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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解讀《廣東省村莊規劃全面最佳化提升三年行動計劃》

2022-01-05由 華地行 發表于 歷史

編者注:

隨著鄉村振興戰略的深入實施,村莊規劃愈發成為村莊發展振興的基本前提和重要指引。近日,《廣東省村莊規劃全面最佳化提升三年行動計劃》正式出臺,以期加快推進村莊規劃全面最佳化提升,重點解決好村莊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佈局問題,明確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為鄉村振興各類開發建設活動提供空間支撐。

研究|解讀《廣東省村莊規劃全面最佳化提升三年行動計劃》

一、遵循城鄉發展建設規律,全面最佳化國土空間規劃體系

(一)重點聚焦被納入各類涉及鄉村的改革試點,集中力量、加快村莊規劃最佳化提升工作,為各類空間開發建設活動提供空間載體。系統推進,全面最佳化提升村莊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的整體構建同謀劃同推進,透過在縣、鄉鎮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中,統籌解決好管控底線及村莊佈局最佳化等在村莊規劃中難以協調解決的問題。

(二)分類分期,分別按照重新編制、規劃調整、通則管理、詳規覆蓋等四種方法,對現有村莊規劃進行分類最佳化提升,分步分期解決歷年已編部分村莊規劃質量差、不好用、不實用問題。節約集約,踐行新發展理念,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強化存量規劃、減量規劃思維,大力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合理保障和規範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確保農村人均建設用地逐步下降,土地資源利用率逐步提升。

二、全面最佳化鄉村規劃的目標和任務

(一)2021年,根據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目標任務和地方發展實際,建立村莊規劃全面最佳化提升的工作臺賬,按照國家部署基本完成縣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完成一批需重新編制的村莊規劃。2022年,重點推進鄉鎮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基本完成村莊規劃全面最佳化提升工作臺賬的任務,確保村莊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建設管控有規可依。2023年,全面完成村莊規劃全面最佳化提升工作臺賬的任務,從“村莊規劃底圖”到“鄉村振興藍圖”的保障機制和路徑更加有效。

(二)科學合理確定工作臺賬,建立工作臺賬的主要內容是以行政村為單位對村莊進行分類,明確其規劃最佳化提升的方式和工作期限:

第一類村莊

是指納入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以及實施鄉村建設行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或者因為各種原因有較多開發建設、修復整治任務的村莊。鼓勵以鎮為單位、連線成片的幾個行政村一起編制,抓住主要問題,聚焦重點、緊扣需求,合理確定村莊規劃的內容和深度。

第二類村莊

是指經評估,只需對現有村莊規劃進行區域性調整,即可滿足村莊建設管理要求的村莊。對照上位國土空間規劃要求,透過規劃修改、區域性調整等方式落實各類管控底線與約束性指標,最佳化村莊空間佈局,調整村莊建設邊界。

第三類村莊

是指不進行開發建設或只進行簡單的人居環境整治、已有的村莊規劃滿足村莊建設管理需要的村莊。在縣、鄉鎮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中劃定村莊建設邊界,明確村莊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建設管理要求,制定管理通則,作為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核發鄉村建設專案規劃許可的依據。

第四類村莊

是指納入城鎮詳細規劃統一管理的村莊。各地須於2021年6月30日前在“廣東省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資訊系統”中填報工作臺賬,並根據實際情況於每年6月和12月底對臺賬進行動態更新。在城鎮詳細規劃中明確村莊地塊用途、開發建設強度、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市政基礎設施及建築高度等空間形態管控要求。

(三)更新《廣東省村莊規劃資料庫質量檢查細則》,修訂《廣東省村莊規劃編制基本技術指南(試行)》,總結推廣全省村莊規劃最佳化提升試點經驗,建立健全村莊規劃動態維護機制和實施監督評估機制,有條件的地級以上市加快開展村莊規劃管理立法。

三、全面最佳化城鄉規劃的具體要求

(一)保障鄉村振興合理空間需求,切實提升村莊規劃的實用性。

對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下文簡稱“三調”)現狀建設用地原則上“應保盡保”落實建設用地規模,合理預留農村歷史違法用地,完善手續所需建設用地規模。縣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應安排不少於10%的新增建設用地規模,重點保障鄉村產業發展用地。

涉農市縣各級每年安排不少於10%的用地指標,保障鄉村振興新增建設用地需求,優先保障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農村重點專案等。完善農村歷史違法用地手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需求由國家應保盡保,保障“戶有所居”,引導農村宅基地集中佈局。注重內部挖潛,積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所騰挪空間優先用於支援鄉村振興。

(二)統籌城鎮和鄉村發展,切實提升村莊規劃的系統性。

在縣城範圍內統籌考慮產業佈局和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配置,明確“鄉”“村”邊界,最佳化功能佈局,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建設用地規模、結構和佈局。把產業鏈主體留在縣城或有條件的鄉鎮城鎮開發邊界內,與城鎮開發邊界內的城鎮建設用地統一編制詳細規劃,強化縣城綜合服務能力,推動公共資源在縣城內實現最佳化配置,把鄉鎮建成服務農民的區域中心,合理佈局村基礎設施、公益事業設施和公共設施,引導縣、鄉、村形成功能銜接互補的建管格局,促進設施共建共享,提高資源利用節約集約水平。

(三)積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切實提升村莊規劃的節約集約水平。

依據國土空間規劃,以鄉鎮為基本實施單元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在舊村莊中識別、劃定一定規模的連片區域作為舊村改造區域,為村莊發展騰挪空間。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前提下,推動低效閒置建設用地功能升級,鼓勵對依法登記的宅基地等農村建設用地進行復合利用。

(四)最佳化成果表達,切實提升村莊規劃成果簡約表達水平。

滿足政府規劃管理的需求,按照能落地、好監督為原則,科學合理精簡村莊規劃內容,形成行政管理版成果,同步建立規劃資料庫,成果按要求“上圖入庫”。同時,從便於村民使用的角度,採用村民看得懂、接地氣的表達方式,提煉出有利於村民認同、便於執行的簡易成果,形成“簡化圖紙+村規民約”的村民使用版。

(五)著力提升鄉村風貌,切實提升村莊規劃的管控水平。

落實“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體”的整體系統觀,尊重自然地理格局,最佳化鄉村水系、林網和農田等空間。根據山地、平原、水鄉、濱海等不同村莊的自然環境,因地制宜最佳化引導村莊空間格局形態,實現山水、田園、林地和村莊有機融合。保留鄉村特色風貌,加強村莊風貌引導,明確建築高度等空間形態管控要求,保護傳統村落、傳統民居、南粵古驛道和歷史文化名村名鎮等資源,注重提高村莊防禦自然災害能力。著力構建“村莊規劃-村莊風貌設計-農房單體設計”的管控體系,與農村人居環境提升工作緊密結合,共同推動鄉村風貌的提升。

總結

國土空間規劃背景下的村莊規劃最佳化提升工作,是提升村莊規劃空間響應能力,大力支援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廣東方案,具有完善規劃體系、摸清歷史問題、謀劃改革發展的現實意義。未來,我們將積極開展村莊規劃最佳化提升試點工作,積極展示村莊規劃在引領鄉村建設、助力鄉村振興中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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