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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法修改,如果解決了2個難題,更容易讓教師“安心”

2021-08-27由 卿晨說教育 發表于 歷史

教師法的修改正在進行之中,如果在教師法修改的時候,能夠解決廣大基層教師非常關心的2個問題,更容易讓教師們安心,進而把心思和精力都放在提升教學質量上,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

教師法修改,如果解決了2個難題,更容易讓教師“安心”

1。評職稱改革

教師的身份屬於是事業單位人員,使用的編制是事業編制,教師想要漲工資,主要寄希望於評職稱。在教師隊伍中,一名教師的職稱越高,工資收入越多。高階職稱的教師和初級職稱的教師,工資的絕對額懸殊大。因此,作為基層的廣大中小學教師,都把評職稱誕生是頭等大事。

教師法修改,如果解決了2個難題,更容易讓教師“安心”

但是,對於教師評職稱,廣大基層教師心中都有一肚子苦水。在我國,中小學教師評職稱,有需要發表論文方面的要求,有競賽方面的要求,甚至還有程式方面的要求。有些教師,把大量的時間花在一些不必要的論文上。與此同時,基層教師評職稱,一部分地方的評審程式還不夠透明。教師評職稱的資格要求和條件要求,乃至於評審程式,都存在亟待完善的方面。教師法修改,如果能夠進一步簡化基層教師評職稱的條件,讓符合評職稱的教師都能夠及早評審職稱,基層教師必然更安心。

教師法修改,如果解決了2個難題,更容易讓教師“安心”

2。收入提升

按照教育部公佈的資料,教師的工資收入,已經在2020年度趕上了公務員。但是,在很多基層教師看來,這只是名義上,教師工資收入和公務員隊伍拉平了。但實際上,在基層教師和公務員之間,在收入上仍然存在差距。比如,全國所有的公務員,不管是中央機關的公務員,還是地方機關的公務員,都已經領取了公車補貼。但是全國的中小學,沒有任何價值領取公車補貼。又比如,很多地方的公務員都有年終獎,但很多基層教師都沒有年終獎。

教師法修改,如果解決了2個難題,更容易讓教師“安心”

因此,教師的工資有可能和公務員相差無幾,但是,如果我們計算絕對的收入額,從平均收入來看,教師的平均收入有可能仍然低於當地的公務員。教師法的修改,如果能夠從保障基層教師待遇方面著手,建立教師收入提升的保障機制,讓教師不僅僅能夠在工資方面不低於公務員,更能夠在收入上不低於公務員,這樣,才更容易讓基層教師安心。

如果教師法修改的時候,解決了上述兩個問題,一定會促進基層教育事業的發展。對此,你怎麼看?#教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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