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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宋朝女子要從一而終嚴守貞操?北宋最少有三個皇后是二婚

2022-06-10由 國史拾遺 發表于 寵物

誰說宋朝女子要從一而終嚴守貞操?北宋最少有三個皇后是二婚

(封建王朝給守寡婦女修建的貞潔牌坊,鼓勵婦女們“從一而終”)

只要提到古代的女性,我們的第一反應就是她們社會地位極低,只要嫁了人就必須乖乖呆在家裡相夫教子,而且丈夫還可以很隨意的休掉自己,這一點又以宋朝為最。唐朝風氣奔放自由,而宋朝盛行程朱理學,他們強調“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從一而終”,婦人改嫁即是失節,是讓祖宗蒙羞的醜事,所以宋代的女性飽受腐朽落後的程朱理學束縛,嫁人後只能從一而終,如果改嫁則被主流社會所不容。可以說,女性地位之低下始於宋朝。

誰說宋朝女子要從一而終嚴守貞操?北宋最少有三個皇后是二婚

(宋代婦女,儘管社會上程朱理學盛行,但女性的地位仍舊很高)

但事實真的是這樣麼?其實大錯特錯,宋代的女性不但地位不低,甚至還是歷朝歷代最高的。有人可能覺得不可思議,咱們可以列舉一些指標來好好衡量一下,比如說女性的財產權,離婚和改嫁情況。

首先說第一個特點:財產權。現代如果夫妻感情破裂,離婚時會對共同和私人財產進行分割,哪些是雙方共同享有的,哪些屬於某方婚前財產歸對方所有等。但您可知道在宋朝女性也有婚前財產獨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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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帖,在成婚前女方會將新娘子的基本資訊和陪嫁嫁妝寫在上面)

宋朝就有這樣的風俗:如果要結婚了,在議婚、定親階段,女方會給男方送“定帖”,定帖的內容就包括出嫁的女孩兒的姓名和生辰年月,還要包括“具列房奩、首飾、金銀、珠翠、寶器、動用、帳幔等物,及隨嫁田土、屋業、山園等”陪嫁的嫁妝。

誰說宋朝女子要從一而終嚴守貞操?北宋最少有三個皇后是二婚

(由於嫁妝實在太過昂貴,有名如蘇轍也承擔不起,感慨:破家嫁女,也就是為嫁女兒差點破產)

北宋嫁妝通常十分豐厚,曾經當過宰相的蘇轍為了給女兒湊夠嫁妝,不得不賣掉自己早年間在開封購置的田地,售價9400貫(相當於人民幣700多萬元)全部用做當小女兒的嫁妝,更慘的是蘇轍老兄有5個女兒……就算是他當過宰相也禁不起這麼造啊!所以為了嫁女兒,晚年的蘇轍甚至都沒房子可住,他哥哥蘇軾也寫信給別人為弟弟哭窮:“子由有五女,負債如山積。”但在北宋人看來嫁妝就應該這麼高,《世範》寫道:“亦當早為儲蓄衣衾、妝奩之具,及至遣嫁,乃不費力。若置而不問,但稱臨時,此有何術?不過臨時鬻田廬。”生了女兒你就應該提前準備嫁妝,要不然臨時湊不齊你就只能賣房子賣地了。

誰說宋朝女子要從一而終嚴守貞操?北宋最少有三個皇后是二婚

(為什麼宋代女方嫁妝如此豐厚?因為新娘子對嫁妝有獨享和所有權)

這是為什麼呢?其實是因為北宋婦女有獨立財產權!您以為娶了媳婦人家的嫁妝就歸你所有啦?想得美!北宋法律就規定了:“婦人財產,並同夫為主。”即女子的嫁妝名義上是雙方共同所有,實際上嫁妝的所有權和處分權都歸女方所有,女方既可以貢獻出來給夫家,也可以選擇自己保管。要是雙方不滿意了想離婚,這些嫁妝可以一文不少的全部帶走。宋朝的袁採就語重心長的警告男人們,千萬不要“作妻名置產,身死而妻改嫁,舉以自隨者亦多矣”,意思就是很多宋朝男人想鑽法律空子,不願意分家清算財產時被兄弟分去,於是用妻子的名義去購買產業,但沒想到後來丈夫死了,妻子改嫁,這些產業反而便宜了他老婆,全被當做自己的嫁妝給拐跑了。您還別不爽,法律保護女性有這個權利,如果雙方引發矛盾打起了官司,女方會拿出定帖來給自己做婚前財產公證,這和咱們現代不也差不多麼!

誰說宋朝女子要從一而終嚴守貞操?北宋最少有三個皇后是二婚

(但從元朝開始,女性就被剝奪了嫁妝的支配權力)

所以我估計宋朝的家暴情況應該是歷朝歷代最少的,畢竟你要是把人家女方給惹急了要離婚,這一大筆嫁妝錢可就全打了水漂了!遺憾的是在宋朝以後,女性就喪失了處理自己財產的自由,元朝頒佈的法令《通制條格》裡規定:“今後應嫁婦人,不問生前離異,夫死寡居,但欲再適他人,其原隨嫁妝奩財產,並聽前夫之家為主。”明朝和清朝都沿襲了這一觀點,《大明會典》和《大清律例》也明文規定:寡婦“改嫁者,夫家財產及原有妝奩,並聽前夫之家為主”。自此,女性的地位真正的開始下降。

誰說宋朝女子要從一而終嚴守貞操?北宋最少有三個皇后是二婚

(古代休書,不單單是丈夫可以休妻子,妻子同樣可以申請離婚)

那麼宋朝的女效能離婚麼?在我們的印象中只有丈夫休妻子,女性在家必須戰戰兢兢的撫養孩子,孝順老人,如果有讓丈夫不滿意就有被休的危險。

真的是這樣麼,北宋女子要是對丈夫不滿意,是否可以提出離婚呢?

當然是可以的,史料中記載北宋女子離婚的事件還並不少,既有“曹詠侍郎妻碩人厲氏,餘姚大族女,始嫁四明曹秀才,與夫不相得,仳離而歸,乃適詠。”這樣感情不和,夫妻之間和平分手的;也有“章元弼頃娶中表陳氏,甚端麗。元弼貌寢陋,嗜學。初,《眉山集》有雕本,元弼得之也,觀忘寐。陳氏有言,遂求去,元弼出之。”妻子嫌棄丈夫長得醜,而且沉溺於讀書冷落自己,和丈夫商量後雙方離婚;甚至還有“鄭紳者,京師人,少日以賓贊事政府,坐累被逐,貧簍之甚。妻棄去適他人。”妻子因為嫌棄丈夫貧困,所以主動要求離婚的。

誰說宋朝女子要從一而終嚴守貞操?北宋最少有三個皇后是二婚

(故事中的王八郎可謂弄巧成拙,離婚沒了一半家產,就連女兒的撫養權也沒拿到)

而且離婚並不是丈夫直接把妻子扔出門外,可憐的女人無家可歸身無分無,哭哭啼啼。人家是要和你分家產的!洪邁《夷堅志》就記載有個叫王八郞的商人在外面養了個二奶,於是嫌棄自己的妻子長得醜陋,妻子“執夫袂,走詣縣”,夫妻之間有了這麼個小妖精,日子是沒法過了,離婚吧!離婚是沒問題,但是這家產得一人一半!

王八郞和妻子還有一個女兒,這貨想要拿到女兒的撫養權,於是妻子抗議“夫無狀,棄婦嬖倡,此女若隨之,必流落矣。”就是說這人在外胡搞,連結髮妻子都嫌棄,如果這個女兒判給了他,肯定過不了多久就要在外面討飯!最後“縣宰義之,遂得女而出居於別村。”王八郞真是竹籃打水一場空,不但女兒歸了前妻,連財產都被分了一半!

誰說宋朝女子要從一而終嚴守貞操?北宋最少有三個皇后是二婚

(宋代律令規定,如果丈夫外出經商三年不歸,妻子有權改嫁)

宋朝還特別保護婦女享有離婚的權力。“不逞之民娶妻,紿取其財而亡,妻不能自給者,自今即許改適”,丈夫沒能力贍養妻子,妻子有權要求離婚;“夫出外三年不歸,聽妻改嫁”,丈夫外出三年不給音訊,妻子有權改嫁;“被夫同居親強姦,雖未成,而妻願離者,聽”,丈夫家族的人不知廉恥試圖侵犯妻子,妻子也有權提出離婚,這,是宋朝對於女性的尊重,而且是前所未有的尊重!

當然了,有人會拿朱熹和二程出來說事兒,你這說的都是個例,宋朝理學這麼發達,能夠容許婦女們離婚改嫁?

誰說宋朝女子要從一而終嚴守貞操?北宋最少有三個皇后是二婚

(即使是理學家之祖的程頤也並不反對女子改嫁,他的父親就為寡居的親戚辦理的改嫁事宜)

還真允許,咱們就拿宋代的理學家們的親身例子來看看吧!首先二程之一的程頤完全不反對婦女再嫁,也並未要求廣大普通婦女必需守節。《河南程氏遺書》就記載:“或曰:古語有之:‘出妻令其可嫁,絕友令其可交。乃此意否?曰:是也。”啥意思,妻子被休了是否可以再嫁呢?程老爺子親口回答:是可以的!而且現實生活中程頤父親的外甥女和侄媳都曾經改嫁,程老爺子表示支援並誇讚父親“嫁遣孤女,必盡其力”,認為這是慈愛的表現,畢竟理學家們也不是那些食古不化的老古董,一個寡婦悽苦無依,但凡有些良心的人都會鼓勵她再嫁,當然,明清時期那些讀書讀壞腦殼的書呆子們不在此討論範圍內。

誰說宋朝女子要從一而終嚴守貞操?北宋最少有三個皇后是二婚

(朱熹也對婦女改嫁並不排斥,並強調不能歧視改嫁婦女)

二程是如此,那麼朱熹又如何呢?同樣表示支援,“夫死而嫁固為失節,然亦有不得已者,聖人不能禁也,則為之制禮以處其子,而母不得與其祭焉,其貶之亦明矣。”朱熹認為改嫁雖然算失節,但不能一棍子打死一船人,畢竟連改嫁這個事兒即使是聖人也不能完全禁止,如果就因為此歧視改嫁的女性,那麼不是很過分麼!

誰說宋朝女子要從一而終嚴守貞操?北宋最少有三個皇后是二婚

(最初理學批判的物件是士大夫們,但這些文人將矛頭轉向了婦女們)

這事兒就很奇怪了,不是你們兩個理學祖宗提出的“餓死事小,失節事大”麼?怎麼又轉而支援女性改嫁了呢?其實這就是宋代的理學思想被明清的讀書人曲解甚至妖魔化了,朱老夫子和二程先生背了多年的黑鍋,所謂“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物件並不是針對女性,而是對士大夫階層,所謂“節”並不是指貞操,而是強調士大夫的氣節!“宋承五季之後,世風靡靡,夫婦一倫輕褻已甚,故伊川立此嚴峻之防,使士大夫有所矜式,非為愚夫愚婦言也。”程老爺子的意思是讀書人們得要點臉面,振奮精神,而不是整日裡喝酒狎妓!可惜的是這一說法被後世的無恥文人們曲解變成了對婦女的要求,統治階層巴不得百姓當糊塗蟲,自然也極力鼓吹,就這樣,婦女們被剝奪了離婚、改嫁的權利。

誰說宋朝女子要從一而終嚴守貞操?北宋最少有三個皇后是二婚

(三從四德成了壓迫在女性身上的大山)

但在宋朝,改嫁非但沒有不會受到歧視,整個社會還很寬容……。下至普通老百姓,上至士大夫階層甚至皇帝,都對此持開放態度。

誰說宋朝女子要從一而終嚴守貞操?北宋最少有三個皇后是二婚

(明朝命婦裝,所謂命婦就是誥命夫人,孫氏這個改嫁三次還當上了命婦,這在其他朝代根本不敢想)

范仲淹的兒子範純佑死去,老範就把兒媳婦改嫁給門生王陶。王安石的兒子不喜歡這個媳婦,怕兒媳婦受委屈,所以讓她改嫁,甚至連皇帝的妃子也能改嫁,比如說宋光宗的張貴妃就“後出嫁於民間”,可見宋朝時期婦女再嫁實在屬於很正常的社會現象。不但如此,改嫁還絲毫不會影響到女性的名聲,有個年輕的女性孫氏一共改嫁了三次,最後還被朝廷封為命婦,有人評價說“婦人女子有節義,皆可記也。如孫氏,近世亦稀有也。為婦則壁立不可亂,俾夫能改過立世,終為命婦也,宜也。”即使是孫氏改嫁了三次,依然被大家認為是有節操的好女子,所以受封是實至名歸,這要擱在明清您敢想?

當然,最能證明這一點的就是:北宋至少有三位皇后是二婚……就算是嫁過人,她們依然可以改嫁入皇室並且成為皇后。

誰說宋朝女子要從一而終嚴守貞操?北宋最少有三個皇后是二婚

(宋朝第一位二婚的皇后:劉氏,後成為真宗皇后,垂簾聽政十一年)

第一位是宋真宗的皇后劉氏,“劉氏始嫁蜀人龔美,美攜以入京,既而家貧,欲更嫁之。”,劉氏是四川人龔美的老婆,但因為丈夫沒用養不起老婆,所以把劉氏改嫁,最後陰差陽錯的改嫁襄王趙元侃(也就是後來的宋真宗),真宗繼位後封她為皇后,劉皇后在真宗死後撫養仁宗,垂簾聽政十一年,可謂女中英傑。

誰說宋朝女子要從一而終嚴守貞操?北宋最少有三個皇后是二婚

(第二位二婚皇后:曹氏,未婚夫竟然在婚禮上逃走,估計曹姑娘也是一臉懵逼)

第二位就是宋仁宗的皇后曹氏,曹皇后也有一段失敗的婚姻,她本來是嫁給一個叫李植的男人,結果“及禮席之日,曹氏已入門,化先逾垣而走,曹氏復歸”結果新婚之日李植居然逃走了!沒辦法曹氏只能回到孃家,沒過多久就被選入皇家立為皇后。

誰說宋朝女子要從一而終嚴守貞操?北宋最少有三個皇后是二婚

(蘇頌,因為尿床看出貴不可言?反正我是沒搞清楚這有啥必然聯絡)

第三位就是宋徽宗的皇后韋氏,這位就更低賤了,本來是別人的小妾,韋氏的姐姐是宰相蘇頌家的奴婢,韋氏也服侍過蘇頌,結果有一天她為蘇頌侍寢時竟然尿床了……。蘇頌竟然說這是富貴相,還把這個女孩子送入京師,哲宗皇帝竟然還把這個女孩子賜給了宋徽宗……“顯仁本會稽人。紹聖蘇丞相頌致仕,居丹陽,有老婢韋,後出家為尼,其妹即顯仁也。亦嘗給事蘇丞相家,初攜登頌榻,通夕遺溺不已,頌曰:‘此大貴相,非此能住,宜入京。’會哲宗擇室女二十,分賜諸王,顯仁在選,入端王宮,一幸生太上。”後來韋氏為徽宗生下宋高宗,被兒子遙尊為“宣和皇后”。不過看完這個故事我有點凌亂,貢獻給皇家的女人都是這麼隨便就挑選好的麼……

不過您想想連皇后都是二婚的,其他女性要求改嫁怎麼了?咱們就是有這個權利!所以比起被後世貞操觀狠狠束縛的可憐女子們,北宋的婦女們相比是多麼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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