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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一樓,憑什麼要交電梯費,物業該如何解答?

2021-06-21由 以堂在旅途 發表于 家居

最近一個業主提問到一個問題,引起了眾多人群的圍觀,說自己家是居住在1樓的,基本上沒有用過電梯,但是每個月都需要繳納電梯費在內的物業費,覺得自己不公平,希望物業公司免電梯費。

根據《物權法》規定:業主對於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公共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

根據這條法律規定,住宅專有部分由產權人自行負責維修管理住宅共有部分由物業管理,企業統一負責維護管理,其他費由全體產權人分攤,自然電梯執行費也應該由全體產權人進行分攤。

我住一樓,憑什麼要交電梯費,物業該如何解答?

根據物權法上面所顯示出來的資訊,無論你用不用都要進行承擔的費用,其實這對於1樓的業主真的是並不公平的。

用業主的角度去觀看問題

1、業主使用電梯的頻率真的很少,除非真的是有地下車庫。

梯與小區其他公共服務設施不一樣,電梯是特定服務物件,不是全部業主。

串門當作為日常的使用是錯的嗎?1樓上去樓上進行串門的時候,相當於是被串門那一家親朋好友應該所承擔的費用吧。

強行使用電梯,導致業主可能真的會做出一些比較喪心病狂的事情,在上下班高峰期把每一層的按鈕都按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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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樓不使用電梯嗎?肯定也會使用,只不過頻率比較少,就是下地下車庫。

那2樓的使用頻率比20樓的要低,使用距離也比20樓的要短,是不是可以進行小收費會這樣以此類推得上去?

房屋在購買的時候,1樓的價格就相對應便宜下來,但電梯費會不會相對應便宜,房價只是一個綜合數字值而已,買房的價格與電梯的價格似乎不形成一個正比。

3、無論物業也好還是根據相關的規定也好,電梯是包括給所有產權住戶提供的公共服務措施,但實際上電梯並不是給1樓提供的,有些人說都已經沒有享受得到電梯的福利,還要給電梯費,1樓的人認為可能到2樓串門要乘坐電梯,是不交電梯費的理由,這似乎說不過去。

通俗一點來講,就是親戚朋友來到2樓以上的住戶,難道需要繳納電梯費嗎?肯定是不需要的。

應該說去誰家誰家就已經承擔了這個電梯費在內,不需要1樓的業主進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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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住1樓的住戶應該是要相對應的減少費用的支出,假設真的沒有地下停車場的情況,收取50%的電梯費,應該算是正常合理的範圍吧。

有個很關鍵的問題,假設電梯使用壽命真的15年到了1樓根本都沒有怎麼享受過電梯的服務,現在要更換電梯來到1樓以後相對應的支出費用嗎?

5、物業費的收取似乎又好像出現了問題,現在很多物業收費都是並不講道理的,特別是高層住宅這邊他家的面積150平方,我家的面積89平方,同樣是居住了一家4口人,難道150平方房子的家裡使用電梯的頻率特別高嗎,他們家繳納的電梯費必然的社會相對應的多,而不是按戶數來進行分攤,是根據房屋的建築面積來進行分攤

物業收費這方面還涉及到另外一個問題,對於毛坯房或者是空置的房子,他們的收費也是全額的進行收取,這就屬於不合理的範圍。

現在很多房子都是流行於合租的形式,再加上外賣又比較多,對電梯簡直就是災難,他們家是不是應該要收取更多一點費用呢?而反而要減少一些空置的房子以及沒人居住的房子費用。

我住一樓,憑什麼要交電梯費,物業該如何解答?

6、目前有人提倡刷卡進入電梯,1樓的業主怎麼刷?1樓的業主又享受不到其他樓層的履行,另外一方面1樓的門檻是萬能的嗎?

更關鍵的是購買房子的時候,1樓就已經公攤出了電梯的部分,公攤出來的也需要成本的,另外還要繳納維護成本,雖然是自己的東西不可以放棄嗎?因為住幾十年繳納這些費用也是一筆不少的資金付出啊。

對於電梯費用的強制收費,似乎成為了一種道德綁架,你可以不用,但是費用一定要交。

7、1樓的電梯費用一定要收,但是沒有收那麼多,我們並不是說1樓的業主不使用電梯,只不過是使用電梯的頻率沒這麼高。

50%的收費也算是比較正常,畢竟在搬家的時候或者在裝修的時候以及其他大件東西搬運,是不是全部都要經過地下車庫進去的,要不然很多小區大門口是不讓進去的。

重點的提到不是不收費而是合理的收費。

用物業的角度去思考問題

1、物業公司為了統一管理統一收費,整個小區的收費才能做得到更公平公正,要不然他家收費高一點服務就比較好,他家收費少一點,服務就不那麼好,這樣會使得物業會產生很容易的糾紛出現。

統一收費物業一方面可以減少費用的支出,另外一方面使得更多人他們都處於一個比較平衡的心理,要不然有些家裡面收費特別多,他們心裡就出現了不平衡,就好像一樓的業主我不用為什麼要交這麼多費一樣的道理。

我住一樓,憑什麼要交電梯費,物業該如何解答?

2、房屋有其他建築面積可以進行不同程度的補償吧,1樓的整體使用面積要比樓上的要高,例如要把陽臺可以擴出去一點,例如自帶一個小花園,這些都是可以彌補樓上沒有的東西。

例如前面的花園原本也是屬於公共地方呢,現在給1樓的租戶使用了,樓上的業主似乎也不會有太大的意見吧。

3、小區的綠化都是從1樓往上面建起來,樓上的人他們都不可以享受到,1樓一開門就開啟享受園林辦的服務吧,難道這樣又說1樓佔了便宜嗎?既然都說佔了便宜又要拿電梯的事情說事,這個都沒辦法能說得清吧。

總結:

1樓電梯收費的事情,我們也要把整個問題攤開來講,我們似乎看到了,我們被佔便宜了,實質上我們也佔了他人的便宜,所有東西都是相輔相成的。

也就是一個這樣的道理,你一方面害怕出電梯費,為什麼當初買房的時候不選擇樓上的房子進行購買呢?你電梯費出了又可以佔到相對應的服務。

很多事情並不是非黑即白,很多東西都是需要雙方理解,雙方去磨合,才能把事情妥協掉的,如果說1樓就不用交2樓就要交,那麼2樓的業主也不願意啊,我使用電梯的頻率肯定沒有樓上的高啊,於是出產生的矛盾就永遠都沒辦法解決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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