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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村級“小微權力”清單的背後

2021-11-02由 陝西日報 發表于 體育

一份村級“小微權力”清單的背後

“過去,村裡辦低保申請、宅基地審批等,應該怎麼辦?如何辦?心裡不是很明白。現在不同了,辦啥事情都有規定的程式,公開透明,辦事也比以前順利多了。”4月9日,在紫陽縣毛壩鎮竹山村黨群活動室內,說起如今的辦事流程和效率,村民劉中興高興地說。

讓村民交口稱讚的公開透明,與我省全面推行的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密不可分。早在幾年前,我省部分地方便開始探索推行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讓廣大村幹部手中的“小微權力”有了明確的“邊界”。一份村級“小微權力”清單,不僅為村幹部上了一道“金箍圈”,讓權力不再“任性”,更讓辦事流程規範透明,讓廣大幹部和群眾的心裡敞亮了起來。

先行探索 為村幹部劃清權力“邊界”

村級“小微權力”,直接關係農村群眾切身利益。如何透過規範化、標準化的制度安排,讓村幹部明白自己的權力“邊界”在哪裡?如何讓群眾在“不同以往的辦事流程”中感到心裡敞亮?解決上述問題,渭南、寶雞等地在全省範圍內先行探索起來。

“對村幹部來說,以前辦事憑經驗,有些政策給群眾說不清、道不明,自己心裡都發虛。對村民來說,辦事經常找熟人打聽怎麼辦,不但很麻煩,也辦不好事情。”合陽縣委編辦負責人介紹,“這主要是因為村幹部、村民對村上具體有多少項職權,什麼事村上能辦、什麼事村上辦不了不夠清楚。”

2017年,在部分鎮試點的基礎上,合陽縣對村民普遍關心的村級黨務、村務、財務公開以及宅基地安排、土地管理、保障救助等方面的權力事項進行全面梳理,將清單擴充到重大決策、日常管理、便民服務3大類42項,並開始在全縣推行。隨後,合陽縣在全縣219個村全面推行村級“小微權力”清單標準化建設。

隨後,渭南市從黨建政務、三資管理、生產發展、就業創業、社會民生、鄉風文明、生態宜居、平安法治8個類別,重新梳理規範村級“小微權力”事項70項,並印發《關於全面推行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在全市全面推行此項改革。

與此同時,地處我省版圖西邊的寶雞市千陽縣也開始探索建立權力事項明晰、運作流程規範、過程監督有力的權力執行體系,從強化村級“小微權力”監督、最佳化群眾服務體系入手,在7個鎮26個村試點推行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明確村級組織和村幹部職責許可權,釐清“小微權力”清單,規範運作流程。

幾年時間,我省部分地方用這份村級“小微權力”清單,為廣大村幹部劃清了明確的權力“邊界”。

全面推行 讓權力事項更透明

今年3月初,省民政廳、省委組織部聯合印發《關於推行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的意見》,決定在全省推行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

據瞭解,我省在全面推行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中,以深化村務公開、規範幹部用權、強化權力監督為重點,建立“小微權力”事項清單和主體責任清單。

省民政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建立“小微權力”事項清單和主體責任清單,規範“小微權力”事項辦理流程,推行“三提醒談話”制度,旨在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群眾明白的權力執行機制,為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提供重要的制度支撐。

在貫徹落實該《意見》中,我省各地開始相繼建立村級“小微權力”事項清單和村級班子主要負責人責任清單“兩個清單”,對村級重大事項、日常性事務和公共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脫貧攻堅等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權力事項進行全面梳理,進一步釐清村級組織和村幹部的職責許可權,讓權力事項更透明。

家住平利縣正陽鎮洪家坪村的江德平長期在外務工,對村上事務辦理不甚瞭解。返鄉後,他得知村上事務辦理內容、流程都公開,便趕到社群服務中心,及時瞭解自己所需事項的辦理流程。“現在這份村幹部‘小微權力’清單讓我們老百姓一目瞭然。比如說交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等,按照流程來找人很方便,只要我們把材料準備齊了,駐村幹部還為我們全程代理。”江德平說。

一份清單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關於正在推行的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銅川市耀州區石柱鎮馬咀村黨總支書記李雲南頗有體會:“以前,村務工作相關制度散落在各類檔案中,幹部不清楚、群眾不明白。現在好了,有了這份清單,村幹部用權更加規範,服務群眾也更加便捷了。”

李雲南的一席話也道出了我省廣大村幹部的共同心聲。接受採訪的多名村幹部普遍表示,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可以有效解決政策到村“一步之遙”問題。更為重要的是,透過全面推行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讓村裡的大小事務都在“陽光”下運作,避免了群眾對村幹部的猜疑和誤解,真正實現了“讓群眾明白,還幹部清白”。

讓“小微權力”在“陽光”下執行,更需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此前,我省部分地方在探索村級“小微權力”清單中,相繼建立完善縣、鎮、村三級對村級“小微權力”規範執行進行全程、實時的監控,對權力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即查即糾。

去年,楊陵區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小微權力”進行了全面梳理,在全區55個行政村、23個社群全面推行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社群權力和服務清單制度。

楊陵區紀委書記王宏亮表示,“小微權力”清單制度既是廣大村幹部行使權力的“指路書”,也是規範用權的“緊箍咒”,實現了從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變事後追究為全程監督的全面轉變,對於從源頭上預防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具有重要作用。

為了更好地制約“小微權力”,此次《意見》明確提出,各縣鄉要把推進“小微權力”清單制度規範執行情況與村幹部考核定檔、評先評優掛鉤,採取提醒督辦、走訪群眾、電話查訪、抽查資料等形式,督促各村嚴格落實。 (記者 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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