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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一村莊土地徵收補償方案公佈,安置費237.4萬元

2022-02-12由 高唐小宋 發表于 歷史

為保障城鎮建設用地需要,擬徵收魚丘湖街道胡莊村集體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高唐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釋出擬徵收土地補償安置公告:

高唐一村莊土地徵收補償方案公佈,安置費237.4萬元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本次

徵收魚丘湖街道胡莊村土地位於魚丘湖街道胡莊村,東興路以西,時風路以南,徵收土地總面積33.4485畝

,其中:建設用地33。4485畝(城鎮住宅用地33。4485畝)。

二、擬徵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徵收土地用於成片開發專案建設,符合法律規定的可徵收情形。

三、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一)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標準: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覆》(魯政字〔2020〕74號)公佈的高唐縣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

建設用地位於第一級區片,

徵地補償費標準為7.1萬元/畝

按照上述標準,依據《土地勘測調查清單》確定的現狀地類,

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額為237.4844萬元。

(二)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本次徵地涉及居民住宅成片拆遷,按照高唐縣人民政府制定的拆遷補償方案執行,本方案不包括居民住宅拆遷補償安置的內容。

四、安置意見

按照《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規定,經與村(居)委會協商,對擬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採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貨幣安置: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計237.4844萬元

,由高唐縣財政局撥付到魚丘湖街道胡莊村委會賬戶,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村民議事規定研究落實具體分配方案。

(二)社會保障安置:高唐縣人民政府對本次徵收土地按照1.5萬元/畝標準,一次性支付社會保障補貼費50.1728萬元,

由高唐縣財政局將上述補貼資金於徵收土地報批前一次性劃入當地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土地徵收經批准後,由高唐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會同魚丘湖街道辦事處、魚丘湖街道胡莊村委會落實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擬徵收土地涉及的鎮(鄉、街道)和村、村民小組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資訊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公告期為30日,自2020年6月19日起,至2020年7月18日止。

對本方案有異議的,可在公告結束之日內,向高唐縣人民政府提出書面聽證申請,由高唐縣人民政府組織聽證;也可以在本方案公告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特此公告。

聯絡人:高唐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耕地保護科

聯絡電話:0635-6013213、6013219

高唐縣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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