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蕭山2名房東被拘
隨著「清底」專項行動的持續開展,蕭山區公安分局聯合多部門以及群防群治力量,積極排查整治各類安全隱患。
在近期的檢查過程中,就有幾名房東無視消防安全且拒不整改消防隱患,最終被嚴肅查處!
心存僥倖
蕭山靖江街道的吳某某(化姓,蕭山人),
將自己在某小區的住宅出租給一家公司,該公司將其作為員工宿舍
,其出租房系其他供社會公眾活動場所。
10月31日,靖江派出所民警在該小區開展日常安全檢查過程中,發現吳某某的租房存在部分電線未穿管,私拉亂接、缺少應急照明和煙感報警裝置、逃生通道被阻隔、缺少消防四件套、租客數量超過規定要求等
嚴重消防安全隱患
。
▍吳某某的租房存在許多消防安全隱患
民警當場開具《責令整改通知書》並責令其限期整改。
11月10日,當民警進行再次複查時,發現該租房未做任何整改。對此吳某某解釋稱,
自己長期在外地,當時已經聯絡了租房的公司進行整改,自己便沒有再去過問。
▍吳某某的租房
吳某某想再去補救,然而為時已晚,違法必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
蕭山警方依法對吳某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
。
無獨有偶,近日,樓塔派出所民警在轄區某村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時,發現該村一租房存在部分電線未穿管保護、部分房間缺少煙感滅火裝置、通道堆積雜物並停放電瓶車等
多處消防安全隱患
,於是向房東賈某某(化姓,蕭山人)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書》並責令其限期整改。
▍賈某某的租房內隨意私拉電線,電線也未穿管保護
到達期限日期,當民警再次上門複查時,卻發現該租房仍未進行任何整改。對此房東解釋稱,自己沒有把這些問題當回事,
覺得整改起來又費錢又費精力,便拖著沒有去管,以為民警不會再來了。
▍租房
通道內堆積雜物並停放電瓶車
房東賈某某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
被蕭山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2日的處罰
。
作為房東,在消防安全方面都應該注意些什麼呢?
房東的消防安全責任
1
房東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對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負責;並應與承租方以合約形式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不得將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建築用於出租。
2
應按要求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定消防安全標誌,應按約定對配置的消防設施、器材定期進行維修和保養,未約定的由出租方承擔。
3
對租戶改變房屋使用功能和結構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進行監督。
4
發現火災隱患或承租人有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應及時消除或制止。
5
對出租房進行維修管理,確保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6
發生火災時,及時報警並迅速組織人員撲救火災。
同樣,租戶也要做到以下幾點——
租戶的消防安全責任
1
應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不得擅自增加居住人數、擅自轉租、擅自改變房屋使用功能和結構
;對發現的火災隱患應當自行或者通知房東消除。
2
應自覺遵守消防法規,不私拉電線,不超負荷使用電器,安全使用燃氣;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自覺維護樓道內的消防設施、器材,
不佔用或封堵樓梯走道或出口;不在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安全出口等區域內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
3
發現火災要迅速報警,起火後要第一時間逃生,不要貪戀財物。
4
可在房內配備手電筒、毛巾、逃生繩和滅火器,在滅火逃生時大有用處。
法律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旅館、飯店、影劇院、娛樂場、運動場、展覽館或者其他供社會公眾活動的場所的經營管理人員,違反安全規定,致使該場所有發生安全事故危險,經公安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日以下拘留。
再次提醒:
消防問題非小事!蕭山警方將一如既往對消防安全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廣大市民特別是房東切莫心存僥倖,抓緊自查自糾,拒不整改、不配合警方工作的將被依法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