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穿越到古代奴隸社會安全嗎?看看古代人如何治理社會!
少俠們,大家好,我是小瑋,讓我們來看看奴隸社會人們是如何維護社會安全穩定的。
古語云:“治而不亂,安則不危,此二事為行政之至計,故恆並舉以成言。”
國家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治安管理萌芽出現在原始社會向奴隸社會過渡時期,治安管理作為一種國家管理職能對穩定社會有著積極的作用!快看看原始社會是如何面對的。
部落聯盟議事萌芽產生
原始社會中人們也會有矛盾與糾紛,部落之間也有尖銳的矛盾,部落聯盟議事的出現有效的制止矛盾減少不穩定的苗頭。
部落聯盟議事會設立九種官職,其中司徒和士具有相應治安管理職能,司徒由契擔任,士由皋陶擔任。
《尚書舜典》記載,舜對契說:“百姓不親,五品不遜,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寬。”意思說,老百姓不和睦沒有規矩你當司徒的官應該負責教化,排解糾紛。可見當時部落聯盟議事制服下司徒和士兩種官職具有治安管理職能。
奴隸制國家—夏
夏朝設定國家管理六種官職,后稷、司徒、秩宗、司馬、士、共工“六卿”,司徒負責處理民事維護社會秩序,士負責掌管軍事和刑獄。
《左傳襄公四年》記載,夏朝已經有戶口的登記與統計,說明治安管理發展到一定階段。
奴隸制國家—西周
西周國家管理職能更加細化,司徒下設司虣,負責禁止打架鬥毆,尋釁滋事,類似刑事警察;司市,負責市場治安,類似商場保安;司稽,負責巡市,查獲犯禁,拘捕盜賊類似巡警;禁暴氏,負責聚眾滋事,暴亂,類似特警;
司馬,負責戶口登記和統計,類似戶籍警察;野廬,負責道路交通管理,類似交通警察;司爟,負責對火災查處消防監督類似消防部門;看來西周也是最精緻生活的美男子!
奴隸制國家—戰國
戰國最屬秦國最為嚴格,商鞅變法建立戶籍制度,“什伍制”十家一“什”,五家一“伍”一家有罪九家糾舉,否則十家連坐。
《秦律》規定:居民遷移要辦理“更籍手續”擅自脫離戶籍逃亡的叫做“亡命”,要收到法律制裁!
穿越到古代奴隸社會還算比較安全吧!可見治安管理萌芽於夏商周,發展於春秋戰國。古代人們對於生活穩定的期望和統治階層的手段治安管理不斷髮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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