心理的社會學研究》中提出一個水滴理論。他說,時尚,就是一個像水滴一樣的東西,是大家對於創新源頭的模仿,時尚從最具審美意識和創新能力的一群人開始,不斷向其他人流淌下來,直到最後,街邊的流浪漢身上也會穿著一件很多年之前的秀場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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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穿Prada的女魔頭》裡那句經典臺詞:“那藍色值幾千萬和數不盡的心血,滑稽的是,你以為是你選擇了這個顏色讓自己遠離時尚界,事實卻是,這屋子裡的人幫你從一堆衣服裡選了這件絨線衫。”

而這種時尚流淌的本質,反映的正是人對於新事物的渴望,是每一個人與這無時無刻不在變化著的世界擁抱的方式。

這是藏在我們骨子裡的東西。喜歡新的事物,追趕時髦,想要知道這個世界上正在發生什麼——要知道,人類的誕生,正是因為好奇心和創新力,而這兩樣東西,使得我們蘊藏了無限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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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已經逝去的老佛爺卡爾·拉格斐。他名下擁有無數房產,每一處的裝修都迥然不同,即使花費了鉅額財產和大量精力去裝修,但居住一段時間之後,他總會換到一處全新的地方,又去進行一次風格全然不同的裝修。

他說:“我是個做時尚的。我不停地換衣服、傢俱、房子和收藏品。人生就是一個換字。到了某個節骨眼上,怎麼也不可能更進一步了,你就得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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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從來沒有覺得他老去過,相反,他每一季的作品,都會給我們帶來一些全新的感受——這也是香奈兒經久不息的秘訣。

而擁抱變化,則是一個人生命力的最好證明。認真裝扮自己,不斷地去追逐時髦,就是一種我們對待生活的認真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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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那些被你吐槽過的東西,後來你會覺得“真香”,這是時尚界的“真香定律”,更是你擁有一顆年輕的心的最佳例證。

要知道,時髦的人從不會老去。

編輯:

Christopher

撰文:雍璐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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