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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警方扼喉禁令首案 大陪審團拒絕起訴

2021-09-17由 美國僑報網 發表于 歷史

【僑報網報道】週二,皇后區的一個大陪審團拒絕了對前紐約警察大衛·阿法納多爾(David Afanador)的指控。阿法納多爾曾是紐約市的一名警察,去年有人在手機影片中看到他在洛克威海灘木板路(Rockaway Beach boardwalk)上扼著一名男子的脖子。這起案件被視為對紐約將警察掐喉視為犯罪的法律的早期檢驗,但在沒有起訴的情況下結束了。

據美聯社報道,這起衝突發生在2020年6月,在明尼阿波利斯警察殺害喬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不到一個月之後,也就是該州作為警察改革一攬子計劃的一部分,扼喉禁令(chokehold ban)被簽署成為法律的9天之後。

40歲的阿法納多是第一個受到法律指控的警官,皇后區地區檢察官凱茲(Melinda Katz)當時說,法律還新鮮出爐,墨跡尚新。這是他在警隊16年來第二次因與工作有關的行為而被捕。今年春天,他又因不當行為被捕,隨後辭去了紐約警察局的職務。

大陪審團週二對皇后區掐喉案的裁決,撤銷了檢察官去年最初對阿法納多提出的掐喉和蓄意加重掐喉指控。在紐約,大陪審團的作用是對檢察官進行檢查,所有重罪案件都需要起訴才能進行審判,除非被告放棄這一要求。週二,阿法納多的律師斯蒂芬·沃斯(Stephen Worth)表示,他們“很高興大陪審團看到了這一行為的本質:將情緒失常的人拘留以進行評估。”沃斯說,阿法納多在大陪審團面前出席作證,儘管他沒有被要求這樣做。

阿法納多被紐約警察局停職並被逮捕,因為影片顯示,他抓住了35歲的裡奇·貝爾維尤(Ricky Bellevue),並用手臂環著貝爾維尤的脖子,貝爾維尤臉朝下躺在木板路上。檢察官表示,阿法納多扼住了貝爾維尤的喉嚨,這一策略多年來一直被紐約警方禁止,而其他警官則將他銬上手銬,導致他看起來癱軟無力,失去知覺。檢察官說,在另一名警察拉住貝爾維尤的後背後,阿法納多終於鬆開了他的脖子。

檢察官說,在逮捕之前,貝爾維尤似乎從垃圾桶裡拿了一個罐頭,並問警察他們是否害怕。貝爾維尤的律師說,警方知道他患有精神疾病。貝爾維尤的律師魯賓斯坦(Sanford Rubenstein)週二表示,他對大陪審團的決定感到失望。他說,針對阿法納多爾和警方的訴訟仍在繼續。凱茲在一份宣告中說,法律禁止她討論大陪審團發生了什麼,但她將採取行動,“為了透明度”,公開訴訟記錄。

2016年,阿法納多被控在一次緝毒行動中用手槍抽打一名16歲男孩,打斷了他的兩顆牙齒,當時他被判無罪。影片顯示,毆打一直持續到男孩被戴上手銬倒在地上。

今年3月,他被長島警方逮捕,警方稱他在下班時向大西洋開槍。警方說,調查長灘槍擊事件的警官發現阿法納多從海灘上走下來,手裡拿著一把上了膛的9毫米貝雷塔手槍和三個上了膛的15發彈匣。阿法納多還因攜帶一罐開罐的烈性蘇打水(Truly Hard Seltzer)而被指控持有酒精。

在案件懸而未決期間,阿法納多仍在保釋中。他的下一次出庭定於10月12日。

(編譯: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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