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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不至死?一名加拿大人在中國被判死刑,華春瑩早把話說清楚

2021-08-13由 淺談趣聞趣事 發表于 歷史

1。 羅德特被執行死刑

罪不至死?一名加拿大人在中國被判死刑,華春瑩早把話說清楚

在八月十日,加拿大籍人士販毒案件二審判決結果顯示,被告人被判處死刑,並駁回上訴,沒收其個人財產。對於此結果的公佈,被告人羅伯特非常的不滿意,他對我國的高階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訴。我國高階人民法院在經過種種調查取證之後,依舊決定維持原判。

2。 加拿大外長對結果表示不服

罪不至死?一名加拿大人在中國被判死刑,華春瑩早把話說清楚

加拿大外長知道判決結果之後,非常的生氣,他對中國表示強烈的指責。他認為羅伯特屬於外籍人員,罪不至死,他會爭取為羅伯特寬大處理。對於這一說法,我們認為,羅伯特雖為外籍在華人員,但是他涉嫌在中國販毒走私,按照我國法律,他的行為理應配判處死刑。外籍並不是可以逃脫法律的免死金牌,一切觸犯法律的行為都會得到懲罰,羅伯特也應該對他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3。 外交部華春瑩早已發聲

罪不至死?一名加拿大人在中國被判死刑,華春瑩早把話說清楚

早在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在中國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華春瑩就已對記者的提問做出了正面回答。“如若涉及到外國公民的事情,中方有關部門會及時的履行應有的領事通報義務。”對此羅伯特的行為,我們表示強烈的指責,販毒罪乃是大罪,羅伯特既然有膽量去做違法犯罪的事情,就應該有勇氣去承擔相應的責任。對於加拿大外長所發的言論,我們認為,加方不應該插手我國的處理方案,停止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加方更應該尊重我國法律,共同維護社會治安穩定。同時,我國對於羅伯特事件的處理,合理合法,按照一切正常的司法程式來處理,羅伯特被執行死刑乃是情理之中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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