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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頂替富人進火葬場慘遭火化:人間悲劇!

2021-04-20由 勇哥de書舍 發表于 母嬰

近日,一則“廣東智障男子失蹤兩年,被殺害後頂替富人火化”的新聞事件,牽動著不少人的心緒。

男子頂替富人進火葬場慘遭火化:人間悲劇!

事件的起點是黃培堅、黃培青兩兄弟。

他們住在廣東省汕尾市,是當地有名的富人。

2017年2月19日,黃培堅因肺癌去世。

關於其身後事的處理,出現了極大的分歧。

為了環保,汕尾市早在2012年推行火葬一刀切政策,要求全市火化率達到100%。

而黃培堅在死前堅定告知親屬,不想火化,希望能“完整”地入土為安。

面對此分歧,死者弟弟黃培青想出了一個折中的辦法。

“借屍火葬”。

兩個屍體,一個屍體火葬,一個屍體土葬。

隨後,他聯絡朋友商量掉包火化屍體的事宜。

於是,事件中又一關鍵人物出現了,黃松斌。

他是一個瘸子,沒有穩定的工作。

偶爾作為司機,幫忙運載靈柩,一次收兩百的勞務費。

當事件碾轉到他這後,黃松斌到處尋覓屍體。

眼看火化時間逼近,沒有找到合適的屍體的他,心生一計。

“殺人換屍”。

3月1日,黃松斌駕駛麵包車路過陸豐市時,看見了一個在垃圾桶旁翻找瓶子的中旬男子。

該男子是附近林家的“傻兒子”林某仁,患有先天性唐氏綜合徵。

雖然呆呆傻傻的,但生活可以自理。

在黃松斌眼裡,此人身高約1米五,行動遲緩,正是“屍體”的合適人選。

對此,他下車一把搶過林某仁手中的瓶子,將其誘騙進車裡。

目標人物上車後,黃松斌將車駛到某小賣部停下。

他購買了六瓶30多度的紅米酒,全數灌給了林某仁喝。

等林某仁喝完酒不省人事後,黃松斌將其裝進一具事先準備好的棺木,用釘子封住。

對於該具“屍體”,黃培青出了10。7萬購買,黃松斌得到了9萬元。

3月3日,林某仁被運往殯儀館火化。

死者黃培堅則被暗中進行土葬。

在一眾人的目的達到後,沒人關心這具“屍體”從何而來,怎麼去世的。

他可能是喝酒喝死的,可能是在棺木中悶死的,也可能是被大火活活燒死的……

總之,他死了。

隨著林某仁家屬的報警,該事件在兩年半後有了進一步的發展。

2019年10月10日,黃松斌因故意殺人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6日被逮捕。

男子頂替富人進火葬場慘遭火化:人間悲劇!

2020年9月8日,廣東省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人黃某斌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另外違法所獲得的9萬元上繳國庫。

一審宣判後,黃松斌不服,提出上訴。

2021年1月5日,廣東省高階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在這條舊聞就扒出之前,沒人知道該智障男子林某仁的名字。

隨著整個事件的真相慢慢浮出水面,圍觀者永遠為林某仁留一聲最沉重又無奈的嘆息。

02

看完廣東省高階人民法院對“黃松斌故意殺人案”的最終裁定書,才發現事情遠不止“借屍還葬”不簡單。

殺人者黃松斌的惡,遠遠超乎了我們的想象。

他在出庭交代案件細節時,說了一句話:

“在車上和他交流談話的時候,發現他有點精神弱智,但是沒有暴力傾向。”

這句話暗藏玄機。

彷彿在說,正因為他弱,才導致了這一切的後果。

毫無抵抗力、無還擊之力,竟然成為了被人加害的藉口。

換言之,林某仁並不是那個剛好出現的人,只是恰好是一個弱者罷了。

沒有林某仁,還會有下一個弱者。

更讓人生氣的是,殺害林某仁後,黃松斌沒有表現出一絲愧疚感和負罪感。

可能在他看來,他殺的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傻子”。

裁定文書中還指出,上訴人黃松斌上訴及其辯護人辯護提出,黃松斌與被害人是素不相識的陌生人,沒有矛盾和糾紛,沒有殺人的故意和動機。

“黃松斌雖買酒,但並沒有強迫被害人喝酒的加害行為,被害人是喝酒後突發疾病死亡。”此詭辯被證實是虛假的,法院一一駁回了。

黃松斌的所作所為,再次重新整理了人性的惡。

正如希臘悲劇大師索福克勒斯曾經說過:

世間最難以揣測的事物,莫過於人的思想和心靈。

法院宣判後,名為“被殺害後頂替富人火化男子家屬”發聲。

男子頂替富人進火葬場慘遭火化:人間悲劇!

其稱現在還沒有得到兇手家屬和買主的一句道歉,而黃培青以及其餘一干人等並沒有被起訴。

在宣告中,家屬發自內心地提問:

“是不是有錢就能為所欲為?”

“是不是他家人(黃家人)再有人過世了,還是一樣可以出錢買命,再去禍害另一個家庭?”

答案未知。

整個事件中,林某仁是最悲劇的人物。

而相對於黃培青等人,黃松斌又何嘗不是一個被有權有勢之人所控制的弱者呢?

可悲的是,這是一個弱者屠刀更向弱者的悲劇。

魯迅先生說過:

中國社會底層的人,也會經常互相傷害著。

他們是羊,同時也是兇獸,但是遇到比他們更兇的獸時,便現羊樣,遇到比他們更弱的羊時,便現獸樣。

03

在“瘸子火化傻子”這則新聞衝擊著人們的大腦神經時,另一則新聞引起了熱議。

一個艾滋男子,強姦了一個智障少女。

男子頂替富人進火葬場慘遭火化:人間悲劇!

47歲的廣西男子袁志雷在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的情況下,毅然將魔爪伸向了一名15歲少女。

去年5月,被害人藍某在上學途中到三隻羊某村玩。

路過某代銷店時,袁志雷主動要求送藍某去學校。

等藍某坐上袁志雷的電動車後,他將車往學校的相反方向開。

幾分鐘後,袁志雷將車停在路邊,強行拉藍某到距離公路約200米的一條水溝旁邊竹林下,與其發生性關係。

事後,袁志雷將藍某送回某移民安置點代銷店附近後返回家。

由於藍某患有輕度精神發育遲滯,在被侵害時無自我防衛能力。

所以,她只能任袁志雷擺弄,眼睜睜地看著自己被侵害。

對於袁志雷的惡劣行為,法院一審判決其有期徒刑5年。

近期,法院依法對原審被告人袁志雷強姦案進行公開宣判:撤銷原審判決,改判有期徒刑10年。

細看這條新聞,很難不讓人懷疑,袁志雷當初選擇藍某實施犯罪,是看中了她“智力有問題”。

看似“不太正常”的人被欺凌,但正常人也從未被倖免過。

古有《紅樓夢》中,劉姥姥初進榮國府,被守門的人戲耍。

魯迅筆下的阿Q,在外面被百般凌辱,不敢發洩,於是跑去欺辱吳媽和小尼姑。

現有外賣員被保安活活打死,某電子廠肆意扔員工證件……

惡人的屠刀,從來都不分人。

只要是比自己弱的人,隨時都能成為其洩憤的物件,刀下的“亡魂”。

04

有人說,這個世界只有兩種人,一種是強者,一種是弱者。

強者肆意生存,弱者飽受欺凌。

達爾文主義就曾主張“物競天擇,適者生存”。

叢林法則講究“優勝劣汰,弱肉強食”。

但在現實裡,哪有絕對的強者與弱者,不過是放錯了位置。

相對於更弱者,你是強者。

一旦在更強者面前,你就是弱者。

這個世界,本質上並沒有強弱之分,有的只是因果。

保護弱者,以及保護更弱者,其實就是在維護社會公序良俗。

從而保護我們自己,不被更強者欺辱。

而社會相對弱者的生存法則,往往才是體現這個社會進步真正的標誌。

看完點個“贊吧,心存善念,行善事,積善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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