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同銷售不開票如何計算增值稅?
2022-02-03由 會計學堂戴會計 發表于 歷史
視同銷售不開票如何計算增值稅?
稅法規定了八種視同銷售行為:
(1)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2)銷售代銷貨物。
(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4)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專案。
(5)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6)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7)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8)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視同銷售行為裡, (4) (7) (8)不需要開發票,其他情況一般需要開發票。
不開票也需要按照一般銷售情況繳納相關的增值稅費用。
視同銷售收入的銷項稅在申報時該如何填列?
視同銷售在納稅申報表中按開具發票和未開票分別填列,例如將自產的產品作為福利發給職工,應視同銷售可以填列在未開票欄。
視同銷售收入指會計上不作為銷售核算,而在稅收上應作應稅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收入,該專案主要包括非貨幣性交易視同銷售收入,貨物、財產、勞務視同銷售收入,以及其他視同銷售收入。
視同銷售有的情況是可以不開具發票的,但是一樣都是需要繳納增值稅的。經過本篇文章的詳細介紹關於問題“視同銷售不開票如何計算增值稅?”。相信大家對於這個型別的財務知識都有所瞭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