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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惠友超市銷售不合格產品被通報!咋回事?

2021-08-11由 河北青年報保定播報 發表于 歷史

河北青年報訊(記者程功 見習記者劉璇)近日,有不少市民反映,在網上看到“保定惠友超市銷售不合格產品”的相關資訊,並向本報諮詢詳細情況。

保定惠友超市銷售不合格產品被通報!咋回事?

根據市民反映,記者查詢到保定市人民政府網於7月28日公示的《保定市惠友萬家福超級市場有限公司朝陽首府店銷售不合格產品案》。據公示內容,保定市惠友萬家福超級市場有限公司朝陽首府店(以下簡稱惠友超市朝陽首府店)銷售不合格產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相關規定,決定對當事人責令停止銷售不合格產品並作出沒收電熱鍋(型號ZN-40)3個;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99。72元,罰款人民幣500。28元,合計罰沒人民幣600元的行政處罰。

對此,7月29日,記者聯絡到惠友集團相關負責人,其表示該抽檢時間為2020年,不合格產品為電熱鍋,執法部門已對其做出了相關處罰,並沒收了該超市庫存的3個電熱鍋。事後,超市將該款電熱鍋全部下架,不再銷售。

隨後,記者也聯絡到保定市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8月6日,相關負責人回覆稱,2020年的11月3日,由河北省質檢院在惠友超市朝陽首府店抽檢電熱鍋,並於12月14日出具了電熱鍋的檢測報告,經檢驗,其不符合家用電器相關標準,判定為不合格。當日,執法人員把檢驗報告送達到惠友超市朝陽首府店並進行現場檢查,當時貨架上有兩個電熱鍋,庫存一個電熱鍋。

該負責人表示,根據相關規定,責令其停止銷售不合格產品,沒收違法銷售的產品——電熱鍋三個,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99。72元,罰款人民幣500。28元,合計罰沒人民幣600元,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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