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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江南地區的基層社會,地方武力和士人家族的變遷

2022-02-09由 浮城亂世 發表于 歷史

導論

在北宋建立之後,為了加強中央集權,朝廷選擇由中央直接派出官員來出任地方官。而在基層,北宋也採取了武力和文官兩個方面的措施,先是設定了巡檢、土兵等基層武力,用以保障地方的安定,又將具有財力的地方小地主納入管理階層,使得北宋的統治深入基層。

這樣的舉措在宋初起到了加強基層統治的作用,但是到了宋徽宗時期,朝廷無力維護地方治安,

地方菁英、豪右與胥吏便成為了地方勢力主要依靠的三根支柱

。到了南宋,長期的對外戰爭使得朝廷難以在基層形成有力的控制力量,這些在宋初所設定的基層官員就成為北宋地方勢力和地方維穩的主要力量。

此外,有宋以來所制定的“

與士大夫共治天下

”的國策,也使得宋代士人在地方的角色十分重要。在地方士人和基層武力的相互作用下,南宋基層社會的發展尤為值得探究。

唐宋變革以來基層武力的發展變化

內藤湖南先生提出的“

唐宋變革論

”為史學界所熟知,唐末至北宋政局更亂頻繁,也是政治制度經歷一個從解體到重新建立的新時期,這種轉變到了宋代逐漸穩定下來。但是對於社會基層組織來說,其變革不僅需要統治者和改革者的大闊斧,還需要考慮到民眾自身的演變和接受。

北宋建立之後,中央加強對基層組織的控制,使得基層武力力量和胥吏的發展頗為引人注意。在兩宋時期,基層武力包括巡檢、土兵與縣尉、弓手等,代表著中央朝廷深入地方的力量。這兩種力量不斷髮展演變,為社會提供了發展的空間,使得中央和地方的格局隨著時間的推移發生了新的變化。

巡檢是南宋時期比較重要的基層武力力量。

在唐末,巡檢一職主要負責交通要道和軍隊駐紮的地方。但是及至五代,巡檢依舊作為一個臨時差遣性質的使職,而非正式的官職。直到北宋消弭了藩鎮割據,維護地方治安成為巡檢新的主要職責。《續資治通鑑長編》中記載,巡檢“

位不高,則朝廷易制,久不易,則邊事盡知

”,既可以維護治安,又便於中央統治。

南宋江南地區的基層社會,地方武力和士人家族的變遷

(巡檢司舊址)

縣尉是維護基層治安的另一個主要職位,其手下所領的弓手,也是民間主要的武裝力量。

弓手的特點在於,根據地方人口數量,由地方百姓組織擔任,主要按照資產作為任職的標準。隨著兩宋對遼、金、西夏的和戰不斷,弓手一職的基層職務也逐漸發生變化。尤其在南宋,縣尉及弓手曾配合軍隊抗擊金軍,在淮南東路一帶,協助宋高宗建立政權。

胥吏也是基層社會組織和縣級事務安排的主要力量,也是宋朝形成基層政權的一大特色。從宋代中央至地方政府,都存在著大量的胥吏,包括押司、錄事、前行、後行、貼司、里正、戶長、耆長、壯丁、保正、保長、門子、獄子、杖直、押獄等,在鄉、縣、監獄等地方機構均有,成為基層工作的主要角色。

南宋江南地區的基層社會,地方武力和士人家族的變遷

(胥吏考試原件)

南宋地方勢力的興起

兩宋設三司,負責轉運地方財政,將財政權由地方收歸中央。南宋時期,受到北方金國的威脅和歲幣的壓力,加之江南地區富庶,中央朝廷加強了對地方財權的管理。紹興年間,增加和買稅,對具有一定財力和土地的民戶施行加稅。對於地方而言,不斷增加的賦稅極大地增加了地方的財政負擔。

南宋江南地區的基層社會,地方武力和士人家族的變遷

(包拯曾任三司使)

包偉民認為,

透過強制性的財政徵收,使得中央獨佔財政資源,這種現象從北宋至南宋持續增長,在集權體制下,從中央到地方都會形成一種上級對下級的階層性集權和獨佔資源的現象

。但是,地方財政不足的現實反而為地方勢力的興起提供了有利的環境。

在江南地區,從南宋至北宋都開展了諸多文化活動和水利設施,毫無疑問這些都是地方自行建設的。這些地方修建的學院、書院、貢院、橋樑、渠堰以及詩社、法事等文化活動充分體現了江南地區的經濟實力和文化水平。江南地區的發展並未因為中央縮進了對地方財政的管控而衰落,相反,其經濟呈現出相當蓬勃、活力的現象。

地方士人的興起

之所以南宋江南發展並未過分受累於中央的壓制,是因為南宋各地的建設動力多來自於地方的富豪地主和士人階層。南宋的貿易十分興盛,經濟的繁榮,坊市的打破以及海外貿易的開展,都使得南宋的商業幾乎達到了中國古代封建社會的頂峰。

南宋江南地區的基層社會,地方武力和士人家族的變遷

(南宋時期的海外貿易)

江南地區許多經商而富裕起來的百姓,透過購置田地等途徑,成為在地方具有勢力、財力的地主。這些地主家族一方面寄希望於“商而優則仕”,迴歸傳統封建社會提高地位的途徑,透過讀書科舉提高自己的名聲地位。另一方面,這些富人在當地透過相互聯姻、結交等方式組織起士人網路,擁有了強大的社會影響力。

如此一來,這些為基層社會貢獻力量的地主階層,不僅在地方社會擁有了強大的勢力,更透過開放的科舉考試,進入士人體系,成為了社會優勢群體。這些進入士人體系的地主階層成員更多地發出了基層的聲音,鄉居的官員和賦閒計程車人都成為了地方的菁英團體,併為地方興辦了許多教育產業。

南宋江南地區的基層社會,地方武力和士人家族的變遷

(朱熹所辦白鹿洞書院)

總體而言,在南宋時期的江南地區,鄉居計程車人、官員和富豪地主,在基層社會上擁有廣闊的勢力、交遊網路和文化地位,這使得他們在活動的時候,既代表著地主階級,又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地方州縣的利益。隨著財政中央化的加強,這一類人群的權勢也在基層社會中不斷增長,甚至成為基層社會意見的領袖。

這類現象的出現,說明宋朝在推動中央集權的過程中,由於內外情勢的轉變,使原有的規劃發生變化

總結

本文主要介紹了南宋時期基層社會兩類重要群體的發展,透過探究巡檢、弓手、胥吏等地方武力和地主士人階層,既可以看到趙宋王朝在統治確立前期為了維護地方治安所作出的努力,又能觀察到這種地方治安隨著社會形勢的發展,尤其到了南宋時期,逐漸發生了變化。

在宋徽宗時期,宋朝財政的中央集權化達到了頂峰,不僅使得地方政府失去了一定的自主權,還引發了方臘、宋江等農民起義。在這些變亂中,巡檢、土兵等地方武力發揮了巨大的作用,穩定了基層秩序,維護了地方治安。另一方面,地方士人和文人胥吏在基層政治建設和文化建設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地方勢力提供了財力、人力和物力資源,協助地方政府,在基層社會中成為具有威望的群體。

從基層社會的角度,本文所講述的巡檢、縣尉、士人等地方勢力的主要角色,他們固然在穩定基層秩序,促進地方經濟與文化發展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作為中央直接任命的地方官,仍然是基層社會的主要領導者。因此,

在南宋以來士人地主代表的地方勢力在縣鄉發揮作用的統治,不能忽略地方行政長官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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