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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二界張法網 侵財害命 貪贓不報誰能逃

2021-10-25由 相逢即是緣多看一眼 發表于 歷史

宋朝時,有位富翁的下屬侵財害命,但富翁知情不報。結果陰陽二界大張法網,無一人漏網,無一人能逃。

泉州人王元懋,年輕時曾奉朝廷命令在寺院任職。寺院的和尚教授他南番諸國的語言文字,他都能聽懂、學會。王元懋曾經隨著海船來到占城,占城國王讚賞他通曉番漢雙語,延請他為塾師,並將女兒嫁給他。他在占城留居了十年,才回了南宋。當時雖然他積攢的嫁妝資財達百萬緡,但貪利之心卻愈加熾烈。於是開始從事舶船貿易,成為海商,其累積的財富難以計數。當時丞相留正與兵部侍郎諸葛延瑞都與他結為姻親。

宋孝宗淳熙五年,王元懋派吳大擔任首腦,率領三十八人同舟泛洋經商貿易,一去十載。至淳熙十五年七月才回來,船臨時停在惠州羅浮山南。此次獲得數十倍的利潤,船員林五和王二於是起了二心,聯手船上的其他人,殺了吳大以下二十一人。遇害的船員中,有一個叫宋六的,平時常背念《金剛經》,他肩膀後背中刀,落入水中後,抓著柁尾苦苦掙扎著,哀痛地向賊人求生,不料王二拿刀砍斷了他的手指,宋六再次墜入水中。神奇的是,他落水後,好像有人往上托起他的雙腳,迷迷糊糊地,就這樣過了七天,他也不知是白天還是黑夜,海水把他衝到了潮陽那兒,宋六上岸後,一路乞討返家。而那兩個歹徒林五和王二和其他船員換乘一艘小船,回到了泉州。當天夜裡,王元懋夢到吳大等人來訴冤。次日,有人報告,吳大擔任首腦的那艘船回港,因船舶進水,導致船員和財貨各損失了一半。王元懋心裡生疑,前去迎接,並在法石寺擺下酒席。喝酒喝到一半,王元懋對林五和王二兩個兇徒說:“如果大船進水,那必定不會留下一絲一毫,為什麼能存下了一半呢?”

那兩個兇徒一看瞞不過他,就以實相告,而且對王元懋說:“如今船上貨物有沉香、真珠、腦麝,價值數十萬。假如真相揭發洩露出來,這些財物就會被官府全部沒收,那實在太可惜了。”

王元懋沉思了很久,因貪婪驅使,於是說:“提舉張遜新到任,還不熟悉職事,只要謀劃並託付都吏吳敏等人就行了。”王元懋於是拿出家財重重地施以賄賂都吏,並對張遜說,除了以一定的比例“抽解”外,把其餘盈利對半均分。

一路乞討的宋六,九月初的夜裡才回到家,他敲自家的門,他父親宋瑧以為他是鬼,吐著唾沫罵道:“你不幸死於非命,實在無可奈何,不要來攪擾我。”宋六回答說:“兒子根本就沒死。”宋父開啟門,宋六哭著述說他的遭遇。宋瑧對他說:“先不要讓別人知道。”

天亮之後,宋父走訪王二處,問他:“我的兒子是怎麼淹死的?”王二憤怒地說:“當時各自掙扎求生,我怎麼會知道!”王二被宋父質問,十分不安,和林五偷偷竄逃了。

宋家父子向張遜投上訴狀,訴狀下達到南安縣。縣宰施宣教被推吏所欺騙,說是大船漏水才造成人員傷亡,並不是其他船工的罪錯。既然王二他們已經逃跑了,按照律法,這些逃跑的人才是首犯,想擱置案件,到此為止不再追究了,只把這個情況向上級陳述了一下。不過福建路安撫使馬大同素以剛介聞名,以洗冤澤物為己任,覺得不能這麼輕易結案,就判曰:“王元懋知情不報,包庇殺人疑犯,把贓物據為己有,改送晉江縣審訊查驗。”

陰陽二界張法網 侵財害命 貪贓不報誰能逃

當日移囚時,那個欺騙縣宰的推吏看見吳大等人十多個冤魂,憤怒地衝上來,擁著他下水,不一會兒他就當場淹死了。王元懋被移送到晉江縣後,縣宰趙師碩親自審閱案牘,竭力審察聽訟,當庭抓捕王元懋下獄關押。

王二等兇手雖然潛逃,沒有被官府抓到。然而他們到了仙遊縣西苑鄉境內的九座山,還是遇到冤魂索命,那些被殺的鬼魂將他們綁縛在山林中。仙遊縣專門負責緝捕計程車兵遇到了他們,將其逮捕交到了官府。

官府將審理結果上奏朝廷,朝廷罷免了市舶使張遜、南安縣縣宰施宣教,判都吏吳敏等人黥配,王二、林五遭剮於街市,其他兇手都被處以死刑。

而王元懋當時任從義郎,隸屬於重華宮侍從,判停了他的官職,由興化軍拘禁管束,幾個月後才被放還。他被釋放後,想兼程趕緊返家,才來到上田嶺,就看見吳大領著眾冤魂阻住他的去路,說:“先前託夢稟報於你,你卻不為我們伸張冤情,如今冥府傳喚你來了。”王元懋向他們叩首苦苦地哀求,連轎伕都聽到他們那番對話。吳大伸手觸碰他的心,王元懋到家才一夜,就嘔血而死。

這個案件中,每個貪贓枉法、侵財害命的人,都沒有漏網,都沒能逃過陰陽兩界的聯合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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