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歷史 > 正文

榆林常態化巡迴督導助推脫貧 已追責問責幹部268名

2022-01-31由 榆評 發表于 歷史

榆林常態化巡迴督導助推脫貧 已追責問責幹部268名

脫貧督查以目標為導向推動工作落實,以問題為導向解決突出問題,圍繞目標、聚焦問題,實事求是查閱資料、實地調查、個別訪談、隨機暗訪,常態化開展巡迴督導;施行“六步法”工作方法、“四不兩直”督導方式、問題交辦“三項制度”、獎懲措施“二十條”,動真碰硬,敢於亮劍,以督查“利劍”推動脫貧攻堅工作落實。

“六步法”工作方法,即做好督查準備、開展督查調研、現場交辦問題、嚴肅問題整改、嚴格結果運用、規範督查檔案,層層遞進,環環相扣,有效規範推動了督查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不兩直”督導方式,即採取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彙報、不用陪同,直奔基層、直面問題的方式進行,真正看到基層情況的“原生態”,使作風虛浮的幹部現出“原形”,讓埋頭苦幹的幹部露出“底色”,做到了問題線索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到位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確保問題整改事事有迴音、件件有著落。問題交辦“三項制度”,即現場交辦、跟蹤督辦、約談查辦制度,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當天形成問題交辦單,移交被督查所在地縣(市、區)委書記或市直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認領;對於移交的問題,7個工作日內書面報告辦理情況,督查組及時研判移交問題辦理結果,對相關責任人未處理到位、整改措施未落實的,要求限期整改;對於不按要求時限辦理,避重就輕,“問題線索”不查清、責任人員未處理到位、整改措施未落實的縣(市、區)或市直部門,對其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問責。

榆林市制定印發了《榆林市脫貧攻堅獎懲細則》,內容包含總則、獎勵措施、懲罰措施、附則等四章二十條,充分運用“三項機制”,明確對各級各類責任主體履職盡責到位、工作突出、成效顯著的予以通報表揚,對先進個人提拔重用;對履職盡責不到位,問題突出的,影響脫貧攻堅工作推進的,予以通報批評、問責,特別嚴重的,予以停職降職或就地免職。

督查調研組組建以來,開展了三輪督導工作,遍及全市150個鄉鎮500多個村,走訪群眾2200多戶,反饋整改問題2500多條,追責問責幹部268名,其中涉及鄉鎮黨委書記或鎮長24名,行業部門負責人33名。同時,提拔重用幹部408名,表揚通報先進個人77名。透過紮實有效的督查調研,責任、政策、工作得到了有效落實,脫貧攻堅工作質量得到有效提升,發揮了層層傳導壓力、總結推廣先進典型經驗、幫助基層幹部掌握脫貧攻堅相關政策等作用。(陝西傳媒網)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