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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三狼案主犯被絞死1962年:他們不是香港最後的死刑犯

2021-12-22由 薩沙 發表于 歷史

11月28日三狼案主犯被絞死1962年:他們不是香港最後的死刑犯

作者:薩沙

本文章為薩沙原創,謝絕任何媒體轉載

11月28日三狼案主犯被絞死1962年:他們不是香港最後的死刑犯

歷史上的今天,跟著薩沙每天學半分鐘歷史。

1962年11月28日“三狼案”主犯三人在香港赤柱監獄被執行絞刑。

11月28日三狼案主犯被絞死1962年:他們不是香港最後的死刑犯

這是香港廢除死刑前,少有的幾起絞刑的案例。

從1959年開始,馬廣燦、李渭、倪秉堅三名歹徒為首,組成團伙開始在香港作案。

這三人都只有二三十歲,本來也有正當職業。

覺得賺錢太少,他們先是開始混黑道,後來開始做大案。

三人中的李渭早在1948年18歲時,就來到香港。

他先是在一家公司做雜工,2年以後感覺收入太低開始混社會,給一家歌舞廳看場子,做小弟。

小弟的收入也不太高,還經常需要同其他流氓打架,很容易出危險。

時間長了,李渭就開始考慮綁架作案。

一個人幹不了綁架,需要交通工具和同夥。

他就找到了酒肉朋友馬廣燦。馬廣燦在一家電影公司做零工,經常被導演罵的狗血噴頭,早就不想幹了,立即表示願意入夥。

作案需要汽車,他們就又拉出租車司機倪秉堅進入團夥。

這3個人臭味相投,非常合得來。

於是,3人結拜為兄弟,宣稱:不求同日生但求同日死。

當然,3個人的團伙還是太小,做不了大事。他們覺得又拉攏了幾個混混鄧天福、鄧偉明等人入夥,開始籌劃大案。

11月28日三狼案主犯被絞死1962年:他們不是香港最後的死刑犯

6月19日,香港富商黃錫彬之子黃應求,被他們綁架。

黃錫彬是一位石油商人,創辦的新英公司是美孚石湖香港總代理,非常有錢。

兒子被綁架後,黃錫彬開始並沒有接到支付贖金的要求。

做生意的都有仇人,黃錫彬推測可能是仇家報復,急忙報警。

歹徒們發現黃家可能報警,惶恐之下沒有敢於迅速和黃家聯絡。

被綁架的黃應求,私下聽到歹徒說黃家可能已經報警。

他判斷歹徒很可能會將人質殺死,只得決定自救。

一個夜晚,黃應求趁著歹徒不注意,突然從囚禁地翻窗逃走。

歹徒們很快發現黃應求脫逃,急忙追趕。

見歹徒追上來,黃應求大聲呼救。

歹徒們惱羞成怒,唯恐呼救聲被人聽到,追上去對他大打出手,竟然將他活活打死。

見人已經死了,歹徒們知道作案已經失敗,仍然垂涎於贖金。

他們將屍體的耳朵割下,送到黃宅勒索。

此時,黃宅已經有警察出入。

歹徒們約定了放贖金的地點,卻沒有敢於去拿錢。

黃應求由此失蹤,家人懸賞5萬港幣找人,多年都沒有線索。

11月28日三狼案主犯被絞死1962年:他們不是香港最後的死刑犯

1961年,他們又綁架了黃錫彬。

為什麼始終盯著黃家下手?主要是歹徒之一的李渭是黃家的遠親,知道他家非常有錢。

上次兒子失蹤的教訓,這次黃家沒有敢於報警,而是支付了50萬港幣的贖金。

拿到贖金以後,歹徒們將黃錫彬釋放。

黃錫彬前後被綁架長達17天,期間都被矇住眼睛單獨關押,沒有看到過歹徒的長相。

黃錫彬獲釋後報警,因線索太少,長達1年多時間案件沒有進展。

此時,歹徒內部出現了問題。

這夥人都是人渣,沒有一個是好東西。他們聯合起來犯罪,無非就是為了錢。

拿到贖金以後,33歲鄧天福被認為只是跑跑腿,沒有分到多少錢。

鄧天福不服,多次向其他同夥進行勒索,威脅要報告警方。

而這3個歹徒本來就有命案在身,豈容被別人敲詐。

在綁架黃錫彬不到1個月後,他們決定殺掉鄧天福滅口。

他們將鄧天福騙到一處偏僻的民房,活活勒死,屍體被埋在淺水灣一處山坡。

鄧天福突然失蹤,讓另一個同夥,年僅21歲的鄧偉明深感恐懼。

11月28日三狼案主犯被絞死1962年:他們不是香港最後的死刑犯

鄧偉明沒有敢於勒索3個歹徒,卻也是知情人。

他開始對3個歹徒保持警惕,不敢隨便和他們見面。

3個人發現鄧偉明躲避他們,推測他已經和警方合作,必須儘快殺掉。

於是,他們埋伏在鄧偉明家門口,準備動手。

幾天後的夜晚,鄧偉明出門買香菸,走到小巷突然遭到3人持刀襲擊。

被刀刺中後,年輕的鄧偉明掙扎著向外狂奔,大聲呼救。

說來也巧,正好有2個巡警路過。

3個歹徒發現有持槍警察出現,趕忙逃走。

鄧偉明送到醫院,好在刀傷並不致命。

然而,鄧偉明卻嚇破了膽。這夥人心狠手辣,他怕是在醫院也不安全。

為了保命,鄧偉明只能同警方合作。

於是,鄧偉明將他們一夥綁架殺人的內幕,全部告訴警方。

11月28日三狼案主犯被絞死1962年:他們不是香港最後的死刑犯

根據鄧偉明的交代,警方在淺水灣的山坡上,挖出了2具屍體。

這邊,3個歹徒知道事情不妙,隨即分散逃走。

不過,他們並沒有逃離香港,在半年內先後被捕。

當時是60年代,香港治安非常混亂,對於殺人匪盜一般都是死刑。

1962年11月28日,3個傢伙被執行了死刑。至於鄧偉明雖然也參與綁架殺人,因檢舉有功,輕判15年徒刑。

香港的死刑是絞刑,3個人被處決前表現不一樣。

倪秉堅大呼冤枉,說自己的沒有殺人,只是跑腿,不該處死;李渭則默然不語,低聲哭泣;馬廣燦則比較豁達,大聲對記者說“沒什麼!該怎麼樣就怎麼樣吧!”

最終,3個人都被絞死。

他們當年結拜時候自稱願意同日死,竟然就說中了。

11月28日三狼案主犯被絞死1962年:他們不是香港最後的死刑犯

很多人認為這3個歹徒,是香港最後執行死刑的罪犯,隨後就廢除了死刑。

其實,在1962年這3個歹徒以後,香港還處決了3名犯人。

最後1名被處決的,是越南人黃啟基。

他在盜竊商場時,將52歲的看門人殺死,在1966年11月被絞死。

原則上,香港也沒有廢除死刑,只是已經不執行了而已。

隨後的雨夜屠夫林過雲、屯門色魔林國偉等人連續殺人,手段惡劣,也只是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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