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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人之名》“自私”的陳婷:打著家人的旗號,做傷害家人的事

2022-06-11由 天天聊生活 發表于 母嬰

《以家人之名》“自私”的陳婷:打著家人的旗號,做傷害家人的事

當我們在看電視劇的時候,第一眼會先看電視劇的名字。有的電視劇取名簡單通俗,一看就大致能猜出劇情的主要內容;有的電視劇的名字看了之後讓人摸不著頭腦,根本不解其含義。

比如,《知否》全名為《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這個劇名取自於李清照的詞,是一部古代庶女成長記。可是,即使看它的完整名稱,沒看過原著的人也不知道它到底是講什麼的,如果換成它的那一個名字《庶女明蘭傳》就通俗易懂了。

最近,有一部講述原生家庭故事的電視劇開播了,叫做《以家人之名》。

看到劇名後,我腦海裡立即出現了一句話,叫做以家人之名,做出傷害親人的事情。

在現實生活中,這種親情的綁架案例太多了。

果然,看了幾集後,我就特別討厭凌霄的媽媽陳婷。她是一個極度自私的女人,就是在打著家人的旗號,做傷害家人的事情。

陳婷有多麼自私?無論是對凌霄,還是對凌霄妹妹,乃至凌霄父親,她都不是一個合格的家人。

《以家人之名》“自私”的陳婷:打著家人的旗號,做傷害家人的事

01 對待幼女,未盡到母親的責任。

凌霄本來有個幸福的家庭,在這個家庭裡,有媽媽有爸爸還有妹妹,可是,一場突如其來的災禍降臨到了這個家庭。

凌霄的妹妹喜歡吃核桃,於是凌霄經常剝核桃喂妹妹。年幼的妹妹在吃核桃的時候,被卡住了。眾所周知,幼兒被異物卡住,會十分危險,如果搶救不及時,就會死亡。當時,家裡只有凌霄和妹妹,父母都出去了。為了防止孩子亂跑或者出意外,家裡人把房門給反鎖了。出不去的凌霄砸破了窗戶,也沒有人來幫忙。當凌霄媽媽回來的時候,妹妹已經沒有救了。

女兒去世,凌霄媽媽無法接受事實,把所有的責任都怪到了兒子和丈夫身上。在她看來,兒子作為哥哥,沒有盡到照顧妹妹的責任。丈夫只知道忙於工作,疏忽對家人的關心和照顧。可是,她自己真的沒有半點責任嗎?

兒子尚且年幼,跟女兒一樣需要父母照顧,作為母親,她不好好地照顧孩子,卻跑出去跟人打麻將,間接導致孩子出事無人及時救援。

《以家人之名》“自私”的陳婷:打著家人的旗號,做傷害家人的事

保護好自己的孩子,是父母的責任,還是無法推卸的責任。即使你因為工作需要,要將孩子託付給別人看管,也應該盡全力找個合格的人或地方託管孩子,比如,你應該找個信得過的大人或者值得信賴的託兒所,請他們替你照顧孩子,而不是把孩子託付給尚且年幼的哥哥和姐姐。

哥哥和姐姐如果成年了,可以照顧得了弟妹,可是,如果哥哥和姐姐也是需要父母呵護的孩子,如果能夠照顧得好更小的弟妹?

自己責任不到位,缺乏對孩子的看顧和保護,導致孩子出了事情,這是為人母的疏忽,怎麼可以把責任都推卸到別人身上?

《以家人之名》“自私”的陳婷:打著家人的旗號,做傷害家人的事

02 無緣無故離開孩子,給孩子的童年造成了創傷。

妹妹的離去給凌霄帶來了巨大的打擊,加上媽媽不分青紅皂白的責怪,讓他變得沉默寡言。在這個時候,作為媽媽的陳婷到底該做什麼?

逝者已逝,多思無益。你再怎麼怪罪別人,再怎麼歇斯底里,都無法挽回失去的孩子。人終究需要往前看,這個時候,作為母親,你應該盡全力照顧好另一個孩子。可是,陳婷無法忍受喪女之痛,不願意停留在傷心之地,於是,她丟下凌霄跑了,去了別的地方,跟別人組成了新的家庭。

先失去妹妹,再失去媽媽,凌霄遭遇了雙重打擊。如果不是李海潮父女的幫助,凌霄會成什麼樣誰也不知道。

《以家人之名》“自私”的陳婷:打著家人的旗號,做傷害家人的事

作為一個母親,莫名其妙地從孩子的世界裡消失,讓孩子失去母愛,這也是極度自私的行為。即使你過不下去了,想要離開丈夫,那麼你們可以和平分開。分開之後,母親可以爭奪撫養權,或者享有探視權。很多父母分開後,依然可以給孩子帶去關愛,可以盡到父母的責任。

對孩子而言,媽媽突然不見了,自己成為了沒有媽媽關心的孩子,這是什麼樣的打擊?母親是孩子的依靠,是孩子最親的人,對年幼的孩子而言,母親的地位無人可取代。母愛的缺失對孩子的性格將造成無可挽回的影響,這些問題自私的母親考慮到了嗎?

《以家人之名》“自私”的陳婷:打著家人的旗號,做傷害家人的事

03 當孩子獲得新生後,又以家人之名干擾孩子的正常生活。

陳婷跑到新加坡去了之後,結婚又生了個女兒,這個女兒治癒了陳婷心裡的創傷,讓她又想到了自己的兒子,於是,她又跑了回來,出現在了凌霄面前。

妻子走了之後,凌霄的爸爸帶著兒子搬到了李海潮家,讓兒子跟李尖尖和賀子秋一起生活。在李尖尖、賀子秋的陪伴下以及李海潮的關懷下,凌霄慢慢地走出了陰影,在學校裡努力學習,成績也名列前茅。如果按照正常軌跡發展,凌霄考上好大學不成問題,他跟李尖尖的感情線也出來了。可是,陳婷的到來打破了這份平靜。

看到陳婷,凌霄就想到了妹妹,想到了那場噩夢般的回憶,更過分的是,陳婷還帶回了同母異父的另一個妹妹,更加刺激到了凌霄的回憶。陳婷指望凌霄把她當成自己的親妹妹,可是,人是可以隨便代替的嗎?

陳婷未盡到照顧兒子的責任,反而汙衊起了照顧好兒子的李海潮,聲稱李海潮拿了錢才照顧凌霄的,一副自私的嘴臉暴露無遺。

《以家人之名》“自私”的陳婷:打著家人的旗號,做傷害家人的事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父母因為各種原因,未對孩子盡到撫養之責,把孩子丟給另一半的有,將孩子送給其他人撫養的也有。對於這種父母,生而不養已經是不負責任的行為了。如果你真的是迫於無奈,那麼你就徹底消失在孩子眼前,不要再出來破壞孩子的生活,也算是幫了孩子。

可是,很多父母未盡撫養之責,卻想要享受養老的福利。當孩子長大成人不需要父母照顧了,當孩子有了經濟實力可以讓親人享福了,他們就以家人之名,打著孝順的旗號,堂而皇之地要求孩子盡贍養義務,甚至破壞孩子跟親人的關係。

你養我小,我養你老,撫養義務與贍養義務相輔相成。未盡到撫養義務卻指望兒女贍養的父母,自私自利到了極點。

《以家人之名》“自私”的陳婷:打著家人的旗號,做傷害家人的事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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