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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深港澳科技計劃專案申請 深圳持續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產學研融合

2021-07-10由 讀創 發表于 科技

讀創/深圳商報首席記者 王海榮

7月9日,2021年深港澳科技計劃專案(C類專案)正式啟動網上申報,這是正在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深圳促進科研資金便利流動,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產學研融合的最新舉措。

深港澳科技計劃專案(C類專案)是指由香港、澳門申請單位提出申請,深圳市科創委進行評審和資助,深圳市財政資助資金直接撥付至香港、澳門申請單位賬戶,可依據立項合同在深港澳三地開支。

啟動深港澳科技計劃專案申請 深圳持續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產學研融合

此次扶持的重點領域包括物聯網、大資料、雲計算、人工智慧、積體電路、新型顯示、資訊保安、5G、量子資訊、第三代半導體;醫藥生物技術、醫療器械、人口健康技術、水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農業生物育種;石墨烯材料、先進電子資訊材料、顯示材料、新能源材料、高效能高分子材料、氫能和燃料電池;機器人與智慧裝備、智慧無人系統、增材製造和鐳射製造。單個專案最高資助人民幣300萬元。

申請者必須是香港公營科研機構或者創新及科技基金下成立的研發中心或者澳門 高校 與科研機構。

其中,香港公營科研機構包括所有受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根據《專上學院條例》(第320章)註冊的自資本地學位頒授院校、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職業訓練局、製衣業訓練局及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創新及科技基金下成立的研發中心,具體包括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香港中文大學、 明愛專上學院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等29家單位;澳門高校與科研機構包括澳門大學、澳門科技大學、澳門城市大學和澳門理工學院共4家單位。

值得注意的是,專案實施過程中,利用深圳市財政資助資金購置或者試製的儀器裝置的產權及收益、科技成果與智慧財產權歸 港澳 申請單位所有,專案研發所取得的科技成果產業化應當在深圳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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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化粵港澳創新合作程序中,深圳出臺了一系列舉措。早在2018年就出臺了《深圳市“深港創新圈”計劃專案管理辦法(試行)》支援深圳市高校、科研機構、企業與香港高校和科研機構開展科技合作。

去年7月印發實施的《深圳市深港澳科技計劃專案管理辦法》支援深圳市高校、科研機構、企業與香港公營科研機構或者創新及科技基金下成立的研發中心,澳門高校與科研機構開展 科技 合作。資助的專案類別包括深港、深澳聯合資助專案(簡稱A類),深圳單方資助的技術攻關專案(簡稱B類),深圳單方資助的港澳科研成果產業化專案(簡稱C類)三類,並分別對 儀器 裝置的產權及收益、科技成果與智慧財產權、科技成果產業化實施地作出了不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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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統計,去年透過各類科研計劃已有5000多萬元科研資金成功跨境過港使用,並首次將澳門高校納入深圳市科技計劃資助範圍。而在推動深港、深澳科技資源協同創新方面,深圳市大型科學儀器共享平臺也面向粵港澳大灣區開放共享,截至5月底,共享平臺已註冊505家儀器管理單位,入網儀器總數10533臺套,儀器共享率約65%。

據瞭解,本次深港澳科技計劃專案(C類專案)的網上申報時間截至8月19日,符合條件的申請單位可以在時限內登入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線上申報。

審讀:譚錄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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